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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了些许。

    多下一次雪,那百姓就能少浇灌一次田地。

    盛鸿异常关注边城的情况,各种物资运送的足足的, 并且让守城的将军每日汇报边城的各种事务。

    在这种情况下, 为以防万一, 边城的防守比从前更为严密,从胡人那次进攻之后便一直封城。

    普通民众不许进, 不许出。

    身在边城的高志远这下子想走也走不了了。

    高志远之前靠着速成的道行和运气, 挣了一些银钱, 但穷了太久, 即便要维持高人的形象不讲究穿着,可在吃喝这两字上,他们娘俩完全没委屈自己。

    大鱼大肉都不便宜,他辛苦挣来的银子被他花出去了不少。

    后来,他雇了俩皇家物流的保镖前往边城,只进不出,很快就捉襟见肘,无奈之下,他只能辞去一个保镖。

    并且,他开始给人算卦,做法事,看风水等,想一边等候六皇子一边挣些银子吃好喝好。

    但边城不大,人口只有十几万,这么点儿人,没有那么多需求。

    不得已,他只能辞去剩余的那位保镖,孤身一人留在边城,并且开始给人代写书信。

    他不能在六皇子来临前把自己饿死。

    对于夏天的那场大蝗灾,他很是关注,虽然说他舍弃了这场蝗灾,但他也想知道这次蝗灾的详细情况。

    他写了信,向他娘陈银簪打探情况。

    后来,蝗灾的事流传到了边城,再加上收到了陈银簪让人代写的信,他不由狠狠骂了黎荞一通。

    鸡鸭灭蝗?

    鸡鸭能灭掉多少蝗虫?

    况且,这鸡鸭又不是黎荞亲自养的,鸡鸭立的功劳和黎荞有个屁的关系,圣上怎么还表扬起黎荞来了?

    圣上识人不清,那是一个占了原先黎荞身子的鬼啊!

    骂过黎荞之后,他收了心,专心在边城等待六皇子。

    后来,胡人那边有了蝗灾,他幸灾乐祸的同时,不由有些紧张,怪不得上辈子六皇子死在了边城,胡人遭了蝗灾,那可不得拼命攻打大盛嘛!

    可关键不知道胡人是何时攻打的大盛,不然的话,哪怕六皇子此时未到边城,他也要找上守城的大将军将这一消息当做他飞升的第一步。

    要知道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再面对着那些眼神锐利的守城精兵,他已经不胆怯了!

    他说话能利索了!

    他留在边城不是白忙活,最起码他飞黄腾达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去了!

    可惜,他不知道胡人哪天会攻城。

    唉。

    不知道胡人的具体动向,他又牵挂起了六皇子,他身在边城,不好打听六皇子的动向,之前是身边有皇家物流的保镖,之后是他不知道该找谁打探。

    找他娘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乡下妇人吗?

    这么重要的事,可不能托给他娘,免得坏了他的事。

    但六皇子是他腾飞的希望,他哪能不牵挂?

    在他的翘首以盼中,六皇子没来,但胡人来了。

    他在边城待了这么久,第一次听到胡人的喊杀声,也听到了城外那震耳欲聋的马蹄声,更看到了死亡、受伤的将士被抬回城,鲜血落在土路上,颜色并不明显,但却是让他有些惊破了胆。

    这……这就是打仗吗?

    原来这么残酷的吗?

    明知道此次边城的将士守住了边城,但他还是生出了逃回盛京的念头。

    上辈子胡人虽然打到了盛京门口,但并没有攻破盛京,盛京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连续好几日彻夜难眠之后,他终于将回盛京的念头给压了回去,他已经在边城待了一年多了,眼瞅着六皇子要来边城了,他不能半途而废啊!

    他得留下。

    况且,现在边城封城,他想走也走不了。

    被高志远惦记了许久的六皇子,这会儿正在西闪省啃雪。

    他在西闪省待了大半年了,之前他只在书本上见过沙漠,知道这边很多地区缺水。

    但当他的双脚真的踏上沙漠边缘,见到了居住在沙漠边上的大盛百姓,前所未有的沉默笼罩了他。

    在这种自然环境恶劣的地方,哪怕他贵为皇子,喝的也是储藏在水窖之中的雨水。

    有洁癖不想喝?

    那等着死吧。

    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真的没有欺他,不实地感受一番,他真不知道大盛竟还有百姓活的如此辛苦。

    当然,大盛很多地方的百姓都过的很辛苦,他认为这是正常的,底层百姓嘛,若是个个衣食富足,那吃饱了之后肯定会没事找事。

    就该让绝大多数百姓处在温饱线上,这么一来,他们一年到头脑子里想的全是如何填饱肚子,自然没有精力去想一些有的没的。

    可是,他认为的苦,绝不是这种风沙漫天、见不着多少绿色甚至连吃水都无法保证的苦!

    百姓们再苦再累,最起码也得随时随地都能混个水饱啊……

    黎荞不知道六皇子正在经历着什么,十一月底的时候,外出大半年的黎粮、黎二山终于风尘仆仆的回京了。

    他们从河西府离开之后径直去了微青县,黎谷想着去年天气寒冷,怕他们被困在半路,所以催促着他们赶紧回京。

    二叔催了,黎粮便也没强求,反正明年大运河就通航了,到时候想来微青县会方便许多。

    于是微青县原本半个月的行程被缩短为三日,因此黎粮黎二山提前回京了。

    此次回京,他们还带上了郑屠户夫妇和李瓶庄武夫妇。

    上次李瓶跟着庄丰收回了乡,但她儿子庄方留了下来,她挂念庄方,此次便和庄武一起来了。

    他们夫妇打算住到明年大运河通航,到时候直接走水路去微青县和庄丰收汇合。

    郑屠户夫妇思念郑浅浅以及外孙、外孙女儿,所以此次也跟来了。

    家中的生意暂且交给郑器郑光,银子是赚不完的,还是儿子、外孙重要。

    黎粮黎二山在外晃了大半年,见了无数的新鲜事儿,自是攒了无数的话要说。

    黎二山怕自己忘记了回来之后不能和范圆圆仔细讲述沿途的见闻,他一个自小不爱读书识字的,愣是养成了日日写笔记的习惯。

    这份爱的笔记被黎粮暂时没收,大半年没见孙子侄子侄孙,他要用这本笔记吸引家中的小孩子日日围着他转悠!

    黎粮这种略显幼稚的行径,黎荞很是支持,的确应该让家中的孩子知晓外面的天地到底有多广。

    不过,黎粮别光顾着孙子辈的娃娃,也得考虑一下黎小兰这个女儿。

    黎小兰现在一门心思认准了江懋,他可是头疼许久了。

    趁着这日下班早,黎荞和黎粮说起了黎小兰对江懋从一见倾心到越陷越深的事,黎粮听完很是震惊。

    他这个不声不响向来存在感的小闺女,竟然还有这么坚定的时候?

    竟然让小荞都头疼不已、束手无策,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小荞啊,你别头疼,这有什么好头疼的,你顺着她就是。”

    “嗯?”黎荞闻言,双眉瞬间拧在了一起,眸子也睁大了些许,强调道:“大哥,江懋不是良配。”

    “说江家小子不是良配,指的是他没空多陪小兰,但男人嘛,想闯荡出一番名堂,哪能天天在家里窝着?”

    “况且,小兰不在意这点儿,咱们拦着有什么用?她自己吃了苦头,她自会回头。”

    “她现在就想吃白白嫩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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