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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选择了小科,高考又很坚定地报了西大的音乐系。

    所以,陆靳予不懂宋清颐。

    既然这么喜欢摄影的话,那当初怎么没报考本校的摄影系呢,毕竟西大的摄影系在国内也很有名。

    宋清颐脸上的笑收了些。

    其实很多时候,陆靳予的目光坦荡的让她有种周围有无形的白烟包裹着她,与她身上的黑色气息形成鲜明的对比,让她自相惭愧。

    她做不到像他这样坦荡。

    当初为什么要学英语呢?她记得是因为母亲的工作关系,导致她从小就和外语打交道。

    同龄的孩子都在和泥巴玩呢,她在上外教课。

    那时候她也很抗拒,想和同龄的小伙伴们一起玩,可每次和孙敏说完之后,孙敏都是冷着张脸,将宋怀安的学习事迹拿出来说。说宋怀安像她这么大的时候,看纯英的动画片都能看得懂了。不像她,人不聪明就算了,还不懂笨鸟先飞。

    读小学的时候,宋清颐有的学科上课时偶尔会走神,唯独英文课不敢,就怕回头考试成绩不理想了,孙敏又逮着她数落。

    那会儿年纪小,什么都不懂。觉得妈妈带自己长大很辛苦,她不能惹妈妈生气,要用好成绩来哄妈妈开心才行。

    而且,别的叔叔阿姨也会夸她说:宋清颐真棒!这次又考了第一啊!真厉害啊!

    这种外界的声音好像也对她产生了影响,让她变得争强好胜,小心翼翼地,不允许自己犯一丁点儿的错。

    周月从倒数第一考到倒数第二,她的妈妈都会夸奖她,会开心地给她买礼物。

    但孙敏不会,哪怕宋清颐考年级第一,她也不会说出一句夸赞的话。

    孙敏想把宋清颐培养成一个她想要的样子。

    除了她给宋清颐报的兴趣班,其余的宋清颐都不可以去浪费那时间去了解,比如相机。

    高二的时候,有次宋清颐发烧,考试没有考好,才考了个年级第二。

    成绩出来那天,孙敏跑到宋清颐房间劈头盖脸地一顿说,看见她课桌上的相机,直接气得把相机掼到了地上。

    镜头破碎,零件损坏,散落了一地。

    她甚至清理掉了家里所有的相机。

    宋清颐张口解释说考试那天不舒服,状态不好。转而得到的是一句:“你不要找借口!都快高考了你在想什么啊?没考过别人就是没考过,犯不着还要替自己失败找借口!”

    宋清颐从小最听孙敏的话。

    逆来顺受的时间多了,好像就真的没了替自己辩解的权利。

    她看着地上自己最喜欢的、此刻变得破损不堪的相机,眼泪像是串珠一样流落不停,嘴巴张了张,在对上孙敏犀利的目光后,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可能从那时候她就知道了自己的喜欢与不喜欢根本就不重要。

    孙敏不仅毁掉了她的相机,还跑到了邻居姐姐那边说宋清颐现在学习紧张,让人家以后不要再带着宋清颐出去了。

    孙敏会在宋清颐面前凶巴巴,但她对外的时候总是有理、温婉且很有态度的那一种人。

    学生的职责是好好学习,这些她说得都没错,邻居姐姐很体贴地应下。再后来看见宋清颐的时候,都会“好心”地让宋清颐先回去写作业,说写完作业后可以再来玩。

    一次不察,第二次宋清颐也能感受到邻居姐姐对她不再那么亲昵了。

    她很生气地去找孙敏,但是孙敏却告诉她:“可能你现在会不理解,会讨厌我,但是妈妈这是为你好,等你以后就知道了。”

    其实过去了那么多年,宋清颐也没有理解孙敏。

    以前自己的思想领域不够强大,总是顺着别人的想法去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其实很痛苦。

    就在她以为自己会永远被束缚着的时候,陆靳予忽然出现在了她的生活里。

    没想到时隔那么久,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这样义无反顾地站在她的身后。

    他说:“喜欢又不丢人。”

    他说:“我的心是狂野的鸟,我只会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

    他会指着自己心脏位置说:“做什么都遵循着自己这儿就行。”

    陆靳予总是会把所有让她觉得复杂无比的事情变得简单化。

    别人都说他混蛋,就连他亲弟弟都这么说他,但宋清颐却觉得不是。

    陆靳予是性子率真,不容易妥协。

    他会对自己喜欢的东西付出百分的精力,无论是交朋友还是谈恋爱,又或是对待自己喜欢的音乐,他的心都是炽热的。

    真诚是必杀技,真诚是他最拿得出手的一样东西。

    可能是受着陆靳予的影响,宋清颐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能感觉自己这颗心脏滚烫,血液活络,好像自己还活着。

    以前是她想法狭隘,虚假地活在别人眼里。

    和陆靳予在一起后,宋清颐更加明白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宋清颐不想再按部就班地按照宋长闵和孙敏给她指定的那条路线走,尤其是最近,这种想法越发强烈,她想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这些是她的秘密,秘密就该压在心底下,她谁也不想告诉。

    哪怕是陆靳予也不行。

    奶茶店的老板娘将做好的热奶茶给他们送了过来,宋清颐看着陆靳予轻车熟路地扎着奶茶吸管把奶茶朝她这边推过来,她语气放轻,没再看陆靳予的眼睛:“没有,就最近才感兴趣。”

    作者有话说:

    早上好~-

    虽然前面打过补丁了,这边再打一次哈

    “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出自泰戈尔《园丁集》

    第49章 喜欢

    喜欢宋清颐这件事, 大概是陆靳予做过最多妥协的事儿了。

    他也是第一次谈恋爱,没什么经验。

    虽然表面上两个人都开开心心的,但心底却总感觉和对方有着一道怎么也跨越不去的鸿沟。

    更多的时候, 都是他一个默默消化完这些, 再去找她。

    宋清颐的钝感力太强了。

    不是说她不好, 而是她一直以来的自我防范意识过盛,从来都不会透露太多自己的喜怒哀乐。

    大多数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放在脸上。

    比如难过的时候,抱着好友哭泣, 又或是丧着张脸。不得已的时候, 强撑着难过劲儿维持社交。

    比如开心的时候, 嘴角不住上扬的笑容。

    虽然陆靳予没有一直打扰宋清颐的生活, 但他多多少少知道点儿她的情况。

    他确定, 自己是宋清颐的初恋。

    也确定,宋清颐没有那么的喜欢他。

    喜欢就像是尝鲜。

    悸动得到满足,得手了的东西就不值得珍惜了。

    陆靳予心底隐隐约约的感觉, 好像只要他们二人越了界,那他们之间的情侣关系将不复存在。

    他能做的,是尊重她的意愿, 对她好一点,让她喜欢上自己。

    更喜欢自己一点儿-

    和陆靳予度过了一个很不错的周末之后,宋清颐又回到了学校开始了忙碌之旅。

    好在这周不用再去做翻译的工作, 先前答应了七七的事情也可以如期应约。

    周五那天, 大学生一周里的最后一天的课。

    每逢周五心思野, 西江大学的校园里到处都洋溢着活跃分子,就连学校的小树林都比前几天热闹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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