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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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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字帖”!

    扉页还画有参考图,是在展示单钩持笔的方法。许多人看过此图方才明悟过来——怪不得他们写不顺当,谁能想到,握这硬邦邦的笔,竟要握得这么深!

    字帖中另有一句话,读来便是深深刺痛人心:

    “所谓‘善书不择纸笔,妙在心手,不在物也’。”

    “唯怠懒者重于正外物,而薄于正自身,此绝非君子立身之道。”

    曾大肆嫌弃铅笔难用的士子们,登时被刺得浑身难受,终于坐不住了。

    你说谁怠懒?

    你说谁不正自身?

    真是笑话……区区一支无毛的硬笔,这就用给你看!——

    作者有话要说:

    善书不择纸笔,妙在心手,不在物也——语出自此时尚未出生的陈师道,对不起了陈老师!

    第152章 文艺之税

    就在字帖出现前后,京中的读书人之间,突然兴起了一阵新风潮。

    动不动就会有人在诗会、清谈会上显摆起书法来。

    明明一群书生聊天聊得正高兴,偏有人“起了兴致”,硬是要写上两句诗词,还不叫笔墨伺候,变戏法似的从袖中掏出一支铅笔来。

    他抬手摘掉腊壳笔帽,佯装自然地摆开架势,在纸上刷刷刷就是几行小字——倒确实是比磨墨快些。

    硬笔的好处就在这时候显现出来了。

    没有软墨粗细浓淡的变化,铅笔字剥离了脂肉,铁画银钩,唯留瘦骨,反倒有种时人最爱的那股子白雪枯梅的禅意来。

    那运笔人笑得矜持:“唉……诗兴大发,实在等不得研磨,只能先以此物凑合。献丑、献丑了。”

    嘴上说是献丑,分明是等别人来夸。

    还真有那天真的人,看了他的笔迹赞叹道:“最近这铅笔的风头可是大得很。身边同窗都说此笔粗陋,不堪使用,但到仁兄手中却是运转自如,写出来的字颇有风骨啊!”

    于是持铅笔的人便心满意足地自谦起来,还积极主动地叫周围的人都试试。

    另有人见了这场面,忍不住小声拆台:“现下写字这位仁兄,前几日还大肆数落过铅笔的不好,今天当着诸位同窗的面,却装起欧阳询来了。”

    欧阳询乃是百年前的书法大家,其字体到现在还有很多人摹仿。

    他的好友曾评价他写字时“不择纸笔,皆能如意”,技术到了家,用什么笔写字都能好看。

    好巧不巧,正与如今铅笔之风应和上了。

    崇尚书法的风气由天子始,自上而下铺展开,早已变成了整个士人阶层的习惯。

    多的是人想做欧阳询。

    于是越来越多的读书人偷偷摸摸买了铅笔,关起门来埋头苦练。

    铅笔也好,字帖也好,飞速在士人之间流通开来。

    这股风气散播如此之快,少不了士人的逞强攀比。

    更少不了郑迟风这“探花郎”受人所托,从中添油加醋、推波助澜。

    他自然不是个无私助人的圣贤,转头便向罗月止讨要“报酬”。

    罗月止亦有所准备,没等他多说,直接给他送了十本更加精致的字帖。

    郑迟风的父亲俸禄不算太多,但家里住着官邸,仆从用度皆有皇家承担,宗族积蓄深厚,更有个姓黄的小娘养在家里受娘家扶持,郑家三郎君自然是不缺银钱的。

    故而比其钱帛,还是新奇的礼物更能叫他印象深刻。

    这十本字帖与之前流通在市场中的又有不同,每本要有五十页上下,厚度惊人。

    这还不是最稀奇的。

    最稀奇的是每页字帖之间都夹带有一张半透明的纸张,其纸薄如蝉翼,轻若无物,近可透光,能将下一页的内容完完整整透映过来。

    如此神奇的特性,好似专门为临摹转写而生的一般。

    罗月止解释道:“此乃糯米浆造的纸张,专用在临摹字帖上的,全天下仅此一家,金贵得很。这批字帖只做了百余册,尚未开售,便先便宜你吧。”

    郑迟风果真感兴趣,将这字帖翻来覆去看了好久,颇有爱不释手之意。

    等欣赏够了,郑迟风才突然回过劲来:“且慢,这字帖金贵,你又送了这么多本,我必定会拿出去给人炫耀炫耀……说白了不还是帮你宣传?好个抠门的商人,真是怎样都不吃亏。还说便宜我呢,我哪儿能占到你的便宜?”

    罗月止表情无辜:“这是怎么说的?你可知以后这字帖上市,一本要卖多少钱?”

    “多少钱?”

    罗月止伸出手指:“一贯钱。”

    郑迟风险些把他的宝贝折扇摔到地上:“一贯钱?罗小员外如此定价,不若直接到寨子里落草、拦路抢劫去好了。”

    “这纸张可是由糯米做成的。全天下由粮食做原料的商货,哪有便宜的呢?想要风雅,就得付出代价。”

    罗月止一本正经道:“这就叫做‘文艺税’,你可能听得懂?”

    郑迟风虽没听过这稀奇古怪的名词,但闻其字而通其意,不禁失笑:“奇谈怪论,但仔细想想也有些道理。”

    “往常酒水吃食、文房用具,品质相差不大,仅仅是起了个好听的名字,也要比寻常商货卖得更贵一些。这不正是让人多掏了一份风雅钱、文艺税么?”

    罗月止莞尔:“正是此理。”

    郑迟风举起酒水在胸前:“算你能说会道,这‘税’我认下了。那便领受罗小员外相赠,待见了同僚友朋,定会将这字帖好生炫耀一番。”

    “多谢郑寺簿美意。”罗月止笑着同他碰杯,“日后若有还什么新奇物什,我们再来合作。”

    ……

    时值初夏,铅笔买卖之火爆,几乎无法言说,京郊的铅笔作坊全力运作起来,才能勉强供应上京中所需。

    京中好些商贩工匠,见有利可图,纷纷起了模仿之心。

    他们知道这笔叫做“铅笔”,就满街去采购铅粉,但无论怎么炼铅,也仿造不出那坚硬而顺滑的笔芯来,不由百思不得其解。

    罗月止这也算是无心插柳。一个参照后世习惯的起名方法,误打误撞,反倒成了个极有作用的防伪手段。

    罗月止有意提高生产效率,叫范管事从附近的村落当中挑选了许多汉子来作坊中帮忙,并要求他们对此工作保密,绝不许对外声张。

    农闲之时有份额外的工钱赚,月银又很是丰厚,农户们嘴巴自然闭得牢,至少短时间内,应当不会有人追查到铅笔的出处。

    罗月止交给各家“铅笔分销商”的地址,也是京中货物中转的库房,并非京外药庄中的作坊。

    在铅笔卖得如火如荼的日子里,并没有人知道——

    这铅笔背后的东家,竟是这位只喜欢帮他人做生意,自己从不涉及生产的广告行首罗月止。

    连广告行会的同行们,都以为罗月止率先在《开封日报》中附赠铅笔,只是事先与那铅笔背后的东家达成合作,草蛇灰线,提前布局而已。

    而当他们偷偷起了私心,试图绕过罗月止,直接与制造铅笔的东主联系时,却发现此路不通。

    探听消息的伙计们在京中打了几个转,铅笔的线索便如同泥牛入海,再也寻不到踪迹。

    周云逑率先收了手,甚至开口劝孟天庆等人莫要再深究。

    孟天庆瞪着眼:“你也看到了这铅笔有多好卖,甚至连最讲究的读书人都动了心思,只要假以时日,铅笔顺着水路铺展出去,卖遍天下也说不定,其中油水足能把人给淹死。”

    “如今只是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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