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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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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立刻叫救援拉走检查才是正确选择。

    哪晓得这大风大雨的天,他这个vip客户,也干不过老天爷,到处都是车祸堵车,他只能等。

    火气等起来又磨掉了,这么久过去了,他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只是没想到居然有个傻小子从饶安打车过来陪他等。

    “没事,我陪你等着,一会就来了。”叶枫安慰宴笙。

    宴笙掏出兜里仅剩下的半包纸巾,把因为刚才离开而淋湿的凳子擦拭干净,伸手从凳子的下面又拉了一段出来。

    单人位成了双人座,中间还多了个能插伞的孔。

    宴笙又拉出一段伞柄刚好卡进孔里,他拉着叶枫坐在了伞柄两边。

    凳子很窄,雨很大,两个人坐下只能仅仅靠在一起。

    宴笙从裤兜里摸出打火机啪一声点着递给叶枫。

    “宴老师,你要抽烟吗?”叶枫接过打火机递到宴笙嘴边。

    “你冷,捧手心里取暖,手暖和了,全身都暖和了。”

    叶枫拉过宴笙右手握住打火机,拉过左手和自己的手掌拢在一起,中间是窜动的火苗。“这样就好了,你也可以取暖了。”

    黄昏即将彻底过去,宴笙的打火机加了三次油,掌心浸出了汗水。

    一辆打着双闪的车,从路都那头缓缓开近。

    副驾驶车窗降下来,一个套着黑色雨衣的男人探出头挥了挥手。

    “是你们叫的拖车吗?”

    宴笙松了一口气,等了半天的拖车终于到了,简单的核对信息后,宴笙在交接表上签了字。

    工作人员把车子前轮挂上拖车,拍了拍敞篷:“你们升上来坐上去吧。”

    宴笙哭笑不得:“他要是能升上来,我就不用叫救援了。”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工作人员眉头皱起,瞟了一眼积蓄了无数个小水洼的车内:“那怎么办?不能坐了吧?”

    “那就不坐了呗。”宴笙一摊手,毫不在意。

    “那你们怎么回去啊?这么大雨。”

    “没事,我刚才从那边来的,能绕去别的路,我们有办法离开。”叶枫立刻接茬,刚才他坐车来时已经观察了周边地形。

    他没有过在半路车坏了,需要叫拖车的经历,以为拖车上有位置可以让宴笙坐,他还得自己回家,所以想着怎么来怎么回,免得不好找路。

    送走拖车,叶枫带着宴笙翻越护栏,沿着刚才的红砖简易路,走进了最近的村落。

    宴笙举着伞,两个人挤在一起,宴笙看叶枫一副胸有成竹带路的模样,反应过来,他刚才那句“知道出去的路”不是安慰,是真的知道。

    他觉得有些意思,叶枫从朋友圈看到他车坏了的信息,没有问过一句话,一声不吭找到了他。

    他拍的照片,只漏出来车子侧面和轮胎,看不出来车顶蓬有故障。

    “你什么时候见过这颗痣?”

    宴笙觉得凭他上了年纪的脑瓜子,可能想破了都想不出来小朋友的思维。

    “不是,我只是在想,怎么有你这么傻乎乎的小朋友,我们的交情……”宴笙话还没说完,叶枫抬起手指着他的左手背,语气笃定。

    “你为什么要提前找好路?”

    “我们见过,在好多年前。”

    “找路?你是说现在吗?”

    宴笙心中一动,一个觉得不可能的可能再次冒上心头。

    叶枫大大咧咧的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点没有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觉得不好意思。

    叶枫捏着他的手,语气肯定:“不可能错,这么多年,我只见过一次虎口处有颗红痣的人,就是你。”

    宴笙举起手背看了看,放弃式的没有揣进衣兜。

    “好了好了,闭嘴,后面的别说了!”宴笙羞耻地叫了出来。

    “应该是三年前,在云凤省的云孜牧华,那是我在那里实习结束前,最后一次参加酒吧街临检。有个喝醉的男人,我带他去了厕所,盯着……”

    宴笙左手揉了揉额头,手伸出伞外接着不断下落的雨水。

    “不是,刚才你来得时候,为什么要提前找好离开的路?”

    “啊?”叶枫转过头看着宴笙。

    “所以你是想着过来陪我等拖车,等完,我坐上拖车走了,你自己回去??”宴笙觉得简直难以置信。

    “宴老师,你不舒服吗?”叶枫听到动静转脸,盯着宴笙的左手挪不开眼。

    “对啊,我哪里知道拖车副驾驶也坐了人啊,我又不知道原来坏了的车也可以坐人的,不过以后知道了。”

    叶枫是怎么未卜先知,他们不能跟随拖车一起离开,提前找好了路的?

    宴笙哭笑不得,他抬起手背看了看,干脆举到了叶枫眼前:“看看看,看仔细了,别认错了。”

    冰凉冰凉,打在手背还有点疼,他缩回手借着手里的雨水拍了拍额头,捏了捏鼻梁。

    后面的一切他根本不想再回忆,若不是现在荒郊野外,大风大雨,他早弃伞跑路了。

    叶枫没有察觉宴笙的羞耻,盯着宴笙的手背语气疑惑。

    “为什么你的红痣时有时没有?”

    宴笙还没回答,叶枫仿佛猜到了答案。

    “你用了遮瑕之类的盖住了,你皮肤白,用点遮瑕的话也不太看得出来。”

    宴笙点了点头,他会想要遮住红痣源于上大学时,老师的一句无心之语。

    那是给他们讲刑侦概论的老师,一个风趣的老头子。

    他说做这行其实算是弱势群体,又不能配枪,格斗呢也比不上警察,而且人都有柿子捡软的捏的特性,他们还往往最容易被坏人找上。

    资本主义国家呢,很多时候,有钱人就爱打官司搞来搞去,虽然都是民事诉讼,但是用到他们的地方也很多。

    往往一个关键的证据就影响了成败,有钱人未必要脸,未必讲道理。

    输了官司,不爽要找补,盯上提供决定性证据的人很正常。

    一定要学会在工作中隐藏自己的特征。

    工作时把自己打扮的丢人堆里看不见最好,千万别特立独行搞点什么耳钉,唇钉这些极其容易被人记住的东西。

    有的人输了官司,心里不爽,有心认清记住他们,这些极富个人色的标志简直是靶子。

    自从那之后,宴笙就开始有意遮掩自己的红痣。

    这么多年过去了,基本上出现场前,补点遮瑕在手上成了他的习惯。

    平时倒是经常忘记,今天他其实也是抹了的,只不过雨里待了这么久,冲没了。

    没想到就被叶枫发现了。

    时隔多年,那个风趣老头的话终于得到了现实的印证。

    这颗红痣成为了别人认出他的记号。

    不过宴笙觉得,好像不是坏事?

    他也终于记起了喝得微醺的那晚,他信誓旦旦入职后要去查这个叫叶枫的警官究竟是哪的,然后酒醒了就忘记了。

    他还记起来,自己当时想的是,以后有多远离他多远,现在看来好像躲不掉了?

    “宴老师,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吗?”叶枫看宴笙面带微笑,沉默不语,显然是陷入回忆。

    宴笙点了点头,轻吐一口气:“是啊!小朋友你知道吗,我这辈子被当成不良市民一共三次。”

    “嗯?”

    “两次干脆利索的被制服,一次被礼貌请进了局子,前两次都是你。”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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