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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异世界商店街经营指南》50-60(第17/18页)
庄良眉毛一抖,有些意动。
他确实想再确认一下,那个卖家是不是路遥。
“你跟卖家沟通。如果对方同意,我没问题。”
夏至意挂掉电话,重新登录论坛,给黑戒卖家发了一条消息-
亚历山大大陆,西区。
巨大的铁针森岭深处,死灵大法师安布罗斯正指挥死灵眷属收拾行李。
既然决定留在美甲店当学徒,他准备把家也搬到绿宝石镇。
西区和北区相距太远,来来回回实在不合算。
他又放不下做到一半的魔法研究,干脆买下美甲店对面的一栋小楼当作居所,连带全副身家和四名眷属都带过去。
人族寿命短浅,就算店主身上有些秘法宝物,人族的寿命极限也不会超过五百年。
等他窥探到深渊魔法的奥妙,店主怕也寿数将尽,到时候他再回到这里就是。
对于生命漫长的不死族来说,区区五百年,他耗得起。
死灵大法师身家丰厚,整整装了十车,还有一半行李带不走。
森林中忽然刮起一阵黑色风暴,片刻后,黑色长发的绿瞳男人披着斗篷现身,唇角露出两颗尖牙,“安布罗斯,大半夜,你吵死了。”
安布罗斯换上了新袍子,手持黑色嵌满宝石的法杖,身侧亮着几团鬼火。
绿瞳男人眼睛一眨,凑到安布罗斯跟前,“你的手怎么了?”
第60章 第二间店
一队马车从铁针森岭出发, 目的地是北区边境的绿宝石镇。
死灵法师安布罗斯的家当太多,没办法用传送阵。
接近二十辆马车, 从西区中部赶往北区边境,路上要走半个月。
安布罗斯只随车队前往最近的传送阵地点,除了要赶去上班之外,他实在不想继续跟爱德华呆在一起。
身披黑色斗篷的长发男人——爱德华——坐在死灵法师对面,绿宝石一样的眼瞳里满是好奇,死死盯着安布罗斯的手。
准备来说,是他的指尖。
安布罗斯端坐在马车内, 一只手轻轻端起精致的白瓷茶杯,袅袅红茶香气在车厢里扩散开, 指骨上的宝石戒指在魂灯映射下,华光闪闪。
捏住杯耳的指骨, 修长细白, 指尖一片黑白相间的豹纹, 搭在白瓷杯壁上,野性狂美。
爱德华摸着下巴看了许久, 缓缓出声:“黑暗魔法和光明魔法……明明只剩个骨架子, 还特意用魔法接指甲。安布罗斯,你也堕落了。”
“……”
安布罗斯低头喝茶, 并不想说话。
这只吸血鬼始祖太烦了。
一切的孽缘还要从两百年前说起,安布罗斯刚从魔法师转死灵法师,搬到铁针森岭深处。
起初他只是想找一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潜心研究魔法。
不料千挑万选的的居所附近, 住了一只吸血鬼。
安布罗斯不想被打扰, 主动上门找吸血鬼打架, 想以此驱离这位邻居。
当年的安布罗斯, 刚摆脱肉体的束缚,力量大涨,根本没觉得会输。
但他没想到,吊儿郎当的绿眼吸血鬼会是始祖。
架没打赢,搬出去又太麻烦,安布罗斯选择忍气吞声。
这一住就是两百年,时常要忍受爱德华的骚扰。
其实回头想想,这次搬家能够摆脱爱德华,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爱德华早已习惯死灵法师的沉默寡言,端起红茶抿了一小口,又皱眉放下,眼睛还没有从死灵法师的指尖移开。
“多看两眼,这些圈圈花纹还有点好看。你那老旧的审美似乎有了一点提升。”爱德华轻描淡写地说出令人气结的话。
安布罗斯深吸一口气,忍住忍住忍住!
马上就到镇上,他直接传送到美甲店,这是最后一次忍受这只吸血鬼!-
绿宝石镇,美甲店。
路遥坐在沙发上,摆弄手机。
昨晚凌晨,那枚黑戒被拍掉了。
她早上收到买家的消息,对方希望带一位鉴定戒指的高人。
老熟人了,路遥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她想了想,答应了。
约定交易时间是三天后的下午。
昨日冒险者组团刷美甲店副本,被司金和克拉丽莎拖到荒山修理了一顿。
早上,克拉丽莎说红心公会已经没人敢接那个任务了。
冒险者的问题解决,画在门上隐蔽魔法阵也撤了。
但上午没什么客人,店员们坐在休闲区无所事事。
路遥在研究室看多米尼克借给她的魔法书,里面有很多关于魔法的复杂运用构想,并夹杂着大量运用实例,包含各种属性魔法。
这本书比司金送她的那本内容要更深一点,更偏向于实战知识,确实扩宽了路遥的思路。
她拿出草稿纸,开始画图。
她有一个把美甲和战斗结合起来的构想,阅读过多米尼克的书之后,思路逐渐清晰。
安布罗斯手持法杖,轻轻推开黑色大门,“店主抱歉,搬家耽误了一点时间,我来晚了。”
路遥头也不抬,“没事。今天店里不忙,你刚来还需要熟悉,有什么问题就去问姆姆,他什么都懂。”
安布罗斯:“……”
为什么是史莱姆?
门外,突然传来一道惊喜中带点癫狂的男声。
“啊哈哈哈哈,小明!小明,爸爸找到你了!”
路遥和安布罗斯走出来,看见姆姆被一个皮肤苍白的黑发男人抱起,举过头顶。
男人黑长发,绿眼眸,长相俊美阴柔。
只是面部的皮肤有被烧灼的痕迹,露出内里鲜红的血肉,看起来极为恐怖。
但他脸上的惊喜溢于言表,而姆姆少有的一脸生无可恋。
路遥看向其他人,“怎么回事?”
哈罗德一脸幸灾乐祸:“那个男人自称是小史莱姆的父亲。”
安布罗斯抬手捂住眼睛,情绪濒临崩溃,“爱德华,你怎么在这里?”
他们明明在上一个小镇分别了。
他当时飞快跳入传送阵,爱德华应该不知道他的目的地才对。
爱德华脸上的皮肤正在一点一点愈合,他刚刚顶着太阳从喷泉广场走了过来。
如果是普通吸血鬼,见光必死。
只有始祖吸血鬼,行走于阳光下,仅被灼伤了皮肤。
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我问了你的眷属,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但是,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小明,我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
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翻了个白眼,“……他是这家店的店员,名字叫姆姆。不是小明。”
爱德华有个怪癖,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
前段时间,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
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
爱德华惊讶,“谁给他取了名字?”
“叽。”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
路遥走过去,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我给他取的名字。请问您是?”
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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