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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黑切白太子的温柔刀》50-70(第23/41页)
声被死死被沈离枝抑在咽喉里的咳嗽声又传了过来。
她瘦弱的肩膀还随着轻咳颤啊颤,用来束发的青丝带也在她紧绷的后颈上扫拂,看起来颇为可怜无助。
她落水后也不曾有机会好生养息,先是伤了手,后又因为他的一句话只能随行奔波。
常喜几次提醒他说,沈大人病了。
可他每次见她时,并未看出她有什么病,想来她能抑制住轻咳,没有在他面前显示出病态。
若是早知道,就不带她出来了。
李景淮皱起眉,手临时就变了方向,缓缓落在了沈离枝微颤的后背上
大掌伸开,横覆在她背上。
如此一衡量,腿上的那人身形瘦小,背脊的宽度也不过他一掌。
就好像轻易能被他控制一样,是他的掌下之物。
几乎在他的手覆下时,沈离枝肩膀猛颤了一下。
“公子我好了……”
她用胳膊肘撑起上身,想从他手下脱身。
因敏锐地察觉到了李景淮的动作变化,从而生出一份不安。
这不是李景淮被药物控制的时候,他清醒着,却做出让人费解的亲昵。
他可以拍打,却不该轻抚。
沈离枝能感受到后脊被炽热掌心贴着,那有力的指腹微抵,像是用力裹住她的背。
就像是被拿捏、桎梏一样,
没人希望被拿捏软肋,也不会有人喜欢被人制服。
就如沈离枝这样的人,也从来不想被圈禁。
意识到掌下的人在挣脱,李景淮反又用上了一分力。
就好像和她较上了劲。
“急什么?”
李景淮按住她,慢条斯理在她背上像是在丈量着自己的疆土。
寸寸挪动,如此反复。
直到她忘记了咳嗽。
夜幕低垂,华灯已上。
马车带着二人绕着鹿城转了两圈。
夜晚鹿城有着截然不同的热闹。
销金窟,就是夜晚的鹿城的代名词。
以前来时,沈离枝从未在夜间离开过客栈,更不会知道鹿城里会有如此之多的风月场。
而李景淮带她来的这间更是雕龙画栋、金碧辉煌,犹如一座宫殿。
简直堪比上京的春风渡。
它叫南风馆。
太子带她来逛青楼?
沈离枝揣着震惊,挪动着小步,一步一趋跟着太子身后,迎着热浪与熏风,进了去。
谁知进去后才发现青楼那不算什么,南风馆它里面并不是妖妖娆娆的女人,而全是妖妖娆娆的男人!
沈离枝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男人,穿在单薄的纱衣,几乎可以透出身体的肤色,他们举手投足带着一种惑人的美感。
这些都是南风馆精心培养出来的小倌,哪是沈离枝这样浅薄道行的人承受得住的。
她看了几眼,就面红耳赤往李景淮身后藏了藏。
一个挑着狐狸眼,穿得花红柳绿的青年男子一看见他们二人出现在门口,眼冒精光,拨开人群就挤了上来。
“两位小爷好生眼生,是外地人吧,我们南风馆可是鹿城最大的楚馆,各色各样的小倌都有,两位可有什么‘忌口’?”他捏着指尖,笑地两眼眯起。
像是饿了三天的花狐狸,忽然看见了两只行走的肥羊。
沈离枝目瞪口呆看着他,心想这人真的生得好像一只狐狸,还是一只妩媚好看的狐狸。
李景淮掏出了一小袋钱打断了他的热情,“准备一间安静点的房间。”
二话不说就给钱的主就是大爷,楚三爷顿时眉开眼笑。
“好说好说,两位三楼请!”
他亲自引了二人上楼,请进了一间别致的房间,目光在前面黑衣青年和后面的翠衣少年身上徘徊一阵,心里估量了半响又问道:“不知道两位公子要叫人作陪么?”
嗯,来这南风馆寻欢作乐的人虽然有不少是冲着馆内‘千娇百媚’的小倌而来,可也不排除有些有钱人,自带‘点心‘,就是来图个热闹的氛围。
所以他在一开始就问过是否有’忌口‘。
在鹿城做这档子生意,早就摸穿了各色各样的人。
有些权贵自己那是万花丛中过,却还有洁癖的毛病,总想吃那第一口的新鲜。
而这次的两位客人,就挺有意思。
也比较符合他往日见过的那些自带‘点心‘的客人。
李景淮当即又掏出了钱袋子,这次他直接扔出了一锭金子,“我找人。”
楚三爷挑了挑青黛描画的细眉,掂量着手中的金锭。
“公子找谁?”
李景淮环顾着屋内的陈设,头也不回,只沉声落下两个字:“辰王。”
楚三爷掂金子的手一紧,眯着的狐狸眼缓缓睁开。
“辰王殿下确实在南风馆里,可是公子不知,辰王玩乐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尤其是为了私事……”
他开门做生意,又在辰王的地界上,最是不敢得罪这位贵人。
李景淮反身坐入交椅中,一手把兀自站着发愣的沈离枝拉了过来,让她坐着他的腿上。
“我,不是来打扰他的。”他往后一靠,手指慢慢攀上沈离枝的后背,指尖轻轻捏在那白腻的脖颈上,姿态旖旎,他看着楚三爷笑得像个浪荡子。
“而是来加入他的……”
第62章 好看 “她生得好看么?”
辰王正在南风馆最大的雅间里拍手大笑。
几个身穿单薄红纱的清秀少年赤脚在一整块冰玉上跳舞。
少年们肤白如雪, 腰肢婀娜,手足纤长,一颦一笑都有种别样的风情。
这四人虽不是生得极美, 可胜在气质干净纯净, 眼中又脉脉含情,他们边舞边大胆地往辰王身边靠,或伸足、或撩手。
明目张胆地以求垂爱。
辰王喜欢他们这份大胆, 大手一挥, “来!都来本王这里。”
四个少年顿时喜笑颜开,争先恐后从玉台上跃下, 欢呼雀跃地挤到辰王身边侍奉。
无论心中喜不喜欢, 可是他们在这南风馆里,不得不去巴结着权贵豪族, 不然下场只会落得更可怕。
一位身着灰金袍子、白面长须的中年人高举起酒杯,搂住身边斟酒的小倌笑道:“王爷今日心情大好,可是有什么喜事?”
在辰王的下手两边坐着的五名年龄不一的华服男子,都是鹿城里游手好闲的纨绔世家子, 因为和辰王能投机,时常鬼混在一块,背地里还有人戏说, 只怕这几人早也对辰王自荐枕席了。
鹿城男风盛行,也不是什么大秘密。
辰王虽是当今皇帝的弟弟, 但私底下却没什么皇亲的架子,对这几位‘知心好友’更是和善宽容。
“还不是裴家那座玉山没了。”辰王哈哈大笑,拍着腿儿,又伸头去含少年指尖送上来的翠玉葡萄,趁机还摸一摸那细腻的手背。
“这不是该!想当初裴正那奸猾老贼使了多少手段把那玉山占了去, 这下是皇帝出手,任凭他裴家有多大能耐也无济于事!”
辰王大乐,点头道:“是了,是了!大快人心!”
四名少年马上缠了上去,贴着辰王道贺:“恭喜王爷、贺喜王爷。”
“不过,若是那玉山没有落在裴家手中,那是落在到了皇家?”有人问道。
辰王摸着膝头上的少年,嗤笑一声,遗憾地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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