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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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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关心我哥哥嫂嫂的爱情和婚姻,他们只在乎自己给出去了多少礼金,将来能不能连本带利收回来;这家酒店的菜好不好吃,怎么还不发筷子……更八卦些的,还会讨论我嫂嫂的订婚戒指钻石有几克拉。”

    “这样的婚礼,是为了热闹而热闹,我不喜欢。我觉得结婚和生活,只是我们两个人的私事,最亲近的朋友家人才有资格分享这份喜悦与快乐。什么风风光光地操办一场,那都太俗气了……”丁厌右手支着下巴,注视楚瀛的睫毛,“我和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不想结婚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不想要这么俗气的婚礼,即便我是个俗人。”

    “但哪会有女孩子不想要梦幻瑰丽的世纪婚礼呢?就算女孩子和我想法相同,她的父母多半也不能同意,我的父母更不会同意。”他笑道,“所以我跟你实话实话,我看你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才答应和你结婚的。”

    楚瀛一字不漏地听完了他的想法,可眼睛一直没看他。此刻与他四目相对,道:“我也实话跟你说,如果你像李琰那样,非要我八抬大轿把你迎进门,我也伺候不起。”

    丁厌扑哧地笑得倒下去,引得圆桌近侧的几位宾客纷纷侧目。

    他在桌下掐着楚瀛的手掌心,说:“嘴好毒啊你。”

    但是正合他意。

    ***

    表哥的婚礼结束,丁厌厚着脸皮回爸妈家赖了两天。

    跟二老讲讲自己在英国乡下住得蛮好的,房子可大了,有鹦鹉和狗狗,还有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佣人;这次回来,是想把猫咪一块儿带过去。

    他妈冷笑两声说:“儿大不由娘。”

    但其实早就把他发在一家三口小群里的视频看了无数遍,吃饭时盘问他那房子里有几口人,是不是跟楚瀛父母一起住。

    丁厌夹着菜,说哪儿能啊,我都没见过他父母。

    这可叫他妈逮到了挑剔这桩婚事的机会,说他傻、笨、白痴,父母都没见过就敢结婚,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丁厌无辜道:“我也不想见他爸啊……”

    他心知肚明他与父母又多了一项不可调和的观念差异。他不在乎楚瀛的家庭如何、父辈兄长又如何;他坚持认为,结婚和生活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事。

    哪怕未来不能住大房子或高档公寓了,一无所有,要为生计操劳地去餐厅端盘子,他的生活也照样能继续。因为他和楚瀛都乐意且有能力胜任一份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已验证了这点。

    丁厌对自己的将来,有坚实信心、无限的憧憬和遥远的展望。

    有这种意念做定心丸,他什么都不怕。

    他在英国那一个多月的旅居生活,悠长得仿佛一个季节。但在丁茵眼里,时间是追不上的光,转瞬即逝,她给自己强灌咖啡消解睡眠不足的疲倦,上下扫视着弟弟,说道:“我总觉得……你有哪里不一样了。”

    丁厌伸出自己的膀子,拍了拍,“变强了!”

    他的手臂细又白,没有半点儿变强的造型。丁茵没放在心上,只问:“快过生日了,今年想怎么过?请朋友吗,要不要姐姐帮你办?”

    丁厌:“不用了吧。我也没什么可以请的朋友啊。”

    去年他在上班,公司里有交集的同事多,还能聚一聚。但他辞职后都在忙自己的事,最近几月也没怎么跟人来往,突然发消息说过要生日了想请大家吃饭,突兀和尴尬在所难免。

    现代人最怕拖欠人情,他请客吃饭,别人就要绞尽脑汁送他礼物,这不是给人平添烦恼吗。

    丁茵没想这么多,她和弟弟是相反的人,能妥善处理周遭事无巨细的人际关系,过生日送礼物是礼尚往来,维护情谊的最佳时机,她从不会错过。

    所以她又问:“是准备好了要和男朋友过,不想被外人打搅?”

    “是跟他过,但肯定有外人。”丁厌气馁地说,“等我回来再请你吃饭吧,姐姐。”

    “太快了啊,你都要27岁了。”丁茵唏嘘不已,“韩云的婚礼怎么样?”

    “挺好的啊,嫂嫂穿婚纱好美,表哥打扮一下也蛮帅的,登对!”丁厌点评道。

    “那就好,我给他送了红包,但那天不太舒服,实在从床上爬不起来。”

    “你生病了吗?”

    “小感冒,有点发烧,但已经好了。”

    丁厌这才发觉今天姐姐的嗓音轻度沙哑。

    “我还以为你会去的,我们仨小时候关系那么好。”丁厌满是遗憾。

    丁茵:“人跟人的缘分是会用尽的,我和韩云没吵过架、没闹过误会,但就忽然之间无话可说了。你让我去婚礼现场祝福他,我可以去,可说什么好呢?好像还是什么都别说更好。”

    丁厌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那我们的姐弟缘分不会用尽吧?”

    丁茵捧起马克杯,吹散雾气,喝着滚烫的咖啡,轻松道:“放心,送子观音给我托过梦了,说你是老天补偿给我的大儿子,我做不了你亲妈,只能给你当一辈子姐姐。”

    丁厌乐开了花,“不要,姐姐就是姐姐!我爱姐姐!”

    姐姐比妈妈更好的地方就在于,姐姐不是妈妈啊。

    ***

    丁厌离开姐姐家,先去宠物店老板那儿接罐头。

    小猫一月有余没见他,闻着他的味儿想起他是谁,在他脸蛋和颈间蹭得难舍难分。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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