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虐心甜宠 > 暴医[全息]

60-70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您现在阅读的是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暴医[全息]》60-70(第8/16页)

 帮人套马, 就要在驯服之前换人, 因为有个时间差, 很容易失败, 所以一般都是亲自套。

    但……鉴于雷克斯的脸黑程度, 搞不好这么帮他套马比他亲自上手成功率高得多得多。

    想通这一点,紫菀开始分配任务。

    除了她和手心姐弟套马,还需要有人在马群出现之后帮忙赶马,雷克斯要时刻准备着交接套马杆,不能距离套马的三人太远。

    那么赶马的任务就交给拉斐和若水,他们俩负责改变马群的行进方向,同时要把选中的马从马群中孤立出来。

    还剩下思慕雪,她就看情况,负责演奏。

    拉斐抽空又跑去调侃雷克斯,“啧啧,啧啧啧……”

    雷克斯轻描淡写地瞥他一眼,拉斐这就来劲儿了,“我看你是要取代若水成为新一代团宠了,我说的对不对呀?雷克斯宝宝?雷宝?嗯?宝宝?”

    由于拉斐过于得意忘形,后面没控制住音量。在注意到雷克斯脸色的时候,为时已晚。他僵硬地回过头,正看到三个女生一脸“我懂”的蜜汁姨母笑。

    “不不不!我们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拉斐觉得自己头皮炸裂,天灵盖都要飞出去,“真的,我跟他,不可能的!”

    “哦~~~”紫菀收起笑容,一脸天真乖巧地眨巴着眼睛,拖着长音答应道。

    “哦~~~”手心月毫无灵魂地附和。

    “哦~~~”思慕雪不假思索地跟上,完全是按照紫菀那个调调在复读。

    紫菀的注意力被转移,“哎?小雪这个复读的水准,真是不一般啊。”

    别说一字不差了,节奏音准都无懈可击,要不是嗓音不一样,很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同一个人在重复自己的话。

    手心阳刚才不知道女孩子们在兴奋什么,这会儿倒是能插上话了,他对于诗人有种异常的狂热。

    于是他瞬间变身迷弟开始无脑舔,“可以可以,雪雪大佬有潜力,将来会成为我们大复读机公会的复读机之王!参见机王!”

    思慕雪被天降“机王”的称号砸到裂开,半天不知该作何反应,硬邦邦地试图转移话题,“……还抓不抓马了,搞快。”

    鸡王……还是饶了我吧。_(:з」∠)_

    紫菀在一边憋笑憋得快要岔气。

    玩闹归玩闹,她一直在留意系统公告,此时正好刷出一条高亮提示——

    【系统快报】本日十五点三十一分将于菲利亚草原南部地区出现旷世神兽,大家冲鸭!!!

    “冲冲冲!冲鸭!!!”手心阳嗷嗷着带头,小队立刻进入战斗模式。

    还有三分钟,紫菀挥手示意让拉斐和若水赶紧去赶马。思慕雪给他们上了风神快板,就见两人开着餐车,龙卷风一样地开走了。

    扬起的沙尘和草叶撒得剩下几人浑身都是。

    草原上平时总会经过一群群的野生马,还有野生牛和野生羊等,这些都可以抓来当骑宠,各有优缺点。但其中最适合枪骑士的,还是马。

    枪骑士的招牌技能【骑士枪冲锋】,在骑乘的状态下会有大幅度的攻击力加成,所以紫菀才想着必须赶紧给雷克斯抓个马。

    有点常识的幻境玩家,都知道枪骑士没有马就莫得灵魂,这不仅仅是牌面的问题。骑着大马确实很帅,但更重要的是加成。

    如果在骑乘状态下触发暴击,攻击力甚至能达到普通冲锋的1.5倍以上,雷克斯这个级别的枪骑士,把武器刷出个高爆发属性的话,会变成行走的人形鲨器。

    一匹马,可以给他增加成吨的伤害,爆炸性的提升,抓马自然刻不容缓!

    紫菀见过雷克斯的冲锋,还截了图,这会儿脑内再给P个高头大马,想想就好期待。啧啧啧,帅死了,光脑补就一脸血,迫不及待想要让他表演一个完成体的冲锋。

    高大帅气的枪骑士,随便来个强壮点好看点的马都会威风凛凛英姿飒爽,今天要是能再抓到只神宠……

    不,她接下来就算是住在草原上,也一定要给雷克斯抓到神宠!要么就别抓,要抓,就要抓最牛逼的!!

    拉斐的餐车速度很快,可能还有什么加成,很快就见到金闪闪的餐车往这边开,忽左忽右地撵着一大群马。

    奔腾的马蹄带起十几米高的沙土和草叶,一群群蚂蚱飞起,一只只兔子乱蹦,紫菀眯着眼睛开始在一片混乱中搜寻目标,手心姐弟也从躺椅上跳起来,表情严肃地握紧手里的套马杆。

    气氛突然严肃,只有当事人雷克斯没什么反应,还闲适地给紫菀摘头上的草叶。

    “来了!雷崽跟紧我们,看中哪个就准备好交接!”马群临近,周围有成群的玩家传送过来,显然也是来抓神兽的。

    紫菀向来不争不抢的,甚至有些时候还有点圣母病。但今天不一样。

    神兽她志在必得,今天,没有人能从她手上抢走神兽!没有人!她必定要抓来最牛逼的大马给雷克斯当神宠!

    “都给我冲!”

    手心姐弟各自向着锁定的目标冲了过去,紫菀也一个冲刺,扎进沙尘当中,雷克斯紧随其后,目光牢牢地黏在她身上。

    思慕雪在他们四人行动的瞬间给上了风神buff,之后便留在原地,思考了一下,好像暂时没什么需要她做的,索性往躺椅上一瘫,看云卷云舒,喝起了冰镇果汁儿。

    神兽在限定时间只会出现一只。

    紫菀的目标是神兽,其他玩家的目标自然也是。好在有雷克斯跟着,跟个保镖似的一脸肃杀,就算他隐藏着id,也有很多玩家认识他,不敢往前凑。

    开玩笑,第一枪骑士护着的小号,谁踏马失了智敢过去抢。让那骑士枪随便戳一下就得螺旋升天,不仅抓不到马,还得损失装备耐久和金币,不划算。

    况且真想要神兽的也就是抓来卖钱。养普通的马都得花费一大笔金币,养神兽的花销保守估计也得十倍以上,高玩和土豪才养得起的烧钱玩意儿,普通玩家想都不要想。

    这么大一群马,谁也不知道哪只是神兽,这也属于考验眼力和RP的时候。

    大家一般默契地选择自己挑中的过去套,避免彼此之间不必要的冲突,免得费时费力谁也套不着。

    就算抓不到神兽,在神兽带领的马群里随便套上一匹,品质也要比普通的好一些,这是玩家们总结出来的经验。

    有雷克斯跟着,紫菀身边成为无人区。她也注意到这一点,感念雷崽的体贴。

    根据她从情报贩子那里买来的消息,也只能比系统公告早一点知道这个时间会出现神兽,但并不会知道具体是哪一只。

    实在套不着,倒是还可以从别的玩家手里收过来,就是要跟土豪竞价,她不太喜欢那种方式。自己亲手抓来的宠物忠诚度高,而且比较有心意。

    在扬起的尘土中穿梭,紫菀的速度甚至超过一些骑着宠物的玩家。她挑宠物没什么特别的标准,就一条,选最大的!

    紫菀的逻辑很简单,最大最强壮的,肯定最有劲儿,马蹄声大,扬起的沙尘肯定也大。

    这会儿很难看清马长什么样子,她也不需要看清,拉斐若水已经从马群里赶出来最健壮的一批,她只要选一团沙土最大的套了肯定行!

    因为速度快,目标又明确,紫菀领先众人选定目标,别人都得绕道。她大概分辨了下马头的位置,果断挥杆!

    确认过手感,被套住的大马拼命挣扎着,紫菀头也不回地大喊,“雷克斯!!!”

    一直紧跟着她的雷克斯欺身上前,从她背后一手虚虚环了下腰,把她带到一边,一手接过套马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重新收藏新域名 z.jiubiji.cc 】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旧笔记小说网   百度   搜狗搜索   必应搜索   神马搜索   360搜索

旧笔记小说网|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是恰到好处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