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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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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我叫你过来跟我一起吃饭你怎么不来?]

    学生放假, 学校门口的小吃摊却一如既往的热闹,傍晚这个时间,除了有停在路边不断吆喝着“加火腿鸡柳9块”的烤冷面小车, 还有被铲子压得“滋啦”冒烟的铁板鱿鱼。

    闻声踢了踢脚边的石块,略有一些心虚。

    闻声:[颜可不是也叫我了吗?]

    闻声信息刚发出去, 对面人直接甩过来两张聊天记录, 分别来自昨天和前天。

    李延时:[她们俩不能独立行动?]

    闻声绷着唇, 拉着那聊天记录反复看了几次,觉得自己一次两次鸽李延时的行为貌似是有那么一点过分。

    然而没等她再回答,手机径直被身边人抽了过去。

    颜可拇指压在按键上,直接发了条语音过去:“你有完没完?闻声手机响一路了,你能不能消停会儿。”

    消息发出去没两秒, 李延时拨了电话过来。

    聚会的地方在学校对面的一家桌游店,需要穿过这片满是推车的小吃摊,再往里走, 右边的巷子里。

    周围各种叫卖和吆喝, 人声嘈杂,闻声听不到李延时的声音, 但能从颜可的话里猜到些那人说了什么。

    颜可把手机换了个手——

    “女生聚餐, 带什么家属???”

    “你要脸不要?”

    “等会进店我就给闻声点个最帅的dm, 气死你。”

    挂了电话, 颜可把手机扔还给闻声,看着她, 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你到底是怎么受得了他的。”

    闻声被文童勾着往前走了两步,抬手拉住颜可,有些讨好地晃了晃她的胳膊。

    “其实也还好。”闻声笑起来。

    除了总爱给她打电话外。

    话音落,手机又响了下。

    闻声低头看。

    李延时:[什么dm能有我帅?]

    闻声唇角弯的弧度跟大了点。

    哦对,忘了说,还有自恋。

    女孩子吃得不多,有一半还嚷嚷着要在上大学之前减个肥,一撮人玩到晚上八九点都没有吃饭,只在桌游店要了些零食和几杯鸡尾酒。

    桌游店的老板是个年轻的调酒师,大学学的金融,毕业工作了半年,叛逆地辞了职,回临安开了这么一家店。

    男孩儿长得眉清目秀,但大概是倚着玻璃柜调酒的样子看起来过于懒散,笑起来时竟然和李延时有几分相似。

    文童一边洗牌一边悄悄地拿眼瞄那男孩儿,手停下时用肩膀撞了下闻声:“你看那老板有没有一点长得像李延时?”

    闻声正叼着吸管吸杯子里粉色的酒。

    鸡尾酒这种东西,有些喝起来甜甜的,没什么感觉,但后劲儿足。

    闻声面前的这杯就是。

    两杯进去,她反应已经开始迟钝。

    文童视线没离开那年轻的老板,又问了句:“像不像?”

    闻声咂了两下嘴,终于是把咬着的吸管松开。

    她一手撑腮,迷蒙着眼睛看了半分钟。

    “没有”闻声慢慢悠悠地吐了两个字,打了声酒嗝,“没有我男朋友好看。”

    话音落,她唇角勾了下,眯着眼,笑容格外大。

    甚至文童转过来时都惊了一下,她从没见闻声笑这么灿烂过。

    那张极清淡的脸,原来笑起来这么好看。

    暖洋洋的,像极淡的莫兰迪色调里撞进一抹橘红。

    文童把闻声面前的酒拿开,一面腹诽这玩意儿果然不是好东西,把省状元都喝成傻子了,一面“得得得”了几声,说我喊你男朋友来接你。

    “男朋友”三个字咬得分外重,像在回应闻声上一句的炫耀。

    颜可正好从门口接电话回来,看到扶着闻声脑袋的文童。

    “她怎么了?”颜可用眼神示意。

    文童冲桌上那酒杯撇了撇嘴,右手比了个OK的手势:“喝了三杯。”

    颜可一看那酒的颜色就知道闻声八成喝多了。

    “你看着她,我去给李延时打个电话。”说罢,颜可再次转身出了桌游店的门。

    等她站在店门口,划开手机,才想起来自己把李延时拉黑了。

    一分钟后,王启胜接到电话。

    他两秒前刚被对面上单砍死,此时电脑屏幕正黑着。

    王启胜捞了手机夹在肩膀上。

    旁边的文越看了他一眼:“谁的电话?”

    “颜可。”王启胜回到。

    李延时被闻声放了鸽子,无聊,找他们两个打游戏。

    不过他这组织的人没打,正瘫在一边沙发上玩手机。

    “闻声喝多了,让李延时来接一下。”颜可张口道。

    王启胜纳闷:“你怎么不直接给他打?”

    “我把他拉黑了,”颜可很不耐烦,“一天问八遍哪个地方现在就能结婚,他脑子到底被哪个门挤了??”

    王启胜手点着鼠标笑得贼贱:“结婚狂刚找到一国家,现在正琢磨着20之前能不能签过去把证领了。”

    话音未落,被李延时从后兜头扔了一枕头。

    王启胜脑袋往前,“哐唧”一下砸到电脑显示屏上,屏幕上的小人又死了一回。

    王启胜也不恼,撑着身子转回去,笑得牙呲出去三米远:“颜可喊你去接闻声。”

    文童把闻声从里面搀出来,陪着她蹲在马路边吹着风等李延时。

    文童也喝了点,话匣子打开,跟闻声从诗词歌赋唠到婚恋八卦。

    “你是不知道,就,”文童有点大舌头,“就我那个舅舅,贼不是东西,我舅妈怀孕的时候出轨,有一个小三就算了,还有小四。”

    闻声用捡来的树枝在地上划着圈,声音顿顿的:“小四?”

    “对啊!!那小三还没我舅妈好看,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文童越说越生气,张口骂了几句。

    被风吹了吹,闻声没刚刚在里面时反应那么迟钝,但脑子还是不太清醒。

    她用手上的树枝漫无目的地在地面上划着,突然问:“一个人真的会喜欢一个人很久吗?”

    可能数学好的人,大多逻辑思维都很缜密。

    闻声就是这个“大多”中最为典型的例子。

    理性在多数时间都占绝对的上风。

    她看过一些感人至深的电影,也听过很多忠贞不渝的故事,但还是对这种感情持怀疑的态度。

    她对情绪感知不深,所以实在没办法理解爱能有多爱,喜欢又能有多喜欢。

    至少,在认识李延时之前,在她的认知里一直是这样的。

    更何况那些爱情,说到底不都是人编的吗。

    “就是现实里”闻声打的酒嗝还带着果香,“出轨、劈腿、变冷淡”

    闻声不是悲观,她只是单纯的感知不到,所以对“很爱很爱”这件事儿理解得很模糊。

    文童作为一个没谈过恋爱,对爱情还有无限憧憬的少女,回答得很快。

    “会有的啊,”她仰头望着天,声音突然变轻,“总会有那种人,爱一个人很久很久。”

    闻声也仰头:“是吗?”

    李延时到的时候,马路边就这么蹲着两个石化了的雕像。

    他没有立即过去,而是隔了十几米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文童身边的人穿了到膝盖的牛仔短裤和没有任何花纹的白T,两侧的头发挂在耳后,抱着腿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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