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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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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比元妃寿长,无母氏干政之祸。”

    赵王张耀是记起元和五年腊月在养心殿写的那道密旨,有令朱元妃殉的旨意,才想到这么一个折中的法子,眼下,他猜陛下大约是想立京兆王为皇太子,却又舍不得朱元妃死,高祖那道母死子立的圣旨,本意是为防母氏干政,而只要陛下活得比元妃长,便无母氏干政之祸。

    目的达成,何必在乎过程。

    赵王张耀惊吓之下,只能想到这个法子,他不敢违背高祖立下来的规矩,同时也不敢得罪皇上,他历经三代帝王,当初他面对英宗皇帝时,都没有这么大的压力,要知道,英宗皇帝与他父亲,隔着杀母之仇,恨极了赵王一脉。

    这些年,陛下身上的威势越发重了。

    每每被盯着,仿佛杀气近身一般。

    “陛下,南阳王手有疾,京兆王张稷是陛下所有康健的儿子中,年龄最大的,陛下可以凭长立京兆王为皇太子。”张耀连理由都帮皇上想好了。

    “朕并不急着立太子。”皇上一口否决了张耀的提议。

    张耀听了差点窒息,难道他猜错了……

    “朕只是觉得,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国朝爵位,五世而终,赵王凭一道圣旨,辖治国朝四代帝王,也该够了。”

    最后一句话,话里明显带着一股子杀气。

    赵王张耀吓得一颗心仿佛要从胸口蹦出来,整个人颤颤微微匍匐在地。

    皇上并没有叫他起来,而是弯下腰,凑到赵王张耀耳畔,轻声道:“皇叔祖,朕喊你一声皇叔祖,希望你能早做决断,平南伯领三千蛮军,可随时进入赵国都城邯郸。”

    赵王张耀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脸色瞬间惨白,惊恐不已,抬头望向皇上,呼喊道:“陛下,您不能这样,藩王封地拥有守卫军,为的是辅佐陛下,保张氏天下,这是国策,您这是要变祖宗之法,动国之根本,您不能这样做。”

    “朕能不能这样做,不是由你来评判,当然,你可以去帮朕问问祖宗们,朕能不能这样做。”皇上扔下这句话,起身,径直走出了含元殿。

    他决定要做的事,还从来没有做不了的。

    外面天色早已漆黑,寒风凛冽一阵阵刮过,天空还下起了雪粒,皇上先回乾元殿,脱去衮服,换上大裘常服,又叫来一旁的张忠国,让他等会儿去送含元殿内的赵王回赵王府,又问道:“阿稷呢?”

    “回陛下,因刚刚突然下起了雪,四郎被皇后的人叫去了。”

    “夜里让他在乾元殿住着,就别回七星宫了,你照看着他,朕先走了。”皇上交待完,往外走,负责仪仗的内侍,忙撑大伞紧跟上。

    张忠国只得领命答应。

    他瞧着下雪了,原本想劝皇上在乾元殿留宿一晚,只是见皇上提及让四皇子留下来,也没说自己留,就没再出声了,自从皇上带元妃四皇子搬去七星宫,为了正旦日的大朝会,皇上每年除夕都会宿在乾元殿。

    但正旦日的朝会无论多晚结束,皇上都会赶回七星宫。

    ——

    七星宫,摇光殿。

    灯火煌煌,把整个宫室照得亮如白昼,朱颜站在殿外的廊庑下,听着雪粒击打琉璃瓦的叮叮声,在夜空下,显得格外清脆响亮,手伸到飞檐外,入手的雪粒,很快在手心融化,浸丝丝的冰。

    “怎么到外面来了,也不怕冻着。”狗皇帝一进来,一眼看到朱颜穿着芙蓉色织锦镶毛斗篷站在殿外,宫灯照射下,鹅蛋脸上晕染了淡淡的胭脂色,明眸皓齿,柳眉细长,瞧着越发得绝美精致。

    增之一分嫌长,减之一分嫌短。

    如今俩人日日待在一起,他曾以为自己会看腻,可偶尔一抬头,总能惊艳到他,他瞧着就心中欢喜,更令他爱不释手,所以,苏庶人制造童谣,说阿颜是猪精转世,他很愤怒。

    阿颜就算是精怪转世,也合该是狐狸精转世。

    当然,在他眼里,阿颜是天仙下凡。

    才会惹得他这般喜欢。

    狗皇帝大步上前,拉回朱颜的手握住放在自己手里捂着,“冻着了,又病了怎么办?走,回暖阁。”

    “陈太医说,我身体好着,不会生病。”朱颜不愿走,这几年,要说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便是陈太医有些真本事在身,治好了她身体产后染上的虚寒之症。

    医术确实名不虚传。

    她的病治好后,狗皇帝额外赏了陈太医五万贯钱,还恩赏给他长孙一个出身,从八品下的承务郎。

    朱颜问道:“今晚怎么这么早?”

    “歌舞结束后,朕就让他们散了,外国使节和各藩王使臣,朕没见,全交给鸿胪寺去处理了。”狗皇帝说完,又道:“外面下雪,朕没让阿稷回了,令他在乾元殿住一晚。”

    “下次遇上雨雪天,你也跟着一起留下。”

    狗皇帝一听这话,笑了下,好看的桃花眼轻弯微眯,盯着朱颜问,“阿颜,你这是不想朕回来?还是舍不得朕赶夜路?”

    “我才没有舍不得。”朱颜下意识反驳,避开了对方的灼灼目光。

    “行,那是朕舍不得你。”狗皇帝似不在乎朱颜的回答般,反正偶尔能从朱颜口中听到几句好话,他已经很高兴了。

    此刻,俩人离得近,他才发现,朱颜脸庞上的脂胭色,不是红色宫灯映照出的红光,而是白皙的脸庞被冷风吹得,透着有红似白的光彩。

    容光照人,莫过于此。

    狗皇帝低头,看到朱颜似霜雪般白皙的手腕上光溜溜的,不由道:“今儿早上,朕命人送来金线串金钱的手环,你怎么没戴?金钱是朕命少府监特意新铸的,今年出的第一批,拢共才一千枚,送来你这儿一百枚,剩下的,朕白天在大朝会上都赏了出去。”

    时下里,金子有辟邪寓意。

    尤其在年节里,有流行戴金线串铜钱手环的风俗,以作辟邪之用。

    只是狗皇帝把铜钱换成了新铸的金钱。

    “太沉了,压手腕,不喜欢。”朱颜从不爱在手腕上戴手饰。

    “一枚金钱是二两重,加上金钱,只仅三两不到。”狗皇帝可特意掂量过,又劝说道:“阿颜,给你串手环的那枚金钱是新铸的第一枚,朕特意挑出来,有辟邪的效用,你哪怕不喜欢,也戴完正月再摘。”

    “你信这个?”朱颜很不可思议地看了眼狗皇帝,她记得狗皇帝是不信鬼神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封建迷信了。

    说起辟邪的效果,再没有比狗皇帝本人更能辟邪了,简直是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狗皇帝伸手摸了摸朱颜的脸庞,神色中透着几分慎重,“阿颜,在你这儿,朕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如果不在意得失,他自是可以无所顾忌。

    这些年下来,他发现,他很在意阿颜,所以,在阿颜面前才会生出种种顾忌来。

    朱颜怔愣了一下,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话。

    她也一直知道,狗皇帝愿意哄人的时候,说的话是真好听,可每一次,她都低估了狗皇帝下次哄人的话术。

    好的时候,他是真会哄人。

    可翻脸的时候,也同样翻得贼快。

    阴晴不定,喜怒无常,让人永远摸不透。

    作者有话说:

    今天的更新~~~

    关于评论区读者‘飞机懒得飞’评论,捋的情节,大差不差。

    行文至此,正文只剩下最后一个情节了,索性把整个故事线给大家捋一捋,一共三世。

    第一世:朱颜怀孕时,因为没有朱绮进宫搅和,生完儿子阿稷,被封为元妃,专房独宠,让狗皇帝取消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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