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哒哒跑了进来,灵活地跃进祂的怀里窝好。

    青年眼带笑意,轻轻抚摸着大猫的脊背。

    窗外,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拨开云层,穿透玻璃洒在床上。

    “欢迎回来,布鲁斯。”

    城市意志如是说道。

    随着祂的话语,掌心中柔软的毛发缓缓消退,只余冰冷坚硬的触感,漆黑的猫咪身形开始膨胀,化为黑漆漆的尖耳骑士。

    随着大猫的变幻,原本窝在大猫怀中的小猫也已消失不见。

    屋内的灯光和窗外的晨光交织,长长的披风自床边滑落,折射出金属般的光泽。

    哥谭的骑士掀起面罩,如海般深邃的蓝眸居高临下看着怀里的爱人。

    “喜欢猫?嗯?”

    他按住青年的肩头,嗓音低沉地质问道。

    哥谭笑眯眯点头:“当然,猫猫多可……唔……”

    剩下的话语被炽热的唇舌封缄。

    “达米安……不管了吗……”

    “孩子们的矛盾让他们自己去解决。我想我们也要解决一下我们的矛盾。”

    祂明明有办法提前解除魔法的副作用,但就是不去做,这笔账布鲁斯可记着呢!

    “啊呀……你不是很快就恢复了嘛……”

    “一码归一码,哥谭……”黑暗骑士轻轻啄吻他的城市,叹了一声,“我爱你。”

    “……犯规了,布鲁斯。”

    ……

    “我也爱你。”

    永远、一直,爱着你哦。

    ……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哥谭获得了爱人的猫猫贴贴,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现在,重获人形的蝙蝠猫猫开始收取他的代价了。

    第94章 番外·哥谭日记

    我叫郑歌谭,爸爸姓郑,妈妈姓谭。

    名字可能有点奇怪,但很符合一对恋爱脑笨蛋夫妻的取名习惯。毕竟我们家还有郑颂谭、郑思谭和郑念谭,我不过是微不足道的老三而已。

    不过爸爸妈妈不认为他们是笨蛋,虽然他们从不在我面前说,但我知道他们觉得我是个笨小孩。

    即便如此,在我被欺负的时候,哥哥姐姐总会帮我打回去,爸爸妈妈也会带我去找那些坏孩子的家长理论。

    回来后他们就会教育我,遇到这种事要反抗、要告诉大人,别傻傻的被人欺负。

    我不傻,我只是不在意。我见过很多比这更恶劣的事情。

    至于年幼的我再哪里见过?不知道,我说不上来。

    “人类总是对同类有着莫大的恶意。”我这么说。

    妈妈无奈地揉了揉我的头:“不要总是把自己摘出‘人类’的范畴呀。”

    我看着妈妈脸上温柔的笑意,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知道了。”

    家人们在保护我,我很开心。

    ——这是亲情。

    有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说。

    ……

    中学的时候,家里出了变故,父母带着我们去美利坚投奔舅舅一家。

    爸爸本想入乡随俗给我取个英文名——Gotham,很适合我的名字。

    但是妈妈反对,她表示,Gotham是愚人村,我本来就不聪明,再叫这个名就太不吉利了。

    不过我很喜欢,哥哥姐姐支持我,妹妹弃权,四比一,我成功获得了这个名字。

    ……

    我在美利坚上学的时候认识了约翰,虽然在大街上叫一声约翰至少能有十几个人回头,但是他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和他的偶像约翰·华生同名。

    约翰是一个过于活泼的家伙,在其他人都不愿意跟我玩的时候,就他会在我身边锲而不舍地叨叨。

    他很喜欢讲他的偶像,但是在发现我对此不感兴趣后,又开始给我讲超级英雄。

    我给他的回应很少,但是他乐此不疲。

    名。

    我告诉他们我很好,约翰在其中无疑起了不小的作用。

    所以爸爸妈妈总在我耳边嘱咐我让我对约翰好一点,起码不能让人说单口相声。

    ——这是友情。

    那声音又出现了。

    好吧,友情。

    我不太习惯,但是我不反感。

    得到回应的约翰好像更来劲了,一直在试图给我安利漫画。

    我十动然拒,因为我是个现充。

    我才不想当二次元。

    ——然后我看到了那本漫画。

    恭喜约翰做到了,现在世界上多了一个超级英雄迷。

    不过我是蝙蝠系全员厨,英雄和反派都厨的那种。

    那个和我同名的城市好像真的是我的一部分一样,我能完全体会到故事中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不像在现实中总是隔了一层。

    不过这种隔阂也在减少。用妹妹郑念谭的话说,我就像终于从某个壳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越来越适应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后,家里人就开始担心我的恋爱问题了。

    姐姐郑思谭苦口婆心:“弟啊,宅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不理解,明明我还不到十八岁,早恋是不对的。

    可是家里人在这方面格外适应当地“民风民俗”,一直鼓励我追求爱情。

    爱情啊……

    我想到了那个声音。如果正常发展,接下来就是爱情了吧。

    想想还有点小期待。

    妹妹无语地从我手里抽走漫画:“你一点都不像期待的样子啊!难道你想和蝙蝠侠谈恋爱吗?”

    我疯狂摇头:“怎么可能?我可是爸爸粉!”

    妹妹:“……”

    尽管他们都觉得我在敷衍,但我自己知道我对此的确有所期待。

    只是我并不懂得怎样去爱。

    或许时间会告诉我答案,但很不幸,我没能等到那个时间。

    很突然的,我离开了这个世界,甚至没能给家人留下一个告别。

    你们会很难过吧……

    对不起——

    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广大文艺作品一直在提醒世人——遇到有跟自己同名角色的作品一定要谨慎,最好全文背诵。

    ——原来真的会穿越啊。

    当我听到在“我”身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将我称之为“Gotham”时,我悟了。

    好消息,某种程度上我确实全文背诵了,尽管那不是小说,是漫画。

    坏消息,我穿到了剧情开始的一百多年前。

    或许是迟来的中二,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个注定充满罪恶的城市。

    一想到百多年后我推可以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城市,当一个幸福快乐的阔佬,我就充满了动力。

    然而美利坚的中学政治是选修课,不幸的是,我没有选。

    我凭着一腔私心做出了无可挽回的独.裁统治,将这座城市带入了毁灭的深渊。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

    后悔吗?

    不,其实也没怎么后悔。

    因为在我还是人类时就时不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告诉我,这种类型的失败我经历了太多太多。

    失败了,那就重来吧。

    我对成功这件事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心。

    于是我决定忘掉这段中二黑历史,洗心革面,重新做城——

    我叫哥谭,是一座城市。

    或许是我的风水不太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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