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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两人呼吸近在咫尺,烟草和红酒的味混在一起,他们能感觉到对方炽热的呼吸。

    林煜说:“特别好,六年了他依然回来找我,你呢?有交往新的人吗?”

    方离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他面对林煜还是本能摇头诚实回答:“没有比你更好的人。”

    他还想说什么,剩下的话被堵住,他们依旧是青涩地碰对方的唇,感觉到一块湿润和凉意。

    他们微微分离上下唇,尝到了咸涩的泪,已经分不清具体是谁的了。

    他在模糊的泪中看到林煜眼里的星亮,他睫毛轻轻颤着,距离很近,他只能看到林煜眼里的亮了。

    这个吻又长又涩在两人心口炸开。

    他终于明白那位所谓的“男朋友”是自己了。

    无数个万一如今林煜终于等到了一个。

    这个“万一”苦涩,入喉发噎,他哭得耳膜阵痛,每一个气管都灌满了咸涩的泪,眼泪却总也止不住向外奔腾。

    在这一瞬,他看到了飞逝的流年,造事主终于舍得在此作出了结。

    外面忽然落下绵密的雨丝,带着舒心温柔的暖意。

    这是南城今年初春的第一场雨。

    路灯下断断续续的丝线谱写着曲调,远处人潮传来嬉笑的喧嚣,在耳边缠绵。

    第七十四章 我爱你

    除了工作上,时间挤兑出生活的人会轻易变得陌生,多年不见,物是人非,周遭迎来巨变,对方各种情况都会变,人生始终在这巨变中穿梭。

    六年不见,林煜猜过他们不熟悉对方,不再有共同话题。

    或许他们见面无法开口,时间沉重压在舌尖,再也说不出话,可胸腔里那汹涌再也藏不住。

    方离勾住他的腰将人整个拉进来,轻轻关上了身后那扇门,世界一下静谧下来,外面潮涨潮落的嘈杂声被拒之门外,能听见的只有细密雨丝擦着车窗落下的声。

    方离总是习惯虚拢住他,牵手是,拥抱是,这次却抱得很紧。

    分离开时他们呼吸都很重。

    林煜声音哑得沉:“喝酒了?”

    他嘴里还有浓重的红酒味。

    方离“嗯”一声。

    他相比之前更沉稳了些,大概是他们刚才重新遇到。

    林煜点点头,“好,我开车。”他又问:“和我回家吗?”

    方离却问:“哥哥,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林煜:“知道,你二十四岁生日。”

    “不对。”方离说,他拨弄着林煜的手指,指尖在林煜掌心划了划,流出一片痒,林煜要问他时候,他垂眼,目光落在林煜的锁骨上发呆,继而道:“六年前的今天,我十八岁的时候,我们做了什么,哥哥还记得吗……”

    林煜喉结动了下。他拉开门进到驾驶位,快速发动车子,在车流里迅速流畅奔驰。

    后视镜里男生的目光赤裸裸落在他身上,林煜却觉得身心前所未有的放松下来。

    直到车停在一栋明晃晃的大楼前,看着光灯成线流动包裹住大楼的边框,方离靠在椅子上感觉了点醉意,他眯起眼明知故问:“哥哥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林煜进到停车场熄火,“你不是问我六年前的今晚发生了什么吗?”

    方离迟钝点点头:“嗯。”

    “我记不太清了。”林煜又说,“所以重温一下。”

    这会天气还有凉意,宾馆人陆陆续续入库。

    林煜开了间大床房,拿着房卡上楼,方离始终慢一步跟在他后面。

    到门前摁上卡他顿了下,身体里的火似乎因为一路狂奔过来被流动的凉意扫了下去,那股躁动得空冷静了下来。

    林煜僵硬握着房卡,侧身看方离,才想起来他们激动得太白热化,以至于忘了问许多东西。

    长廊安静没有人声,林煜问:“在国外过得好吗?为什么长变了,有没有想我?”

    方离习惯把自己隐藏得很好,哪怕曾经林煜这样问他,再难的坎他都会淡淡一笔带过,也会把事情做得完美再吭声,他不想去给林煜带来困扰麻烦,他觉得一个人什么都能扛下来,总是一个人把事情处理好,苦乐不与他人同担,他以为这是成熟稳重,到头来不过是敞开心扉的人都没有罢了。

    可是人生太短,他没那么多时间去深思,去熟虑,去打造光鲜亮丽的外壳,他内心的贫瘠一览无余。

    他就是这么一个活生生、不完美的人。

    方离想了两秒回答:“不好,过得一点都不好,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不习惯那边的生活,没有长变,是她把我摁去整容了。”

    长廊里静了片刻,方离更郑重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我很想你,无时无刻不。”

    林煜抓着卡的手颤了颤,他倾身贴过去,吻了吻对方的唇角。

    成年人的时间概念总是会迷茫混淆,六年可以是一眨眼,可以是昨天,时间问题根本不叫问题,只要他记得住,那就是永恒的。

    他们在一个湿热的长吻里挪进房间。

    林煜松开他:“我先去洗澡,你去买下东西,不用戴明白吗?”

    一月初那会临近春天,林煜经常做梦,醒来在浴室待上半个小时才能得以放松。

    这个澡林煜洗得很迅速,他半坐在床上,解开浴袍,两条白皙长腿交叠,身子靠在柜子上。

    年纪大了后身材容易走样,健身林煜一刻也不敢放松,唯恐真叫岁月摧残了去,以至于他现在明明三十岁了,看起来依然二十多。

    方离回来迟他五分钟,手里提着袋子看到他的模样呼吸倏地重下来,他把袋子放在床上去了浴室。

    只是反反复复洗了个手便出来了。

    林煜拆了塑料袋垂眼说:“不是让你别用那个吗,你还买干嘛。”

    “哥哥。”即使热水洗完手,这会还是迅速凉了下来,这凉意抓住了林煜的脚裸,让林煜身子轻轻颤了下,紧接着那条腿……

    ############

    手机来了电话,是陈志。

    林煜走掉没和他打招呼,他咬住唇垂下眼,抬手要去摁挂断,震动模式方离没注意他在干嘛,于是猛地操作林煜手抖摁下了接听——

    “不是兄弟,你人呢?!我在下面找了你一圈,你今晚怎么回事啊,还有那个什么天才,也消失了!”

    突兀明朗的声音穿插在房间里。

    方离瞬间死死捂住林煜的嘴,把电话挂掉。

    方离垂眼看到林煜满眼惊悚的模样,他眯了眯眼:“哥哥,你喜欢……?”

    “我没这……癖好!”

    这是个很美的夜,雨幕笼罩着整个世界。

    林煜在意识模糊里赶在这一天过去前说:“宝贝,生日快乐。”

    方离眨了下眼,盯着他的脸看,嗓音被那一声“宝贝”烫了一下,“哥哥,你叫我什么……”

    林煜扯了下笑,任他折腾死活不再开口。

    翌日他们是被一阵闹铃吵醒的,在休息日他没有定闹铃的习惯,这个认知在他从疲惫感中挣扎出猛地把他创醒。

    林煜抓着手机,准备下床,被床上的大手捞住,方离沙哑的声音在嗓子里磨磨蹭蹭往外蹦:“哥哥,要去哪里……”

    他才想起到昨晚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昨天的事情一帧帧一幕幕浮现出来。

    方离真的回来了。

    旁边人昨晚睡得晚,但因为没有具体做什么,留有充足体力,只眯眼迷茫了一会,又精力充沛彻底清醒,他感觉到被子下的手在理智中想要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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