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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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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正是趁此机会一起卖掉。

    “大壮婶儿。”站在她旁边的小女儿冲着一个方向叫了一声。

    “二嫂子来啦。”栓子娘把篮子递给女儿,自己应了上去,帮她接过一点负重。

    “哎呀,这次去城里要麻烦你带带我们了。”

    大壮婶儿是一个矮墩墩的中年妇女,大包小包地挎在身上,扫一眼,全是些农人家里常见的菜蔬。

    栓子娘一接过来就奇了,“城里这些菜都卖得起价啊?我要不回去也带点。”

    “什么呀,这是给我那隔房的表姐。”大壮婶儿往隔壁村的方向努努嘴,“那一家子不做人,把刚生完孩子的妇人赶出去,可怜我那表姐下身还留着血呢,差点死在路边。”

    栓子娘眉毛一竖,骂道:“什么人家这么不讲究?刚生完孩子都能赶出去,就算生的是闺女,先开花后结果,儿子还在后头呢!干出这种脏心烂肺的破事,以后谁还敢把闺女嫁过去!”

    “谁说不是呢。”大壮婶儿也是一脸嫌弃,旋即又露出笑来,“不过因祸得福,现在啊,她已经是那纺织厂里的织工了!一个月能拿上百个大钱!还包吃包住。这些也是上回听她说想吃吃自家种的菜,这不刚摘下来就给她送过去。”

    说话间,车夫架着公共驴车过来了,车上只有两个人,他们几个都能坐上。

    经过大半天的时间,关口高大的城墙终于远远在望。

    “哎哟,今儿怎么这么多人?”大壮婶儿看着几乎要排出三里地去的过关队伍,不由得惊呼一声。

    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栓子娘等人不由露怯,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小了,只敢扯扯她的衣袖,小声问道:“这是皇帝和贵族老爷们住的地方,人多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吧。”

    大壮婶儿来了几次,勉强算是熟门熟路,她伸头在几乎望不到头的队伍往前看,眼中凝出一抹忧虑:“往常人多,但也没多到这份上。唉,不会到了太阳下山还没进城吧?那可就要在外面冻一晚上了。”

    栓子娘根据自己的经验推测:“是不是今天有集市?”

    在乡下,每逢赶集的日子总是人特别多。

    “秋收庆典要到了。”旁边有人听到,顺口回答了她的问题。

    秋收庆典?

    眼看着队伍挪不动,总得找些事来做做,打发打发时间,旁边的人向来就是把这事当做了消遣,见她们一无所知,便起了科普的心思。

    大壮婶儿很上道地从兜里抓了一把烤豆子,招呼道:“吃点零嘴,您快给我们讲讲的秋收庆典的事。”

    旁边也有其他不知情的人,纷纷掏出一些零食瓜果,一来二去竟凑出了一个不算小气的摊子,再摆上几壶水,有了几分茶话会的架势。

    “这秋收庆典啊,是咱们仙人提议的。”那人捏了几颗烤豆子扔进嘴里,嚼了两下开始说,“这不是今年全国大丰收,大家的日子都好过起来,就寻摸着着办个庆典,所有人一起乐呵乐呵。”

    提到丰收这事,大家都有话说了。

    “今年不仅地理的庄稼长得好,各种瓜果也长得格外大。就算是人,身体也好了很多。”说话的那人拍拍自己的胳膊,“以往一到阴雨天气就疼的慌,恨不得把胳膊都砍了。嘿,你们说怎么着?今年竟然开始不疼了,干活也特别有力气。”

    “你别说,我也这么觉得。我生小儿子的时候难产,落下了病根,一直肚子疼。今年别说肚子了,连喘气都不费劲了。”

    接下来又有好几个人表示,自己身体明显更好了。

    如果说一个人两个人还能是意外之喜,但这么多人一起有这种反应,而且他们对着对时间,发现身体变好的时间也差不多。

    这还能是什么?

    当然是仙人施了仙术,把他们治好了!

    “哎呀,仙人真是大好人。你们知道哪里有仙人庙吗?我给仙人供奉点家里的东西。”

    “我没听说过。”

    “我也没听说过。”

    “仙人不喜欢别人给她建庙。”有人插进来,听起来似乎还是个知情人。

    “这神仙哪有不喜欢神庙的?神仙要吃香火哩”对于这个人说的话,大家都不爱听,还以怀疑的目光看向他,“你是不是信别的神,故意不让我们的仙人吃到香火!”

    让人也没想到只是一句话就能把话题歪到这里,连声否定,并出言把跑偏的话题再带回来,“咱们继续说秋收庆典的事。”

    ……

    一支商队缓缓的进入城内,两个领头的人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

    “申兄,咱们这一趟走的可真不容易,好几次差点连命都没有了。”一个头上裹着方巾的男人理了理身上有些起皱的衣服,不由得感叹道。

    “司老弟,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这一趟走的艰难,但若是成了,此后飞黄腾达不在话下。”被称为申兄的男人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右胳膊,那里有一道非常深的伤疤,就是当时留下的。

    想起这件事,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该死的匈奴人,下手真狠。”

    这回却是司老弟来安慰他了,“好歹把命捡回来了,还带回了一整个商队的羊毛,等咱们卖给纺织厂,仅仅是银钱就赚大了。更何况……”

    更何况这羊毛只是表面里有,他们带回来真正有价值的是——

    一条商路,一条与匈奴互通的商路。

    这一车队的羊毛只是他们搭上关系的投名状罢了。

    见不到仙人,见不到陛下,那羊毛收购的负责人总可以见见吧。

    作为大秦被打压的商人,他们能支撑起这家业可见触角敏锐。两人赶在前途未知时,冒险进入匈奴的地界,做生意不可谓不大胆。能够凭借传出的微末消息,判断出此事另有目的,还大胆去做,不可为不心细。

    胆大心细,能力不凡,他们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也将得到“第一个”带来的最大好处。

    ……

    当两人踏入咸阳宫的地界,还恍若梦中。

    陛下竟然要见他们?

    两人对视一眼,心脏在剧烈的跳动。

    上一个踏入咸阳宫的商人是谁?

    全天下的商人都能立刻说出那个名字。

    吕不韦。

    秦国曾经说一不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邦,连当时尚未亲政的始皇陛下都得尊称一句“仲父”。

    他就是商人的标杆。

    做生意做到这份上,才算是到顶了。

    他们不求能与吕不韦相比,但以独一无二的商道换一官半职,不为过吧。

    最好是那种负责与匈奴人交易的官职,这样才能长长久久地发挥价值,以期更进一步。

    第105章

    临近九月,南边还是盛夏般炎热,让人恨不得日日泡在水池子里纳凉,但北地已经是快入冬的季节了。

    大秦北境,云中郡,原本是赵国世代防御的匈奴,在一统六国后,成了大秦士卒驻守的边境。

    匈奴人逐水而居,牛羊丰沛,听着好像日子过得潇洒又富足,但实际上论起生活水平,远远不能与中原的贵族相比,尤其是底层牧民,更是艰难生存,一旦天有不测,就要面临牛羊大批死亡、无力维生的绝境。

    此时就只能挥刀南下,掠夺到足够的粮食才能活下去。但这一切对于边境的百姓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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