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炮灰男配的人生(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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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笑道:“李清欢,你真的有把我当姑母看待吗?有真心拿我当长辈吗?还让我保重身子,我看你是巴不得把我气死好做填房!”

    听到最后一句,李清欢面色瞬间惨白下来。

    “姑母,我……”

    李氏忍无可忍,同样一巴掌甩出去,将李清欢的脸打得偏到一边,愤然质问道:“贱妇,你就那么缺男人?还是你缺爹?天底下那么多的男人,你非要抢我的,何睿那坨狗屎就那么香?”

    本来李清欢还想狡辩几句,只要自己死不承认,姑母即便有了人证物证,也不会将她如何。毕竟,不说她是姑母最疼爱的侄女,父亲还是姑母的亲哥,看在父亲的份上,此事多半不了了之。再说,姑父和妻子娘家侄女暗中苟且这种事情传出去,所有人都会笑话。家丑不可外扬,姑母活了半辈子的人,肯定明白这个道理,胳膊折了都要往袖子里藏,再生气也只能憋着。

    可是,李氏上来就打人,话还说得这么难听,李清欢本就是被家里宠着长大,此时脾气再也压不住,冷冷道:“睿郎是你枕边人,是你夫君,他要是狗屎,那你是什么?”

    李氏早已认定了二人有苟且,听到侄女这个称呼,心口窒了窒,一时间只觉得呼吸都困难了,气到脑中一片空白。

    “你喊他什么?”

    李清欢不打算再隐瞒,原先她就希望姑母不要对自己那么好,如此她也能坦然与心上人光明正大地来往。此时姑母的巴掌都打上了她的脸,她自认为再不用客气。

    “睿郎啊!你人老珠黄,又常年在床上,睿郎正值盛年,你非要他为你守着,不觉得太过分了吗?”

    李氏被气得手都哆嗦了,伸出手指,指着面前的侄女:“你……你……你一个姑娘家,居然将房中事挂在嘴边,到底还要不要脸?”

    李清欢一脸坦然:“姑母,我不是姑娘了,早在去年,我就已经是姑父的人。”

    她没有丝毫羞耻,反而还洋洋得意。

    李氏看着这孩子长大,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变成这样。

    “你不要脸!”

    李清欢呵呵:“不要脸了又如何?若是当初姑父年轻的时候碰上的人是我,还有你什么事?你不过占了比我年长的便宜罢了。”

    言下之意,何睿对她是真心,对她的感情甚至比对李氏还要深。

    李氏被气得摇摇欲坠:“凭你们俩之间的关系,即便是我死了,你也不得台面,见不得光。想要做何家妇,下辈子吧!”

    李清欢脸色阴沉下来,这是她心中最痛之处,看着面前虚弱到随时会晕倒的妇人,冷笑一声:“这轮不到你操心,睿郎说过,不管我是何种身份,不管我们能不能光明正大,他往后余生,都只有我一个女人。”

    李氏怒极,猛然捡起花瓶砸了过去:“不知羞耻!你爹娘是这么教你的吗?我是这么教你的?想当初我还想亲上加亲,让你做儿媳妇……”

    她是真心想把这孩子拢到身边做儿媳妇,结果两个儿子和李清欢互相都抵触此事,她还惋惜了好久。

    李清欢不以为然:“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为我好,姑母,你要是真疼我,就当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以后也不要再管睿郎的行踪。”

    这太气人了。

    李氏对于男人背叛自己没有多伤心,主要是生气那个女人是李清欢。

    两人甚至还有过孩子……若是没孩子,她还能欺骗自己这两人或许是发乎情止乎礼,没有真正坦诚相见,可现在,她再骗不了自己。

    “李清欢,你会遭报应的。”李氏临走前,一字一句道:“有我在一天,你就休想跟何睿亲密!”

    语罢,她挺直脊背出门。

    刚刚出了庄子,李氏就浑身无力的往地上摔去,边上的丫鬟吓了一跳,急忙上前去扶,然后发现,主子晕了。

    被气晕了!

    何睿得知妻子病重,他身上有伤,也起不来身,忙命人将妻子安排在自己身边,再一询问,得知妻子是在郊外晕的,他顿时心里一沉。

    该不会,夫人真的知道了吧?

    第380章 富商的账房女婿 十六

    此时何睿心中已经没了侥幸, 夫人身子这么弱,两年前他想带妻子去郊外的寺庙祈福,好说歹说都不听, 死活不愿意去,问及了就说浑身绵软不想折腾。

    今儿都中午了还去……何睿想不到除了去见李清欢之外的理由。

    李清欢年轻,脾气娇,经不起激, 在妻子面前压根藏不住话。

    想到此,何睿只觉得头疼。

    目前最要紧是赶紧给妻子找个大夫。

    李氏病了五六年,身子越来越虚弱, 今年更是不怎么起身。常年伺候她的大夫赶来, 把脉过后摇头:“不是说要静养吗?怎么肝火旺成这般?”

    何睿叹气:“夫人脾气急,麻烦大夫了。”

    大夫是请来的客卿,抱怨一句后不敢再多言。

    李氏这一睡就是两日。

    何睿都能下床了她还没清醒。

    林老爷是个知道感恩的, 默默算着那批料子卖完的时间,赶在那之前, 又到了一批, 这一次的种类多, 并且,价钱同样便宜。

    顾秋实接过来往外一卖就能赚钱,不用脑子都行。

    黎家无论老少都在家里跟着先生学认字, 穷惯了的人舍不得浪费,不管是吃的还是穿的,即便是请来的夫子,他们也觉得学的人少了就亏了, 学的东西少了也亏。因此,除了三个孩子之外, 包括黎文巧在内,一家子废寝忘食,没到头悬梁锥刺骨的地步,一天在花费在上头的时间足有六个时辰。

    顾秋实每天都在劝他们放松点,众人嘴上答应得好,私底下还是如此,这日他在外忙了回来,一进门就问管事。

    不出意外的,一家子又是从早练到晚。顾秋实无奈,去了书房。

    书房就在黎家人住的那一进院子里,黎父的意思是,大家在一个地方练,可以互相监督。于是,原用于待客的堂屋被整理了出来。

    顾秋实进门时,三个孩子正在吃点心,大人们都一脸认真,有人进来了也没往这边看。直到顾秋实咳嗽了一声,所有人才看过来。

    昨天顾秋实和他们约定好,太阳落山之后就不写了。黎父被抓个正着,颇有些不自在,将手里的笔放下,才问:“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顾秋实故意道:“我特意早回,想看看你们有没有按约定办事。”

    边氏笑了:“文山,我们心里有数,这一点都不累。我们在乡下种地时,每天上工的时间比现在还多,你用膳了没?我们一起吃吧。”

    他们多年养成了日落而息的习惯,一是白日干活太累,回家后只想睡觉。二来,晚上做事需要烛火,灯油很贵,算是一笔不必要的开销。

    到了城里,不缺灯油,但他们还是能省则省。

    边氏特意推迟了用晚膳的时辰,目的就是想借天光多写,等到天色昏暗,看不太清楚了,就开始用膳,用完了回去睡觉,时间刚好。

    所有的人中,三个孩子不提,数文巧和文海学得最好,文秀写得也不错,老两口里,边氏写的快赶得上小女儿,黎父写得最差。不过,老头子并没有自暴自弃,写得兴致勃勃。

    一家人用晚膳,其乐融融。

    一开始黎家人以为到了城里后会不习惯,可能三两天就会想回家,可到了这儿,吃好喝好睡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的让人过得特别舒适。除了担心成为黎文山的累赘外,真就没有丝毫不适应。

    “你的工坊什么时候开?”黎父好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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