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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白月光失忆后成为顶流了》20-30(第14/24页)
明明知道对方正是因为还没有喜欢上自己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口无遮拦,但祁知序心中某一块还是不自觉变得柔软起来。
祁知序看着对方骄矜的模样,就像在看一只明明已经露出雪白柔软的肚皮,偏偏还要奶凶奶凶叫的小猫。
坏心眼上来,祁知序同样不遑多让。
他故意用低沉的声音反问道:“有什么事吗,亲爱的?”
第26章 劈昼
庭仰脸上红了一片, 又哼哼唧唧不说话了。
缓慢地扒了几口饭,随后猛地放下筷子站了起来:“我吃好了!”
“真的吗?”祁知序故意道,“那我等会就一个人把这一盘油炸椒盐蘑菇吃完了?”
庭仰又慢吞吞坐了回来。
“我似乎是又有点饿了。”
觉得有趣,祁知序情不自禁笑了好几下。
被庭仰瞪了一眼后, 他才收敛了一点, 轻咳一下。
“下周《劈昼》开机, 你这段时间准备一下。”
“好。”
庭仰这才想起来, 自己来祁知序这蹭饭找的借口是讨论剧本。
……最后大有精进的却是他的厨艺。
好吧,他确实热爱工作。
*
一周时间倏忽而过。
《劈昼》开机那天, 庭仰一早便到了现场和各位演员互相认识。
祁知序因为临时有事,没和他一起来。
饰演剧中宋子慕父亲的是一位老牌艺人林邵坤。
演戏多年演技扎实,同样早早便到了现场,见到庭仰在剧组还有些惊讶。
他以前也合作过很多年轻演员,一早便到剧组看剧本做准备的有, 但少。
一见到老戏骨,本来在翻剧本的庭仰连忙起身问好。
“林前辈好, 我是饰演宋子慕的演员, 在剧组这段时间就麻烦您多多指教了。”
林邵坤为人倒是随和, 乐呵呵一拍庭仰的背。
“我看过你的试镜, 后生可畏!”
“谢谢前辈。”庭仰被老前辈夸得不好意思了, “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见对方态度谦逊, 林邵坤不免多了几分好感, 便与对方开玩笑。
“唉,和我没得学,我这老头子的戏, 注意的人不多喽。”
庭仰立刻反驳,“当然不是!”
发现自己态度有些冒犯, 连忙道歉。
“抱歉林前辈,但是你的戏喜欢的人可多了!”
林邵坤做出倾听状。
“您上一部戏饰演的邱太师,在网络上引起的关注度可高了。”
“哦,是吗?”
林邵坤这倒是有些诧异了,他不怎么关注网络,平日里就在自己的院子里养养花草,的确不了解这些。
庭仰提起这个顿时有话说了,“当然。”
“您在《甚嚣尘上》里饰演的忠君之臣特让我佩服,尤其是最后一场戏的时候,您设计的那个——将本打算上奏的奏折烧毁,却又在火光熄灭后,忍不住伸手拾出灰烬的行为,一下子就让我被震撼到了。”
“我当时的理解是,邱太师觉得九五之尊本应是为民谋福的,但是事实上,皇权只是压在所有人头上的铡刀。”
“令有志之士无法施展拳脚,令廉政官员无法为民发声,所以太师死前才心灰意冷地把奏折焚烧殆尽,却又实在不甘。”
“说起来也不怕您笑话,我当时还一个人研究了好久,始终演不出您的那种感觉。”
青年的夸奖出自肺腑
且有凭有据,让人完全不会觉得这是在阿谀奉承。
饶是在娱乐圈听多了赞美的林邵坤,此时也不免开怀大笑。
“你的理解和我差不多,难为你注意到了那个细节。”
“我当时……”
庭仰话未说完,便被一道突兀插入的声音打断。
“林前辈,好久不见!”
来者是一个面目清秀却带着点傲气的男演员。
庭仰听说过他,听粉丝说演技很好。
哦,好像是明年的紫微星。
林邵坤和庭仰的谈话就这么被打断。
看着身后跟了三四个助理的男演员,林邵坤面上的笑意淡了几分,心里也生出几分不虞。
男演员主动打招呼,他也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没有过多表示。
男演员就像没看见庭仰一样,热情地与林邵坤攀谈。
“林前辈,我是陈嘉,您还记得我吗?我之前和您一起合作了《昔年事》,我演的是男二,那个三皇子。”
表面姿态极低,实际上陈嘉心里暗怀鬼胎。
林邵坤可是资深老艺人了,人脉极广,要是能得到他的推荐,在圈里怎么说都能顺风顺水许多。
之前在《昔年事》没抓住机会,这次可得把握住了。
陈嘉的视线扫过一旁的庭仰。
至于这个人……呵,一大早就来片场给林邵坤献殷勤,真够心机。
也不知道走了什么运傍上了祁知序,居然当了主演,而自己找了很多关系才当上了个男配。
在圈子里待久了,林邵坤早就活成了人精,一眼就看出了陈嘉心里在想什么。
他是记得这人的,毕竟对方因为池水太凉,死活不愿意下去拍戏,最后导演发火让他不拍就滚蛋,他才勉强下水还NG了很多次,这件事情让他记忆犹新。
但是记得,也不一定要说出来。
林邵坤丝毫不给对方面子,直言道:“陈嘉啊?剧组太多人了,没什么印象了。”
陈嘉脸色一僵,暗暗瞪了庭仰一眼。
肯定就是这人对林邵坤说了他的坏话,这才让对方对自己这么不满。
一大早就赶过来献殷勤,真当自己人见人爱了吗?
林邵坤将一切看在眼里,也懒得搭理这人。
和庭仰告别后,就起身去扮装了。
庭仰一脸懵地看着陈嘉恶狠狠地盯着他。
心知对方不待见自己,也不上赶着热脸贴冷屁股。
等林邵坤走了就去化妆间待着了。
*
庭仰坐在化妆间,翻了翻烂熟于心的剧本。
翻到最后几页时仔细看了起来,里面有今天要拍摄的部分。
越看越感慨祁知序真不愧对粉丝给他的大魔王称号。
……
故事的背景是太平盛世,宋子慕是当朝国公宋明义之子。
他在父亲严厉的教导中长大,却半点没学到父亲的古板严肃,反而从小就一副机敏好动的性子。
小公子十六岁时,容颜如玉,尤其喜爱穿纯白衣袍。整个人看着温润沉静,实际顽劣果决得很。
今天拿着一柄利剑说要执剑为侠,明天就翻身骑上枣红马,恣意纵马南山。
途中行马时,月白衣袍猎猎翻飞,而少年神色生动,笑容恣意张扬,像洛都最耀眼的不落日。
虽然半夜翻墙爬回家被抓到,轻则祠堂罚跪,重则一顿戒鞭,半月下不了床。
但他还是在日复一日的时间流逝里,长成了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
后来又因缘巧合与当朝四皇子钟慎相识深交。
两人性格完全相反,却意外的结为挚友。
本来宋子慕应该就一直这样意气风发下去,也许未来某天真的会成为乱世里的侠客。
秋风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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