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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老庙的时候说喜欢的小猫就是你,因为你漂亮又矜贵,有小猫脾气的时候特别招人喜欢,我我特别想照顾你,对你好。”

    拿在耳边的手机咚得掉在地上。

    丁溪缓过神,手忙脚乱捡起来,放在耳边继续听。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简彧沉沉温柔的声线在夜晚响起耳畔,与心跳同频。

    “我这人其实没那么讲究,养成擦洗衣机的习惯就是为了能在盥洗室跟你碰上,给你留下个好印象;比起靠门,我更喜欢靠窗,但是我非要跟罗南换床位,就是因为坐在门边的时候只要稍微翘起椅子就可以偷偷看你;我虽然我也确实怕黑吧,但我也特别喜欢在文化长廊里跟你牵手的感觉,我甚至希望那长廊能有几千米长,这样我就可以一直被你拉着。”

    丁溪眨了眨眼,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脑海中闪回无数个他们相处的画面,终于后知后觉原来隔着那么个小小楼道,藏着满心满眼爱意的不只是他一个人。

    为什么每次他去洗衣房都能碰上简彧。

    为什么每一次悄悄看向简彧的时候,那只大狗都能正好看向他。

    为什么在文化长廊里每一次伸出手,都能正好握住简彧递来的另一只手。

    电话那边的大狗也停下来,憨憨地说:“好像超过两句话了。”

    “”

    “反正。”

    简彧笑了,那笑声太熟悉,哪怕隔着电话,丁溪都能想象出这萨摩耶咧开嘴冒着傻气的可爱笑容。

    “虽然现在是半夜十二点,是个鸡零狗碎的时间,我也没在你身边,没准备什么像样的礼物和说辞,但我还是想一口气告诉你,溪溪,我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的喜欢你。”

    丁溪还是没说话。

    他捂着自己的心口,感受心跳在手掌间急速跳跃的感受。

    他终于直观理解小鹿乱撞这个词。

    他被所有的幸福砸晕脑袋,像在做梦,但这梦又奇怪,怎么也醒不过来。

    丁溪伸手掐了掐自己的脸。

    很疼,没醒。

    但却摸到一手的泪。

    他和简彧,好像一直都在双向暗恋。

    他喜欢的人,原来也正好喜欢他。

    在这世上那么那么那么多的人里,需要无数个巧合才能碰上的双向暗恋,竟然会选中他为主角。

    “好了我差不多说完了”傻狗看他半天没说话,自己委屈巴巴地说,“你你要挂就挂吧,晚安溪溪。”

    丁溪破涕为笑。

    怎么会有人表白完连个结果都不要,就让对方挂电话的。

    他举着手机,无奈又温柔地骂道:“你就是条傻狗。”

    可能是终于反应过来丁溪已经没在生气。

    电话那头的简彧嘿嘿笑了两声。

    “溪溪。”

    他听见简彧那边稀稀索索传来拉开窗帘的声音。

    “台东和燕京好像都下雪了哎。”简彧又笑了笑。

    “嗯。”丁溪也站在窗边。

    “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简彧轻声说。

    鹅毛似的大雪轻盈落下。

    丁溪觉得自己会永远记住这场冬雪。

    Chapter.53 喜欢

    第二天丁溪睡到凌晨五点就睁眼了。

    因为过于兴奋, 这一晚上做了无数个关于简彧的梦,来来回回就是那只傻乎乎的萨摩耶在他梦里上蹿下跳,没有一刻睡得踏实。

    丁溪仰面躺在床上, 回忆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嗯。

    他好像,已经有男朋友了。

    就这么短短几个小时的间隔,一切都不一样了。

    丁小猫在被窝里蹭了蹭,拉起被子, 挡住脸, 反正房间里就自己一个人, 他嘻嘻哈哈地捂住笑脸, 在床上翻了个身。

    太好了。

    简彧也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现在这傻样有点像简彧,丁溪咳嗽一声, 掀开被子坐起身来, 穿好衣服,蹑手蹑脚走出房间。

    丁建国和赵梅军还没起床。

    正好, 他可以借用一下厨房。

    家里还剩下些辽东的山楂果, 上次没来得及给简彧做糖葫芦就出了邓斯予那事, 现在正好有厨房有调料,正好给这只傻狗补上。

    简彧要来看他。

    已经买了今天早上最早的飞机来燕京。

    光是想一想,脸颊就发烫。

    丁溪拿起锅子, 照着手机上搜索出来的食谱化开糖水, 实验几次都不太成功, 不是时间长了挂上霜了,就是火大了糊锅了,不过好在他有的是时间, 慢慢腾腾试验了几次,还真研究出点门道来。

    看着锅里糖浆泛起绵密的小气泡, 他把手边红彤彤的山楂果放下去翻滚一圈,再拿出来时,一个个晶莹剔透,挂着均匀的糖壳。

    傻狗肯定吃得很开心。

    做好一切,丁溪自己先尝一颗。

    他满怀期待地咬开糖壳,嚼了嚼,然后——整张脸皱起来。

    好酸好酸。

    嘶,今年的山楂好像没选好,酸得让人直流口水。

    他吐掉嘴里的山楂,都被酸出一汪眼泪来。

    早知道先尝一尝再做了。

    这么酸肯定也没法给简彧吃。

    他端起盘子,打算把里面的山楂果倒掉,手悬在垃圾桶上面时,忽地顿住。

    丁小猫转了转眼睛,收回手,若无其事的把山楂装进餐盒里。

    然后穿上外套,抱着餐盒,出门了。

    昨夜下了一夜的冬雪,早晨起来格外的冷,丁溪围了一层厚围巾,带了个傻乎乎的帽子,又带了双厚手套,穿上棉靴,这才步履蹒跚走在雪地里。

    别看他是个北方人,实际上不抗冻。

    昨天夜里,表白过后的大狗说什么也要来燕京看他,丁溪没办法在和平门小院招待他,怕丁建国看见后找麻烦,只好约在市中心一处肯德基见面。

    看一眼大狗的航班行程,应该快到了。

    清晨的早晨人不多,丁溪穿行在早起上班满脸怨气的人之间,显得格外格格不入,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脚步轻快,轻声哼着点小曲,走在路上。

    看起来就开心。

    去肯德基的路上,丁溪步子都很快,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见到简彧,但当他真正到了商场下,远远看到红色老爷爷标志的时候,又不自觉放慢了脚步。

    心跳越来越快了。

    他忽然有点说不出的别扭和羞涩,不知道一会儿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

    他调整了一下表情,扶了扶帽子,继续走。

    心跳已经过速,整个人出于一种飘飘忽忽的状态,既期待见简彧,又害怕见简彧,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当他鼓足勇气出现在肯德基玻璃橱窗外的时候,隔着通透的玻璃,再次见到那只朝思暮想的大狗,简彧套着件臃肿的羽绒服,早上没什么人,他结实修长的腿横在过道间。

    今天的确是冷,简彧缩在羽绒服的领口搓着手取暖,连夜坐飞机的憔悴让他的卷发显得更为蓬松,乱糟糟的压在头顶,却一点也不显邋遢,碎发挡住他深邃的眼眸,那目光无辜又深情。

    晨曦温柔,落在简彧浅咖色的发色上,暖融融的。

    如果不是坐在人来人往的肯德基里,简彧还真像从哪个画报里走出来的平面模特。

    最要命的是,这混血帅哥手边还放着一束绿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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