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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人特地设计、放了大水的缘故。

    “……有的时候真的很讨厌你们有钱人,洛克希。”彼得的声音从话筒里传了过来,带着我当初第一次见到韦恩庄园时候的冷漠,“别告诉我你家有……”

    “有,不管你想说什么都有。”我平静的说道。

    就是你想要蝙蝠,都应有尽有。

    彼得挂断了电话,而我决定在我爸爸他们夜巡的时候……去洗个三温暖。

    恩,毕竟行侠仗义用不到我本人,我已经事先召唤了个好东西爬出去了。

    感受来自颠倒世界的恐惧吧,哥谭!

    第60章 第60章

    黑夜, 一直是笼罩在哥谭头顶的永恒存在。

    尽管阳光照耀的时候,罪恶也没有减少多少,但是黑夜的掩盖下终究还是有所不同, 一切的张扬恶意都在其中暗自滋生,因此夜晚的哥谭也比白天的危险数倍。

    只要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 自然都有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绝对包括了【不要随便在晚上出门】, 但有的时候并不是你想呆在家里就可以做到的,尤其是身为苦命的打工人, 如果不是在韦恩集团工作, 基本都会面临大晚上加班、然后在路上被抢劫的危险。

    这也是很多哥谭人拼了命也要挤进韦恩集团工作的缘故,不光是因为那是哥谭最大的龙头企业,更是因为他们难得的在乎员工的安全,尤其身为董事长的布鲁斯·韦恩更是当众表示过他最讨厌加班这种事情,请不起足够员工的老板都是穷鬼等等的话, 硬生生又拉了一波仇恨。

    不过他是布鲁斯·韦恩,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恨他,他也依旧是天之骄子。

    “真想在韦恩集团工作啊。”即便是夏夜, 夜晚的风也没有带着白天时的热意, 吹久了隐隐还会感到丝丝寒冷, 走在路上的男人小声的嘀咕着, 将自己的西装外套扯了扯,拎着公文包快步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要不是大众交通工具此刻都已经过了营运的点, 他是不可能会徒步走回家的, 太危险了。

    倒不是说搭乘交通工具就百分百的安全, 毕竟某些疯子喜欢劫持交通工具跟蝙蝠侠玩游戏,但就跟飞机失事虽然十分骇人听闻, 却依旧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是一个道理,走在路上被抢劫乃至杀害的概率可比搭乘大众交通工具然后被毒|气毒死或是炸|弹炸上天要高多了。

    这么平凡又常见的死法在哥谭是每天都在上演的。

    而遇上这些的人,不过是运气不那么好的普通人罢了。

    就算哥谭有蝙蝠侠暗影笼罩其上,但抢劫、杀人案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哥谭的人口足足有三千万,这还是明面上登记在册的人数,暗中更不知道有多少黑户,仅仅几个人怎么可能看得过来。

    蝙蝠侠赋予的恐惧只能吓退些许人,总会有人抱着【遇上他们的又不一定会是我】这样的心态,然后出门抢劫。

    “还是赶快回家……”西装男人像是警戒的仓鼠一样扭头查看着四周,出生在哥谭这么久,他自然也遭遇过几次抢劫,为了保住小命,又不遭受太多的损失,男人的钱包中通常都会放着几张百元钞票,银行卡只有在特定出门取钱的日子才会带着。

    钱的数目不大,但不至于让普通的抢劫犯因为没有收获而发怒杀了他,稍微破财消灾在哥谭是保命的制胜法宝。

    “砰!砰砰!”几声清晰地枪响从一旁的小巷子中传了出来,男人猛地抖了两下,下意识的反应就拔腿朝着前方奔跑,距离他家里已经不远了,闯进家里犯罪跟在大街上犯罪的危险等级是不一样的,普通的抢劫犯通常不会冒着被关在家里的风险跟进去。

    然而这一次他的运气没那么好。

    “站住!跑什么呢!”几个很明显是帮派份子的青年从巷子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个手里还握着把枪,黑乎乎的看不清是什么型号,“都说了站住,不想跟巷子里那个老头一个下场,就最好把钱给我们双手奉上!”

    这里就是该投降的时候了,西装男人停下自己曾经试图奔逃的脚步,已经开始在烦恼这个月第四次被抢劫之后,妻子那边又要因为房租交不出来的事情被房东讽刺怒骂了。

    真该死,如果他不是天天需要加班的话就不会老是半夜遇上抢劫犯了,这些败类怎么当初没被他们的老爸射在墙上!

    心中愤愤不平,但怎么保住小命男人还是知道的,因此他十分上道地举起了双手,示意自己没有任何威胁,同时小声的开口,听上去还有些瑟瑟发抖,“钱、钱包在西装右边的口袋……”

    “哼,这就对了嘛,乖乖听话就…你动什么!小心我一枪崩了你!”为首的小混混得意洋洋的伸手掏了掏男人的西装口袋,顺利的摸出了个皮夹之后就开始翻找里头的现金,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面前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的男人猛地跌倒在地,目光之中透着鲜明的恐惧。

    是跟方才望着自己的时候不同级别的恐惧。

    “滴答、滴答。”有什么东西滴落在了混混的肩上,他下意识的伸手去抹了下,是有些粘稠的透明液体,有些像是……口水?

    怎么会有口水?

    他回过头,一个看上去比一层楼还高的怪物站在他的身后,那没有任何五官的脸在他回身的时候猛地裂了开来,像是忽然绽放的花瓣一样,只不过藏在花蕊处的,是密密麻麻的满口利牙。

    而怪物正在对他滴着口水。

    “呃、呃啊啊啊啊啊啊啊!”

    X

    下次再也不用魔王[1]了!

    我把抢劫犯揍飞之后,任由他们躺在街道上嚎的跟鬼一样,匆匆的又回到小巷内,那个先前被他们抢劫的老爷爷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好在我可以弄点医疗包出来,黑雾世界里的医疗包基本上可以说是概念神,被恶灵赋予了【可以治疗伤害】的特性之后,无论是被瘟疫的香炉砸烂脑壳、被三角头的大刀砍得到处都是肉块还是被钉子头的锁链贯穿全身,通通都可以摸好。

    但我并没有实际作用在现实世界的人身上,鉴于我的黑雾实际上是黑暗维度的存在,估计表现在现实世界就是没见过的魔法。

    本来包扎老爷爷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魔王他的手很难控制,拿医疗箱都差点被尖锐的手指扎破好几次,更不用说他根本没有眼睛,好在嗅觉简直比狗都灵敏,血腥味最重的地方就是伤口所在。

    可是,又要说到另一件事了!

    魔王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可是以人类血肉为食的,闻到血腥味基本就等同于开饭了的信号,因此我给老爷爷一边包扎伤口,一边还止不住自己流口水的动作,霹雳啪啦的狂流口水,结果最后包扎完的时候,感觉自己流的口水比老爷爷流的血都多。

    不过魔王的好处自然是行动足够隐蔽。

    虽然对一个身高足有五米五的怪物来说,隐蔽这个词简直跟他没有半点关系,但架不住魔王是可以穿梭在颠倒世界的啊!我只要安几个传送门,就可以在哥谭的颠倒世界之中潜伏着,用不到的时候就让魔王挂机,那些传送门只要我不开启就无法联通到颠倒世界,自然也阻隔了别人进来的可能性。

    毕竟这里也不是什么好地方,正常人进来都得死。

    但对我来说,就跟可以穿梭在电视机中的贞子一样功能性极强,缺点就是要到处给自己布下传送门。

    这也是我一开始选择魔王来作为这次使用形态的缘故,但谁料到他这么不争气,闻个血就流了半天的口水,这要是被其他人看见了,我到底是在行侠仗义还是在豢养储备粮可就说不清了啊!

    因此包扎好老爷爷之后我就匆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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