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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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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时间差不多了吧,这会儿人应该都没气了!”

    宋春风憋得脸都涨红了:“您听我解释……”

    话没讲完,宋书灵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转身就往楼上跑。

    来得及。

    宋春风被打懵了,好一会儿才能扭过脸,一摸,下巴上全是淌下来的鼻血。

    为了不泄露风声,佣人都被他找借口支开了,这会儿宋家,只有自己的保镖。

    都规规矩矩地站着,一动不动。

    自己培养的好狗,指哪儿打哪儿,也绝不多嘴多问,看到他被打得这样口鼻流血,没有吩咐,连头都不抬。

    宋春风抬起胳膊,擦了擦自己的血。

    三叔的手太狠了,哪怕没用全力,他此刻的耳朵也在嗡嗡作响。

    血一直往下淌,怎么也擦不完似的。

    他突然想起,每次自己在车上和人亲热,有时也、会遇见点性子烈的,又踢又咬,这种时候,宋春风往往就更加兴奋,也乐意陪着玩下去,甚至挡板都不放下来。

    有新来的保镖扭头,迟疑着要不要出手。

    宋春风一个烟灰缸砸过去:“别他妈坏老子的好事!”

    很好,这的确是他想要的效果。

    他一步步下了台阶,捡起地上碎屏的手机,血已经濡湿胸襟,还在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对面还没挂,似乎意识到了事端,只有刻意压低的呼吸声。

    他僵硬地笑了一下:“喂?”

    世界在他面前扭曲了起来。

    凭什么——

    再怎么是长辈,他可是宋家的大少爷,也是名义上的接班人……不,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掌权者了!

    宋书灵再怎么厉害,到现在也没个后代,那他挣来的东西,不都是自己的吗?

    都是一家人,凭什么不帮着自己?

    凭什么要胳膊肘往外拐?

    其实宋春风的想法很简单,这小歌手无父无母的,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亲人记挂,天天辛苦地跟狗撵似的去走穴唱歌,能挣多少钱啊,这辈子多没劲啊!

    正好,和阮榛长得有些像。

    意外在某种程度上,和机遇有什么区别呢,阮榛敢把排泄物砸他脸上,凭什么不报复回来?

    要是这个小歌手死在火场里,不就正好偷梁换柱,说是小夫人意外身亡。

    长得像,操作一下,自然能瞒天过海。

    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抹杀掉阮榛的存在。

    宋春风都想好了,他房子那有个地下室,正好给阮榛锁在里面,自己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从今以后,世间再没一个阮榛,敢和自己叫嚣——

    要剥夺对方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而这个小歌手,只需要花很少的钱打点,是社会最底层,最无人在意的一只蝼蚁。

    能以“小夫人”的身份,埋在宋书灵安排的高档墓穴里,算他的福气。

    可为什么三叔出现了。

    事情似乎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对面小心翼翼地问:“大少爷,出什么意外了吗?”

    宋春风站在台阶下,阴毒地看向二楼的窗台。

    他的房间里还有藏书,古董,以及收集的一些新奇的装饰。

    烧毁了的话,无所谓吧?

    反正三叔那里,肯定有更好的藏品,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宋春风轻声道:“有,所以现在,不用灭火了——”

    他扯起破了的嘴角。

    “继续把小夫人带来。”-

    偌大的别墅里,居然空无一人,刚冲进一楼客厅,就能闻到呛人的浓烟。

    宋书灵已经用水打湿了衣服。

    着火点是二楼的卧室,大门紧闭,黑色的烟雾顺着门缝蔓延。

    “砰!砰!”

    宋书灵刚才打过电话,这会儿举起灭火器,使劲儿砸着快要被烧变形的门锁,同时高声叫道:“阮榛,阮榛,你在里面吗!”

    没有人回答他,只有难闻的烟尘,以及迎面而来的高温。

    已经用灭火器喷过一次了,但仍无济于事。

    “操!”

    宋书灵骂了句脏话,圆形的门锁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他当机立断地踹了一脚,整扇门都向后砸去,而就在此刻,火焰裹挟着浓重的黑烟,瞬间呼啸着扑了过来!

    家里居然只有灭火器,连个消防面罩都没有,尽管宋书灵已经屏住了呼吸,仍被呛得咳嗽起来,双眼被熏得生疼,火舌子呼呼地蹿,但依然能看到窗台下面,一个晕厥的身影。

    就在这个刹那,突然在呼呼的火势中,听到楼下急切的呼喊。

    似乎是刚才那个花农的声音。

    “三爷,快回来!小夫人不在里面!”

    宋书灵的脚步略微凝滞了一下。

    但下一秒,还是义无反顾地冲了进去。

    他已经看到了,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即使不是阮榛,哪怕是条小猫小狗,宋书灵也不可能见死不救。

    对方已经昏死过去,宋书灵给人扛了起来——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一声巨响,燃烧着的木质柜子轰然倒地,堵死了门。

    第22章 

    火势冲天。

    宋书灵不是没见过危机的场面。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也最得老夫人宠爱的,但从宋书灵有记忆开始,就面临过几次的生死攸关。

    五岁的时候, 母亲去世了。

    而那段时间正赶上家里出事,牵扯到了些复杂的原因, 从上到下人人自危。

    说来也可笑,这么宝贝尊贵的一个孩子, 没了妈之后, 也活像个路边的野草似的, 哪怕上面挂了点闪闪发亮的宝石坠子,也只能让草被扯得弯下腰,而不能解它的渴。

    甚至差点被人绑架撕票。

    当时的宋家老爷已年逾五十, 外面养着的也有俩,思来想去后说, 要不给人接进来, 让她抚养书灵吧。

    是大哥梗着脖子,跟父亲叫板说不行。

    那会儿他也就二十啷当岁,爱玩,没啥责任感, 满身浪荡公子哥的臭毛病,早上给孩子送幼儿园的时候,自个儿睡过头,还是宋书灵拍他的脸,说哥哥,我要上学。

    胡子拉碴地给弟弟往车里一塞, 闷头开车就走。

    粗心大意极了,安全带都不给人家系。

    可也坚持了两年。

    宋家三个兄弟, 身上都有那么点传奇在的,老大宋琴文别的不说,就是运气好,纵使资质平庸,也往往能逢凶化吉,天生的享福命,老二有些佛缘,刚成年的时候就云游出家,成了个世外之人,而老三宋书灵——

    他也没在大哥身边待多久,家里扛过那场危机之后,还是觉得不能让老大带孩子,于是商议过后,将他送到亲姨母那里抚养照料。

    宋琴文那会都结婚了,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年龄差距大,心里总归把老三当成小孩看。

    可后来没想到,老三能这么争气。

    姨母是文化人,终身未婚,对于宋家的豪门风气非常看不惯,所以教育小外甥的时候,难免有些严厉苛责,宋书灵记得有时周末,大哥开着超跑过来看他,隔着老远就是一阵风驰电掣,姨母直接闭门谢客,他就笑嘻嘻的模样,趴在窗台上,从窗户缝隙里,偷偷往宋书灵手心里塞两颗糖。

    大哥走后,姨母会说,你可不要学他!

    宋琴文年轻的时候,天塌了有父亲顶着,随便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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