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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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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章 

    宋书灵很早就没了暑假的概念, 对于夏天,他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记忆。

    所在的地方都有恒温恒湿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同样的送风, 同样的温度,无论什么季节, 在宋书灵眼里,没太大区别。

    都一样。

    如同他之前三十一年的人生, 别人是四季分明, 各有各的浓墨重彩, 而宋书灵的生活则仿佛永远都在秋天,凛冽,干燥, 维持着不疾不徐,四平八稳的人生。

    但如今, 怀里有了阮榛。

    而阮榛, 有着春水一般的眼睛。

    笑起来的时候很亮,被弄哭的话也很好看,偶然间回眸看过来,正好与宋书灵的视线相接, 里面的眸光清澈到几近透明。

    无法让人拒绝。

    宋书灵连着迟到了好几次。

    朋友知晓他人逢喜事,半开玩笑说您这是从此君王不早朝。

    那不行,还是得去上早朝的。

    宋书灵这人吧,挺要面儿的,在某种程度上颇有一些刻板印象,譬如认真的男人最帅, 而工作时的另一半最具魅力。

    他认为自己长相不赖,阮榛会为自己健硕的臂弯所注目, 但真正能让对方动心的,可能是他有条不紊地处理事端,一件件地推进所有棘手的问题。

    宋书灵端着呢。

    要在阮榛面前,维持自己最大限度的完美。

    这些,阮榛其实早都看出来了。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书灵这种明明不近视,看书的时候还非得戴个眼镜的男人,就别指望他有多闲着。

    天天儿地孔雀开屏,支棱习惯了。

    挺好的。

    因为对于阮榛而言,宋书灵如果整日黏在他身边不撒手,他才真的苦恼。

    现在,阮榛每天的生活都极为规律。

    每两天都去看望一次张老头和黄狗,在疗养院那儿待半天左右,张老头已经可以脱下护具行走了,痴迷于在牌局上进行厮杀,和宋家二哥结盟,打遍天下无敌手。

    回来后,他就趁着有足够的空闲时间,去图书馆看书。

    算着宋书灵差不多回来,就离开书桌,基本前后脚就能到家,鹦鹉球球围着他俩飞来飞去,黑溜溜的眼里全是不满。

    原因无他,纯粹是宋书灵给房门上了锁。

    铁丝怎么都捅不开那种。

    宋书灵也是好意,他俩晚上一折腾,早上醒来的时候床上不一定啥样,哪儿能让孩子看见啊,万一留点什么心理阴影呢。

    小鸟不懂,小鸟就觉得他俩烦。

    都在屋里了,说话还要小小声,肩膀挨着,脸颊蹭着,有时候宋书灵说了句什么,阮榛就无语地摇头,说您这是想让我死。

    他偶尔会用“您”来称呼宋书灵。

    宋书灵就有点心痒痒。

    “哪儿会呢,”

    他从后面抱着阮榛,下巴搁在人家肩膀上,形似无赖:“说不定会很有意思……要试一下吗?”

    阮榛估计了下自个儿的身板,果断决绝。

    他可不想真被宋书灵弄得昏在床上,也太丢人。

    没办法,他在体力完全比不过人家,宋书灵这样的格斗狂魔健身大佬,比不了,完全比不了。

    并且最可怕的是,宋书灵不仅体力好,耐心也特么一等一的好。

    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没必要那么有耐心的。

    因为如果宋书灵不够有耐心,受不了的是阮榛。

    宋书灵太有耐心的话,受不了的还是阮榛。

    阮榛就骂他是狗。

    宋书灵还就真的,更加的狗。

    他在这方面挺喜欢换花样,有什么新鲜点的玩意都拿回来,悄咪咪地与阮榛进行研究分享,然后身体力行地实践。

    唯一好的习惯就是,留的那些痕迹外人都看不到。

    因为全都是在隐秘的地方,乳.尖,腰侧,大腿根儿这类的位置。

    连高领毛衣都不用穿。

    所以白天的时候,这俩都特人模狗样,一个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另一个卫衣牛仔裤朝气蓬勃,奔向的也是公司或者图书馆这类的地方,规矩,禁欲,眉宇间都是严谨的气息。

    谁曾想晚上回去,门一关,俩人能整那么多新鲜的玩意。

    阮榛之前以为自己接受不了这些,后来发现,关键点在于对象是谁,如果是宋书灵的话,他就能闭着眼睛,毫无保留地给最脆弱的脖颈交给对方。

    宋书灵就低着头,轻轻地咬他的喉结。

    似乎是太喜欢了,喜欢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亲也亲不够,就咬一咬。

    夏天的时候,张老头基本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带着黄狗,宋书灵开车,一行人再次去往坝底,于潺潺的溪水边,一块儿捡拾石头,翻找下面藏着的田螺。

    带回去后由黄洋村长掌勺,铁锅爆炒,味道特好。

    图书馆已经开始打地基,道路规划急不得,走的时候村长媳妇拎着一兜子葡萄出来,说你们路上吃。

    阮榛坐在副驾驶上,扭脸冲宋书灵笑。

    “你第一次来坝底,走的时候我给你塞了俩苹果,还记得吗?”

    “记得,”宋书灵转动方向盘,眉眼温和,“路上没舍得吃,回家后搁在卧室,闻了好久的味儿。”

    得亏路途遥远,张老头已经在后座睡着了,黄狗也只是用爪子扒拉了下自己的耳朵,就又埋下头去,装没听见。

    宋书灵低声笑了会,趁着红绿灯的半分钟,牵了下阮榛的手。

    “别闹,”

    阮榛也在笑:“回家再说。”

    他们已经在那个共同的家里生活了,曾经的工作狂身上有了烟火味儿,无意义的聚餐酒宴能推就推,还特不要脸地扭脸看向别人,说家里有人在等。

    又问,难道你们家里没有老婆吗?

    宋书灵这个年龄,身边朋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收心结婚了,可也没见着有谁像他这么显摆,可再怎么显摆,他也给阮榛捂得严实,没往外带出来过。

    原因无他,阮榛不想。

    他在这方面还是挺低调的,再加上之前牵扯的事件,虽然宋书灵已经处理完毕,也不会有人胆敢说什么闲话,但他依然不想招摇。

    几个成年的少爷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入狱的破产的,一个不落全部被收拾过。

    九月他即将入学,原本阮榛打算住校,不行的话在外面的青年公寓租个单间也成,但宋书灵不乐意,软硬兼施地给阮榛磨得松了口,于是在不远处买了个小平层,成了俩人未来三年的住所。

    哦,不是俩,还有只鹦鹉。

    没办法,晚上不搂着阮榛,宋书灵睡不着觉。

    越活越倒退。

    早上出门的时候,还要缠着人家给自己打领带。

    下班回来,阮榛往往也刚到家,一块儿在厨房里做点小菜,偶尔开瓶红酒,或者干脆出去吃,宋书灵骑着摩托载阮榛,风驰电掣地穿梭于夜的寂静,再远的店也没关系,哪怕扑了个空,俩人也能哈哈笑着一块儿离开,在回去的路上买一餐小吃。

    到了家,洗完澡出来后,一个坐在沙发上看书,另一个打开电脑处理工作,过了会,有人就不看电脑了,也窝在沙发上跟人挤着一起看书,再过会儿,就滚到了一起。

    小鸟就站在秋千架上晃悠,习惯了,懒得搭理他俩。

    也不是每天都做,但一定是要亲的。

    一般周末的时候,会更加的放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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