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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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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菜真的好咸!

    一顿像是掉进盐罐子里的家常饭,叫所有人都灌了个水饱。

    齐鲤元和小玉搁下筷子,霸占着那罐蜜枣,往嘴里塞个不停。太史筝想匀出两个,都不行。无奈靠坐在崔植筠身边,筝就仿若一条被风干了的咸鱼,齁着嗓子与身边人说:“二郎,真是委屈你,拢共归家三次,次次都有新状况。”

    崔植筠也觉得咸,可他面上却露不出分毫。

    崔植筠伸手撩起太史筝额间垂落的碎发,笑而无言。不过与上次相比,他觉得还是那让人中毒的蕈子汤好些。

    一家人对坐,各有各的咸。

    筝瞧大家都不说话,从崔植筠身上起身,挑起了话头,省得气氛就此尴尬。

    她将目光抛向齐鲤元,顺便将他手里的蜜枣罐子抢了过来,取了一颗递去了崔植筠的嘴边说:“诶,十哥,你今儿不是来给我家侄子赐名的?你可是有了什么好主意?”

    齐鲤元被菜咸的,脑海一片空白。没了,全没了,主意都被菜给齁着了。

    齐鲤元望着太史筝双目空洞,木讷地摇摇头。

    小玉却忽然举手说:“小玉知道!小玉有好主意!”

    筝觉得稀奇,没有打击小丫头的积极,愿闻其详道:“哦?玉宝知道?那玉宝说说,弟弟的名字应该叫什么啊?”

    小玉搁下手臂,看向赵黑鸢怀里圆滚滚的小小子,眯眼笑道:“糖球。弟弟的脑袋,红彤彤,圆滚滚的,像伯娘买的糖球。弟弟就叫糖球吧——小玉喜欢弟弟,也喜欢糖球。”

    “太史糖球?”

    此话一出,角亭下哄笑四起,尴尬的气氛被小丫头一句话缓解。

    赵黑鸢搓了搓儿子的头,在众人笑声落去后,竟接纳了小玉的意见,“小丫头的主意不错,糖球这名字听着亲切,就给这小子当做乳名吧。多谢小丫头。”

    小家伙得了新名字,高兴地拍了拍手。小玉头一遭感受到这样正向的认可,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筝却从齐鲤元怀中抱起小玉,欢喜的不得了,“糖球,糖球。这名字好听。瞧瞧,也只有我们玉宝,能起的出这么可爱的名字。既然我们玉宝这么喜欢糖球,那待会儿回家,伯娘就给玉宝买上一靶子,让玉宝吃个够。’

    “伯娘真好,小玉喜欢伯娘。”

    小玉闻言揽起太史筝的脖子,使劲在她脸上蹭了蹭。伯侄俩亲密无间,筝摸着小丫头的脑袋转眸看向崔植筠,“二郎,在座的,你学识渊博。不若就你给想个名字?我家对字辈规矩,没什么讲究。”

    崔植筠却谦虚说:“名字理应由长辈亲起,意为传承与期望。所以岳丈,起名之事还是您来吧。”

    太史正疆端坐看着自家的女婿,是怎么瞧都满意。

    到底是文人雅士,就是要比他家这群粗人有涵养。假意轻咳两声,太史正疆将手指沾水,在桌上圈画起来,边圈画还边摇头不语。桌前的人见状个个聚精会神,十分想听听家中长者会为这最小的晚辈,起出个什么惊世骇俗的名讳。

    谁料,众人巴巴等了半天,太史正疆抬眼随便一瞄,却只道出一句:“我想不出来。”

    “去。”众人闻之一哄而散。

    合着他这想了半天神神叨叨,竟然什么也没想出来?

    真有意思。

    筝摇摇头,她就知道是这么个结果。问了也是白问。

    毕竟,自家老爹大字都不识几个。可既然崔植筠推脱,太史正疆指望不上,筝便又将目光投向自家大嫂,“大嫂,您与大哥就没有什么中意的,想要给孩子起的名字?”

    “?”

    赵黑鸢看着太史筝眨眨眼,她想郎君来前只让来汴京,叫家里人给孩子起个名字。

    其余的,没说什么啊?

    这该怎么回答?

    “没有是吧,妹妹知道了。”筝已预见赵黑鸢要说什么,她笑着点点头,可等她刚想转头再寻人时,赵黑鸢却忽然蹦出一句:“捏褐。”

    “捏褐?”这听上去像是契丹的语言,筝不明所以。

    太史正疆接茬说:“太史捏褐?这有什么用意吗?”

    用意?赵黑鸢摇头答曰:“没有。只是我们那里很多都是用动物来命名的,这是我随便想的。捏褐,就是狗的意思。不是妹妹要我答的吗?”

    “……”

    筝默而无言,赵黑鸢倒坦诚。

    但这个名字,她不满意,想必太史正疆也不会满意。若是真用了,怕是将来齐鲤元的面子也搁不下。筝便打起了圆场,“哦哦,大家集思广益,集思广益。我们再挑挑选选,这名字的事,还是要慎重些。”

    赵黑鸢没再多言。

    筝又开始朝抬眼找寻起新的目标来。

    浮元子那边满怀期待等着太史筝问话,她不停点头,眼神中写满了问我问我。可太史筝却缓缓将手指偏移,这浮元子和太史正疆一般,问了也白问。干脆掠过。

    一切重归原点,筝看着齐鲤元,皱起了眉头。

    这怎么,还咸着呢……

    看来,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筝放弃找寻,倔强地环起双臂。她今日就是使出毕生绝学,也要为自己这唯一的亲侄子,起出一个响亮的名字,瞧她眯起双眼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一个词。

    “旗开得胜。”

    筝观察起周遭人的脸色,“就叫太史胜怎么样?”

    简单大方,寓意还好。这下筝看他们还说什么吗?且看话音落去,不管别人如何,崔植筠定是第一个支持自家媳妇,他于众人面前,追加解释道:“百战百胜,克敌制胜。小筝想的,确实不错。”

    筝闻言挑眉看向自家二郎,心想还算他有眼光。

    “好,不愧是我闺女,名字起的有点意思。”

    太史正疆自是对闺女无甚异议。

    他将目光又传向赵黑鸢,“那黑鸢意下如何?我家糖球意下如何?”

    糖球晃晃手,表示赞同。

    众人已渐渐习惯赵黑鸢的性子,便也没对她半晌答出的那句好字,感到奇怪。

    于是乎,这孩子的名姓,便如此落定。

    就是直到此刻,那说着要来给孩子赐名的齐鲤元,仍是咸的不能自已。可众人也没多理会,太史正疆张口询问起,“黑鸢,你此次归京,准备呆多少时日啊?如此我也好叫人去准备。”

    太史正疆想着,他们最少不得住上个三五日。谁成想,赵黑鸢竟开口回复说:“哦,太史将军,不必麻烦。我们一会儿就走。渭州那边,还有事等着我去处理。我早与郎君说好,不多留。”

    筝在旁闻之诧然,“啊?大嫂,合着你赶了那么久的路,吃顿饭的功夫就走?”

    筝难以置信。

    她这大嫂还真是来去匆匆,一点也不像她那慢半拍的性格。

    只是,不等太史筝把话说完,赵黑鸢便更加风火地站起了身,这就要于众人告别。太史正疆与太史筝在震惊之余,也不好强留,毕竟眼前人也不是强留就能强留下来的。

    就这么,拉着崔植筠跟着老爹出门送人,筝与一行人来到了最初碰面的前院。

    可立在前厅下,赵黑鸢挠挠头。

    ……我马呢?

    但闻老爹一声惊呼,众人转眸看去,战马挣脱了缰绳,正在右边的廊下饱餐一顿,“天爷,谁把马牵院里了,我这上好的御贡雀梅呦喂——可就剩没喽。”

    第104章 回家

    后来, 送别大嫂,齐鲤元先行,

    众人当是各自归家。

    崔植筠抱着昏昏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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