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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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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

    之前在博陵,霍新枝还没来得及买商铺,到了伏鹿倒是可以慢慢学起来。

    几人说了会儿话,霍成朴就起身告辞了。

    他要回去读书。

    他要走,霍成樟也不好多留,只能跟着起身。

    林绣姑就道:“你们两个晚上也别熬太晚,仔细熬坏了眼睛,还有十一郎,你白日里累,晚上就早些睡。”

    忽然被母亲这么关心,霍成樟很是高兴,嘴角扬得很高。

    “是!”

    等他们走了,崔云昭就说明日要出门办事。

    林绣姑就道:“咱们家里何时有这规矩,你们自去忙你们的,只是不回来用饭,记得说一声就行。”

    崔云昭便点头,起身告辞了。

    在伏鹿的第一夜,崔云昭睡得很踏实。

    在伏鹿她住了三年多,这里也是她的家。

    次日清晨,崔云昭一大早就醒来了。

    她特地换了一身新衣,带着夏妈妈、梨青和桃绯一起,让王虎子加了马车,浩浩荡荡出了门。

    第一个要去的就是三堂叔在伏鹿的新家。

    马车从凤里巷缓缓前行,很快就拐到了青云街上。

    崔云昭掀开车帘往外看去,清晨的伏鹿很热闹,这一条街上,来往的行人摩肩擦踵,有的在买早食,有的在匆匆赶路。

    边上的青云溪安静流淌,温柔安静地看着这座城。

    忽然,崔云昭在一家早餐铺子前,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她眯了眯眼睛,拉着夏妈妈一起看。

    “妈妈你看,那可是白小川?”

    崔云昭确实没想到,能在伏鹿看到白小川。

    不知道为何,她的心忽然跟着紧了一下。

    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紧张蔓延全身,很难得,让她恍惚了一瞬,没有听到夏妈妈的回答。

    夏妈妈又碰了一下她的胳膊,才道:“小姐,那是白小川。”

    崔云昭这才慢慢回过神来。

    她蹙了蹙没头,自言自语地道:“他怎么也来了伏鹿?”

    夏妈妈见她对白小川格外在乎,便低声安慰道:“小姐,吕将军手下那么多士兵都要挪到伏鹿,除了姑爷,还有几名指挥提前搬家,在这里看到他并不奇怪。”

    也就是说,白小川被调去了这几名指挥的手下,跟着一起搬来了伏鹿。

    尤其白小川孤身一人,没有亲戚,一般调拨军队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士兵。

    崔云昭深吸口气,点了点头。

    她目光往外看去,看着在街边漫步的白小川。

    四月未见,白小川似乎长了些个子。

    不过他依旧很瘦弱,面容苍白,脸上有着经年化不去的愁苦。

    看着白小川,你总会觉得他伶仃可怜。

    但崔云昭知道不是的。

    在他可怜的外表下,包裹着最狠毒的心肠。

    夏妈妈见她看得认真,就吩咐了王虎子一声,让他把速度压得慢一些,好让小姐看得更清楚。

    梨青和桃绯也跟着看过来,几个人都看得很认真。

    崔云昭看白小川并未穿军服,只穿了一身浅灰的常服,衣裳很干净,并没有补丁。

    他一路走来,先去买了一袋子炒货,又进了酒肆,拎了一坛子酒出来,最后则拐入一条小巷子。

    梨青眼力好,一眼就看到他进了哪里。

    “那边好像有一家药局。”

    崔云昭便点了点头,道知道了。

    白小川进了巷子,她们不好跟进去,崔云昭就让王虎子恢复速度,先去伏鹿崔氏新宅。

    桃绯不知崔云昭为何对那小长行那么在乎,却道:“小姐,何不派人跟踪他?”

    崔云昭愣了一下。

    桃绯就笑起来。

    她生得可爱,笑起来的样子时分喜庆,整个人都透着欢喜。

    尤其她生性活泼,从来不会纠结小事,每天都是高高兴兴的,让人看了就喜欢。

    听见她这样轻灵的嗓音,崔云昭的心也跟着平复下来。

    没有方才那么紧张了。

    “他是个军人,还是比较拔尖的那种,若是有人跟踪,肯定会露马脚,再说,咱们家里人他可能都见过。”

    这也是崔云昭没有继续让人跟踪白小川的原因。

    桃绯眨了眨眼睛,忽然开口:“小姐,咱们不派自家人,可以派专门做这行当的熟手啊?”

    这倒是崔云昭从未想过的。

    桃绯一贯心大,之前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忽然看到马车里的众人看到自己,还很惊讶地张了一下嘴。

    “咦,小姐,夏妈妈,梨青,你们都不知道有人专门做这生意吗?”

    三人齐齐摇头。

    夏妈妈是家生子,只知道高门世家那一套规矩,人情世故精通无比,对市井生活却全不熟悉。

    梨青跟桃绯都是崔氏买来的丫鬟,只不过梨青从小就是庄户子,而桃绯就是博陵本地人。

    崔云昭就更不用说了。

    她们对市井里那些弯弯绕绕一点都不了解,安排事情想的也都是自家人。

    从来不知道,还有人专门做这样的活计。

    桃绯见三人都有些懵懂,眼睛一转,忽然笑了起来。

    她难得有些得意:“嘿嘿,我知道小姐都不知道的事情呢。”

    夏妈妈没好气地点了一下她的额头,道:“你快说,莫要得瑟。”

    桃绯这才轻咳一声,压低声音道:“小姐,一般这样的大城里肯定有帮众,一般都是十几人成一家,专门做见不得光的生意。”

    夏妈妈知道黑市,却不知道还有帮众。

    桃绯继续说:“他们做的生意比较脏,偶尔做些让人不齿的事情,但也有的帮众还算讲规矩,不怎么做打家劫舍的买卖。”

    “咱们博陵其实就有,只是小姐你们从不关心,便无从得知,我小时候可是经常能见到的,”桃绯说,“博陵有,伏鹿肯定有,待咱们回去,让姑爷打听打听,就能知道哪家好,哪家不好。”

    桃绯从小就在市井里长大。

    对这些再熟悉不过。

    “其实有时候衙门里做不来的事情,也会找信誉好口碑好的帮众来帮忙,美名其曰外聘,实际上就是叫来一帮打手镇场面。”

    这么一说,崔云昭也有些印象了。

    她问:“这些人会守口如瓶吗?”

    桃绯点点头,笑了起来:“小姐,他们常年能做这生意,若是连最基本的守口如瓶都做不到,还怎么继续做买卖?该有的肯定都会有。”

    她想了想,道:“比如说跟踪,他们都不会自己亲自上,往往会叮嘱街面上的乞丐,让他们注意着谁谁谁,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主家上报一次,报一次拿一次钱,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

    “因为做得隐蔽,又是专业做这行当的,所以被跟踪的人很少能发现。”

    原来在博陵时,崔云昭只说了几次白小川的事情,后来就不再提了。

    桃绯那时候也不知道白小川是个重要人物,也没往心里去,以为小姐只是提防他,就没有多说什么。

    现在才反应过来小姐很在乎这个人,既然如此,那就得好好筹谋一下了。

    果然,桃绯说完,另外三双眼睛都直勾勾落到桃绯身上。

    桃绯呆了一下,看向崔云昭:“小姐,我说错啦?”

    崔云昭意味深长道:“不,你说的很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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