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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综英美]给哥谭一点小小的亚当斯震撼》20-30(第13/35页)
这也是一种进化,这意味着他在成长。
刺客联盟少主很好地安慰了自己,然后跟着幼崽爬上了那架飞机。
……
卢克宝贝快乐地走进飞机,好不见外地向不认识的驾驶员的后背打了个招呼:“你好呀!谢谢你让我搭便车!等我回家,让我布鲁斯爸爸付你车费可以吗?”
黑寡妇娜塔莎·罗曼诺夫回过头,笑容亲切语气温柔:“当然没有问题,亲爱的。”
卢克宝贝突然像个机器人一样愣在原地。
这感觉该怎么形容?
也许是象征友谊的丘比特再度降临,胖乎乎的小天使一箭扎中他的心脏!这感觉就和他当初刚刚见到猫女以及达米安的时候一样,这位黑漆漆的女士让他又一次体会到了黑暗和邪恶!
她甚至还有电|击|枪!
卢克宝贝加速起跳,冲刺,像颗牛肉丸子一样滴溜溜蹦哒到黑寡妇面前:“哦,我看见你的眼里有东西!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紧跟在卢克身后的达米安:……
好他妈熟悉的对话。
娜塔莎·罗曼诺夫女士微微一笑,空出一只手轻轻摸了摸卢克的脑袋。
“什么?”
卢克宝贝一副醉倒在黑寡妇魅力中的样子,晕乎乎地揉了揉被娜塔莎摸过的小卷毛。
“你的眼里有我呀!”
达米安:……
刺客联盟少主拳头发痒,额头蹦起的青筋和他那远在哥谭的老父亲完全同步。
第24章 震撼哥谭第二十四天
“你还好吗?”杰森伸出一只手, 将倒在地上满头是血的约翰·斯宾塞拉起来。
“多谢你的帮助,先生。”约翰带着感激的神色看向杰森,犹豫了一下说道, “……虽然这并不是我的本意,但我想也许您会因为我惹上麻烦。”
约翰看着眼前几乎比他高整整一个头, 体格健壮得像头牛的年轻人, 忍不住提醒道:“他们两个是企鹅人的手下。”
你揍了他们, 可能会因此引来企鹅人的报复。
杰森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是吗?那我等他们多带点人来, 刚刚那点活动量连热身都不算。”
他感觉自己似乎很习惯做这种事。
打架, 被报复,直到让对方不敢再报复为止。
阻止暴力就是得用更暴力的行动, 不然生活在这个巷子里的人永远学不乖。
约翰也算看出来了, 眼前的年轻人什么都知道,但他却什么都不怕。
一般能用这样轻蔑的语气提起企鹅人的家伙,如果不是初出茅庐的疯子,就是隐藏身份的大佬。
“不管怎样,十分感谢您的帮助。”约翰想了想, 虽然知道对方也许用不上他,但他还是说道:“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家就在犯罪巷里。我的名字是约翰·斯宾塞。”
“唔。”杰森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
他帮助这个挨打的倒霉蛋也没想着要获取什么报酬,他只是单纯看不惯而已。
他又想起卢克的话。
亚当斯家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他们永远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
“快走吧。”杰森说道, “如果有人再找你麻烦,你就报我的名字……就叫我红头罩吧。”
他给自己随口起了个外号。
说来也挺有意思的,每次他和那个蝙蝠侠狭路相逢的时候, 他总是凑巧带着那个从阿卡姆的仓库里搜出来的红色头罩。
“谢谢你,红头罩先生。”约翰用饱含敬畏的语气说道。
他飞速向着杰森鞠了一躬, 然后快步离开犯罪巷。
不过杰森却突然对他起了好奇心,因为他看见约翰离开的方向似乎是停在路边的一辆警车。
警车?
这家伙难道打算去报警吗?
约翰倒不是准备报警,他只是想要去找GCPD的局长詹姆斯·戈登。
属于卢克·亚当斯大人的银戒指还在他怀中,他需要将这个戒指还给卢克大人。
但是约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卢克了,他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寻找这位指引他方向的卢克·亚当斯大人。
思来想去,他突然想起胆敢在墓地中抱着卢克大人的詹姆斯·戈登。
身为前犯罪巷的流浪汉成员之一,约翰当然很清楚詹姆斯·戈登恐怕是哥谭为数不多的、乐于助人的好人之一。
詹姆斯·戈登是个好警察,应该会帮助他。
只可惜一个前科累累的流浪汉也不是随随便便能够见到警察局局长的,尤其是在CCPD所有警察全都十分忙碌的情况下。
约翰·斯宾塞几乎困得在GCPD门口睡着,这才等来深夜下班的詹姆斯·戈登。
头发已经变得灰白的戈登局长打着哈欠离开警察局。
现在已经是凌晨1点了。
任谁在凌晨一点的时候看见黑暗里冷不丁窜出来一个黑乎乎的人影,都会条件反射地吓一大跳。
他差点把这个有过一面之缘的约翰·斯宾塞一拳打晕。
约翰捂着肿起来的脸颊,郁闷地看着戈登局长。
詹姆斯·戈登当然对这个曾经形容狼狈的流浪汉有些许印象,毕竟他逮捕约翰的时候也是他第一次遇见卢克宝贝的时候。幼崽和那只可怕的断手让他做了几乎整整一个晚上的噩梦。
梦里全是安娜贝尔和恰吉。
“你是说……这个戒指是那个孩子的?”
老局长食指摩挲着酒杯,若有所思:“你确定你没有看错吗?”
“我十分确定,局长先生。”约翰压低声音,像是接头一般悄悄说道。
他们现在正在GCDP附近的一间酒吧里,詹姆斯·戈登在经历了一整天漫长的工作之后,也忍不住想要放松一下。
来酒吧谈点私事也算是警察们下班之后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
虽然戈登有些不太相信眼前这个流浪汉的话,但他依旧耐着性子听完了对方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
“可这不过是一个没什么特征的银戒指而已,到处都可以见到,你自己拿着就好。”戈登有些好奇地问道,“你……你为什么非要把它还给卢克呢?”
身为犯罪巷的前流浪汉,难道不应该愉快地将这东西揣进怀里,换成面包片或者培根吗?
“您怎么能这么想?!”约翰瞪大眼睛,“亚当斯先生教会了我诚实!他要我好好生活,努力工作!我……我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流浪汉了,我戒掉了大麻,正在按照他的指示走上一条新的道路。可您现在却要我私吞这枚戒指?”
他的声音不自觉放大,质问一声高过一声。
亚当斯这个词淹没在酒吧有些嘈杂的音乐声中。
交谈中的两人完全没注意到,他们身旁突然出现了一个红发男子。那人在灯光昏暗的地下酒吧里居然还带着一副圆框墨镜,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啤酒。
而这个红发男子没注意到的是,在酒吧的另一侧,有个浑身上下遮盖得严严实实的黑衣男人同样也在竖着耳朵偷听他们的谈话。
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角落里,另一个穿着沙色风衣,形容憔悴、胡子拉碴的金发男人叼着一根烟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
“……咳,我不是这个意思。”詹姆斯·戈登有些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一声。
也许他确实以貌取人了,约翰·斯宾塞可能曾经是个卑劣的流浪汉,但谁还没有犯过错呢?
虽然他持怀疑态度,但也许正如对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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