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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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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正带着曾孙全程围观,不只是他们,几家邻居们听说他们家要做这个什么粉条,也过来学。

    余冬槿便告诉了他们家收红薯淀粉的价格,又说了如果他们做出来了粉条,那他也收,刨丝器他可以借给他们用,但粉条他们一家他最多收个十斤,多的就不用了。

    他还把自家的淀粉和粉条给他们看了看,让他们就做成这样,如果乱做胡做,到时候他是不收的。

    家家户户听了这价格,算了算,都觉得可以,又看了余冬槿给他们瞧的淀粉和粉条,都说明白,肯定是不能乱做胡做的,然后纷纷和他预定了刨丝器的使用时间。

    有两家本来就不和的,还因为谁先谁后拌了嘴,不过在李家这里,因为有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不一样的遥云,他们也只是小声说了几句,没敢在这儿吵起来。

    定好了这些,大家也没走,还上手帮着试了试刨粉条。

    大人们都聚在这儿,小孩儿自然也过来凑热闹,几个大孩子还逗无病玩儿,把他逗得哈哈笑。

    余冬槿去厨房把昨天剪了屁股炒好的麻辣螺蛳拿出来,给大家当零嘴儿。

    他们捡的多,吃也吃不完,他正想今日拿出来给孩子们分了,免得坏了。

    他这用了油用了大料炒出来的螺蛳一端出来,顿时大受欢迎。

    毕竟各个孩子们捡回家的螺蛳哪儿舍得费油费盐这样做着吃啊,都是加点儿盐和干辣椒用水煮了,当个新鲜菜来吃的。

    大人们听孩子们嗦的起劲儿,闻了味儿也忍不住发馋,可余冬槿没邀,他们也不好意思和孩子们抢吃的。

    还是余冬槿发觉了,叫他们别客气,都来吃点,大人们才期期艾艾的一人抓了一把嗦着吃。

    瘦猴似的盘子是最活跃的,他对淀粉粉条的制作方法都很感兴趣,是孩子里面学的最认真的那个,还爱问,待余冬槿端来螺蛳,他也是嗦的最大声的那个,还蹲在无病的小车面前馋他。

    又来余冬槿这儿问这螺蛳是怎么做的,怎么这样好吃。

    余冬槿好笑,和他说了用料炒法,他听得呜哇直叫,直说算了算了,他还是用盐水煮就行了,也挺好吃的。

    余冬槿更觉好笑,让他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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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有村里人轮流上来练手顺便帮忙的缘故, 那几块蒸好的干硬的淀粉厚块很快就全部被刨成了丝。

    家里的麻袋不够用,余冬槿又和村里人买了些,用来装今天的这些分好的粉条,也留作备用, 以后村里人来送粉条也需要袋子来装。

    等明天天气好的话, 还可以把这些粉条拿出来晒一晒,毕竟这刚做好的, 还没有那么干燥。

    晚上, 一家人自然吃的就是粉条。

    自家做的粉条天然无污染, 但是也因为没有添加剂,所以更容易断, 因此煮起来就要注意。只需在吃之前用热水泡一泡洗一洗, 下锅在高汤里烫一烫就软下来了,可以吃了。

    余甜摘来了秋菜, 把秋菜外头两圈的叶子都摘下来,扔给已经浑身硬毛的猪猪和小鸡小鸭,里头嫩的洗干净, 按余冬槿的要求切成了丝, 和粉条一起放在高汤里烫了。

    常芜汆了肉丸, 三肥七瘦的五花肉去了皮,被细细的斩成肉蓉,放入一把淀粉, 搅打上劲,再汆成一个个圆乎乎的肉丸,下入高汤里, 不一会儿就熟了。

    高汤是用在邻居家里买的鸡熬出来的鸡汤,撇去了油花, 颜色微黄,满是鲜香。

    晚饭,他们便是一人一大碗清淡但美味的肉丸粉丝汤,放了清脆多汁的秋菜,想吃辣的就自己另外加辣椒油。

    乐正如今的牙口已经是愈发不好了,这道肉丸粉丝汤很合他的口味。

    粉丝细软,肉丸柔嫩,秋菜爽口,吃了再喝一口汤,叫他满心都是舒坦。

    他吃的双眼微眯,用已经没了大牙的嘴巴裹着品味,晃了晃脑袋夸赞:“这粉条的口感真特别,和米粉一点也不一样,更滑更嫩。”

    余冬槿:“是啊,口味还不错吧?”他问爷爷,又看向遥云。

    乐正点头,“不错,好吃。”

    遥云给他喂了个丸子,也说:“很好吃。”

    彩芽常芜还有咸甜也点头,都对这种新的食物喜欢极了。

    余冬槿嚼着肉丸,看他们吃的开心,自己就开心,“那就多吃点,不够就还泡,还有汤呢。”

    还好因为今天他们吃的晚了点,无病已经扛不住睡了,不然又要在一旁流口水。

    余冬槿想象着那一幕,忍不住在心里乐,那样的话,他肯定会心软,会忍不住给他舀点汤尝尝。

    又过了一天,遥云带着余冬槿上山玩儿,打了头鹿。

    余冬槿想到当初洪奶奶说过想要吃鹿肉,于是和遥云跑了洪家一趟,然后就撞见了刚好也拉着猎物回家的洪叔和洪婶子,带着两条大狼狗。

    他收获还不错,打到了一头活的大公羊和一只小羊,另外还有不少野鸡野兔肥竹鼠什么的,除此之外,洪婶怀里还抱着一对兔仔儿。

    两边一遇上,都为彼此的收获而惊讶。

    洪叔瞪大了眼,看着遥云肩头扛着的鹿,羡慕道:“行啊你们,这么大一头鹿,还是母的。”他啧啧两声,“可惜,可惜死了,不然值老钱了!”

    余冬槿的目光则从洪婶怀里那对灰兔子看到了那两只活羊,觉得稀奇。

    洪婶发现了,觉得他眼睛亮亮的瞧着就叫人喜欢,提起一只兔子放到他怀里,然后在余冬槿惊慌又惊喜的呼声里,笑问:“你们怎么来这儿了,也是刚下山?”

    余冬槿摸着兔兔,点头,“我们绕路过来的。”他把今天晚上他准备做鹿肉吃的事儿和他们说了,说想请他们一家过去一起吃。

    洪叔夫妻俩还没说话,那头的院门被人打开了,洪奶奶声音洪亮,“你倒是记性好。”

    几个人转头看她,她笑着说:“怪你洪叔运气不好,大半年了都没遇见头鹿,叫我老太婆想吃一口都吃不到。”

    洪叔顿时也想起来了之前母亲和他念叨过的事儿,说槿娃儿很会做菜,她喜欢鹿肉,以后要是捉到了鹿,不必卖了,留着自己吃,就拿去李家让槿娃儿帮忙料理了。

    他哭笑不得,“娘,这可不能怪我啊,运气这种事,那可是说不准的。”

    余冬槿听了哈哈笑,一摆手,“没事儿,我和阿云运气好!先吃我和阿云的。”他骄傲的拍了拍身边被遥云扛在肩头的肥鹿,说:“今晚你们都去,咱们大吃一顿!”

    洪奶奶也不推迟,豪爽道:“行,午饭后我们就过去!”

    得了应答,余冬槿依依不舍的把兔子还给洪婶,和遥云一起回去了。

    遥云打的这头是母鹿,肉腥味没那么大,回去余冬槿就和阿云一起把今晚要用到的肉给分下来了,这头鹿很大,他们今晚顶着吃也只能吃掉半扇,剩下的半扇他准备分了用盐腌上,留一些给常芜在家里和爷爷一起吃,一些明天带到县城里。

    对,他们明天就过去,今晚刚好聚一聚,吃顿好的。

    鹿肉是一种低脂肉类,类似牛肉,脂肪很少,肉里血水丰富,烤起来很香,但如果弄其他做法,就得泡出血水,不然有些人接受不了鹿肉的血腥味。

    余冬槿想了想,又问了问遥云,决定两只鹿腿用来烤,腹肉炖着吃,背肉切丝用淀粉抓一抓,炒成酱肉丝,可以配上春饼和葱与蒜片,或者用秋菜和粉条米饭一起包了,吃起来绝对嘎嘎香。另外的颈肉则用来做麻辣肉片,臀肉用大料红烧。

    这样,再炒两个小青菜,分一点出来给无病做辅食,正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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