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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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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过此物的人。

    夫子觉得这件东西应该上报,于是不久之后,纸质书呈到了西伯侯面前。

    西伯候比夫子们更具长远眼光,他觉得纸张真是个好东西。特地叫来妲己,知道了制作纸张的方法,除了耗时久一些,成本并不比竹子贵。

    而且这样又轻便又方便,简直是比竹简好太多了。

    西伯侯亲自数过,一车竹简所刻录的字,能汇集成一个十分轻盈的薄册子。若是西歧的政务都由纸张书写,那要节省下多少运力呀!

    这个时代记录文字的其实不仅有竹简,只不过竹简是大众用的最多的。精致的如布帛或丝绸,可以在上面可以绣字。因为造价高,耗费太多,普通人根本舍不得用这样的方法,只有圣旨,或者是祭祀给神灵的祭文是这样,也无法得到广泛应用。

    如果纸张能够得到广泛应用,那么书本就更易得了,对教育大有意义,是造福万民的好事。

    妲己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干脆向西伯候说出笔墨的重要性,他富有整个西歧,地大物博,要制作出笔墨也没多难。

    西伯候在亲自和妲己谈过之后,还真的制造出她说的那种能在纸张上留存很久的黑色墨迹,于是笔和墨也问世了。

    西伯候把纸张、毛笔和墨专门写成奏章上书到朝歌,告诉朝廷西歧出了这些可以使书籍文字普及,教化万民的祥瑞之物。

    朝廷的表彰和赏赐到的那一天,妲己突然觉得身体有些异样,仿佛从头到脚一股暖流滑过,说不出的舒适。这种感觉虽然一闪即逝,却让人无法忽视忘掉。

    还上着课,就听夫子说西伯候请她过去。

    哪咤三人之前一听’西伯侯‘几个字会觉得十分亲切,因为是他告诉他们下山要怎么做,教他们来书斋要学礼仪。

    可是现在西伯候掌握着妲己能否继续在这读书,他们一听到西伯侯找就都有些担心。

    刚好上个月的考试前一天才考完,便有种学渣朋友被教导主任叫去训话的恐惧。

    等到妲己回来了,三人连忙上前追问:“怎么样怎么样?侯爷找你说什么?”

    “是不是月考不合格让你回去?”

    妲己说:“当然不是了。考试昨天才结束,成绩还没出来呢,你们瞎猜什么!之前几个月我不是都顺利通过了!”

    “那他找你究竟是什么事?”

    “你们还记不记得之前我制出纸张的那件事?”

    “就是你一整个夏天弄出来的玩意?那个又怎么了?”

    妲己说:“原来侯爷上报给了朝廷,朝廷有嘉奖。嘉奖有两份,一份是西伯候自己,一份是给书院学生的也就是我喽,这次侯爷找我过去就是说嘉奖的事了。”

    “噢,吓死我们了。”

    妲己说:“候爷很大度,还想把他那一份奖金也给我,说一开始造出纸张就是我的功劳,不过被我拒绝了,笔墨是他带人研制出来,那是他应得的。一份赏金已经不少了,能花很久。”

    说着她抛出一个钱袋。

    飞天娃接住,打开一看,眼睛都直了,又赶紧扎紧口袋收好,在山下生活了一段时间他已经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这么多啊,那你可得请我们大吃一顿!”

    妲己说:“当然了,今天下了学我们就去大吃一顿吧。三眼娃,吃到撑的那种。”

    三眼娃的饭量随着他长大也涨了上去,他现在一天要吃四桶饭才饱,而且据说还在涨。

    一般人还真请不起他,别说是吃到撑了。

    想想当年他们几个好不容易才把他拉扯大,就觉得好心酸。

    听到有东西吃,三眼娃果然是最高兴的:“是不是餐馆也可以由我来选?”

    妲己说:“当然了。”

    三眼娃:“就长街口的那家大饭庄!我每次路过闻到他们家红烧肉的味道都要馋哭了!”

    哪咤在旁边插刀:“真没出息,你只是闻到肉味就要馋哭,这样怎么做天兵天将啊?”

    三眼娃当即有所取舍:“如果做天兵天将不让吃东西,那我还不如做个普通人。”

    妲己笑着摇摇头:“今天让你吃肉吃到饱。”

    飞天娃欢呼:“太好喽,走喽。”

    三眼娃的饭量果然惊人,遇到有好吃的他能比平时吃得更多。

    他们这一桌,很快用过的碗盘就堆成了小山,叫饭馆内的其他客人频频侧目。

    要不是妲己已经提前给了定金,他们又都穿着学院的学子衣服,店家可能要误会这是来砸场子吃霸王餐的。

    其他人还在惊叹原来真的有人能一个人吃下十个人的食物。

    就在他们快用餐结束的时候,连里面的人都听说了跑出来看热闹,看这个大胃王长什么样。

    来人惊呼一声:“原来是你们啊!”这人正是他们的同班同学杨莲花。

    飞天娃:“莲花?你怎么在这里?”

    莲花说:“我就住在这,这是我家啊。”

    三眼娃真心实意地说:“原来这是你家呀,原来这间餐馆是你家开的,真的好气派,做的东西也好吃。”

    莲花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着急地说:“你们吃完了没有?”

    “这就吃完了,怎么了?”

    莲花支支吾吾地说:“吃完了就快点回去吧,今天夫子留的功课比较多!要用回去才能做完。”

    哪咤玩世不恭的说:“咦,不算多呀,反正每次我们都做不完。”

    莲花说:“我是说……我是说用过了饭,趁太阳没有下山之前去河边走走,消消食也好。”

    看到莲花这个态度,妲己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怪不得要他们快点走呢,1应该是怕家里人见到三眼娃吧。

    三眼娃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本应有爹娘,却被人遗弃在山上,他正是莲花的哥哥。

    莲花的娘算得上是三眼娃的后娘,不是个好相与的人,却偏偏能够当家作主。

    莲花应该是怕她的爹娘看到三眼娃之后,认出来他的身份,给双方惹麻烦,才让他们快点走的。

    妲己说:“也对,天色也不早了,若是逗留太晚我家里该担心,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结账!”

    三眼娃看着桌上的剩菜有些可惜:“没吃完的怎么办?”

    “给你打包带走。”

    莲花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帮他们结了账,还殷勤地送出来,直到看他们走远。

    飞天娃说:“我说她怎么有点怪怪的,好像急着赶我们走一样。”

    妲己说:“哎呀,不要想太多了,他们是做生意的怎么可能赶客人走,何况大家还是同窗,我看莲花说的对,你们回去记得做功课,不要再不交作业了。”

    妲己知道他们这个时候就算见了面也没用,只会不欢而散。当初丢下三眼娃,不论当后娘的怎么说,总是他那个做爹的是最后做决定的人。到现在,怎么会看他长大了长大了,再见面就认他回去。若是此时想认爹,只会自取其辱,不如再等一等时机成熟,自会有人相助。

    妲己回去之后,发现有一条尾巴竟然变成淡金色的!混在其它八条当中十分显眼。就连她身上曾经被炼丹炉烙下的印记也变成了金色。

    以前她不识字,不知道这烙在肩膀的两个字是什么。去了书斋之后才知道,原来当时炼丹炉上面所铸的是篇道德经,烙下的两个字刚好是开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中的“上善”两个字。

    为什么她的尾巴和疤痕都变成金色的?

    这和今天感觉到的暖意是不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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