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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身为路人的我在霸总文发疯赚钱》70-80(第13/14页)
霍先生打电话来,说午饭已经准备好,邀请路仁佳和赫莲一起到霍宅用午饭。
然后……路仁佳永远记得,当自己和赫莲手牵手姿态亲密地出现在霍廷深面前时,对方震惊到裂开的表情。
谁还记得吗,明明她此行的目的是撮合霍先生和魏婉婉,怎么这两人还没成,她居然先带男朋友上桌吃饭了?
嘶,这事可真奇妙……
尽管魏婉婉在席间并未说什么,但她显然也是好奇的。
告别离开霍宅后,一路上,她拽着路仁佳翻来覆去问个不停。
说来也怪,明明赫莲在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旦和他分开,从那种“男女朋友”氛围里脱离,路仁佳忽然就害羞起来。在魏婉婉的追问下,她的脸持续爆红,车子都开到半路了,温度都还没能压下去。
“反正……反正就跟刚才说的那样,他跟我表白,我觉得他人挺好的,所以我们在一起了。不过我要强调一点,我和赫莲一年前就认识,是相处了很久才成为男女朋友的。所以你不能学我,交男朋友一定要慎重。比如你和霍先生,虽然你俩的氛围不错,但要交往至少得再接触一段时间才行,你觉得呢?”
“可《舞动激情》的男女主只在夜店里跳了场舞就在一起了呀。”魏婉婉不解。
“那是电视剧,是虚构的!现实里哪有什么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罢了!还有,以后这种不正经的电视剧少看,大脑会萎缩的。”
“啊,是吗?”
“就是这样。”
“唔……”魏婉婉若有所思。
见此情况,路仁佳偷偷抹了把汗,长舒一口气——太好了,这下总算转移开魏婉婉注意力了吧……
不想对方眼睛骨碌碌一转,忽然狡黠一笑,冲路仁佳道:“知道了……为了让我不被骗,要不佳表姐再多说点你和赫莲的事,也让我多多学习参考呢?”
“……”
不!这一茬就过不去了吗!
NO!!!!
第80章 做保姆(赫40%)
路仁佳载着魏婉婉, 一路奔驰回了郊区的秦宅。
大别墅里,才刚开门就是一阵入耳魔音。
等路仁佳和魏婉婉急匆匆来到客厅,果不其然, 就见两个大人各抱着一个吱哇乱哭的宝宝,双眼无神, 衣衫凌乱,陷入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境地。
“路妈, 谢天谢地, 你终于回来了!”
“救命!快来看看宝珠怎么又哭了!”
看到路仁佳, 两个憔悴的大人眼睛发亮,同时露出“活过来”的表情。
没时间为新诞生的恋情激动, 立刻到达战场的是宝珠宝贝两只哭包!
路仁佳叹了口气,认命地从秦牧怀里接过一只嗷呜哭嚎的宝宝, 左右看看, 三两下调整好对方卡在屁屁上的开裆, 再手法娴熟地抱着宝宝左右摇摇。
前后不到五分钟,一只爆哭的宝宝已经吐着泡泡,表情安恬地进入了梦乡。
“不愧是路妈, 这个家没你都得散。”
秦牧小心接过睡着的宝宝,沧桑的脸上划过一抹感动的热泪。
“……”
谢谢, 但你们这个家实在太拥挤, 我有些不想加入呢。
路仁佳呵呵笑笑,抬手抓过另一只吵闹的人类幼崽,转头便投入了新一轮忙碌的工作中。
……
因为工作比较特殊,不方便接待外来客人, 休息日又少得可怜,路仁佳这一回秦宅, 足足有大半个月没有和赫莲见面。
她自己倒是没太大感觉。毕竟她之前没谈过恋爱,母胎solo的日子早就过习惯了,非常擅长自娱自乐,一个人都能把生活过得风生水起。
这种情况下,突然要她改变生活方式,天天和“新男友”见面相处,那才让她感到为难呢!
当然啦,她也并不讨厌赫莲。如果不喜欢,她才不会答应和他交往,就是吧、怎么说呢……
路仁佳托着下巴在沙发上思考了许久,终于理清了自己的想法——她确实喜欢赫莲,但程度还没深到“日思夜想,茶饭不思”的地步,所以只是每天在V信上聊聊天或者视频一下,就能满足她全部的情感需求啦。
其实她觉得赫莲在某种程度上挺像只披着人皮的魅魔的。主要体现为:和他语音时会觉得他声音很好听,一旦聊起来就舍不得停下;如果和赫莲本人见面,注意力很容易会被他吸引,觉得他很好看,身上气味也很好闻,相处时心情十分愉快……而一旦离开离开赫莲超过一定时间,她又不会特别想他。
就好像赫莲这个人本身就有种特殊的魅惑力,会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对她散发吸引力电波,刺激大脑有关恋爱的部分活跃。
而等失去电波干扰后,她被激发的恋爱脑会逐渐恢复正常,开启“娘心似铁”的牡丹模式……这么看来,她还挺事业心的嘛。
事业心好啊,有事业心的女人只要别太笨,最后肯定能取得非凡成就,包养会所男模,走上人生巅峰。
看她努把力也当个富婆爽一爽。
想到这,路仁佳打开脑内书架,趁两个小魔头在睡觉,赶紧把新解锁的那两本小说又翻出来仔细研究。
在御景馨苑意外解锁的《千万娇妻带球跑》和《我能看到文物在发光》,应该是同一作者写的系列文。
路仁佳着重研究的那本“带球跑”,讲的是亲世代的故事。
身为珠宝设计师的女主姜裳醉酒后与人春风一度,意外怀上了身孕。她在灞综市独自打拼,拉扯大了这个孩子,并给女儿取名姜弥。
数年后,姜裳的珠宝设计稿得奖,她由此结识了绮琍珠宝的总裁戚玹。经过一番波折与误会,两人发现对方就是多年前在酒店与自己一度春宵的人,姜弥则是两人的孩子。小说结尾,戚玹再也难以压抑内心的感情,向姜裳求婚。在缺席数年后,他成功填补了女主家庭的空白,与妻子女儿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这本小说非常狗血,用的全是烂大街的设定。不过,路仁佳本来也不期待这些霸总文能多好看,她关注的点在于小说中是否有能让她大赚一笔的地方。
注意,必须是“大赚”才行。
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原来那个100块卖一把伞都能高兴半天的贫穷女孩了。除了那种一下能赚上万块的生意,其他零零碎碎的小商机,路仁佳压根不屑理会——拜托,她现在一个月能赚10万联邦币,时间是很值钱的好不好!
然后她发现,虽然这本书蕴含的99%商机都很廉价,但在结尾部分,还真有个满足她要求的“大单子”——
彼时,男女主已经解开误会,互通心意。戚玹决定向姜裳求婚,恰在此时,一年一度的普尼斯拍卖会在灞综市举办,会上压轴的是一条名为“永恒圣辉”的粉钻项链。
“永恒圣辉”是300年前西曼总督向圣女莉薇娅求婚时献上的礼物。这两人从相识到相恋的故事非常传奇,被改编成各种版本的童话故事,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他们的项链也因此与“不朽的真爱”挂钩。后世西曼的许多名人在求婚时,都曾使用过“永恒圣辉”。
可惜,八十年前,一场战争席卷了整个西曼,“永恒圣辉”在战火中随它的主人一同散失,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尽管后来陆续有“永恒圣辉”面世的消息传出,但经过鉴定,那些项链都不过是仿制品。
直到八十余年后,有幸运儿在灞综市的一家中古店找到了它。失落了八十余年的“永恒圣辉”就此重现于世,成为了普尼斯拍卖会上的贵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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