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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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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他想起了龙啸云,他的大哥。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义结金兰,死生相托。”

    他救过他,可却又千方百计想杀死他,他说他恨他,他说他永远是压在他头顶上方的鬼魂,他毁掉了他拥有的一切。

    他眼中的恨意,令他心惊。

    然后他死在了他的刀下。

    纵然一切都是阴差阳错,但是这却是终于发生的事实。他的飞刀,杀死了曾经救过他性命的人。

    他想起了诗音,他的表妹。

    他们离的那么近,可他们的心却那么远。如果说最初楚留香跟他提到怜花宝鉴的事情之时,他的内心还只有错愕,那么当诗音亲口讲出这件事,他的内心却只剩下了放松和悲伤。

    他是骗过她,他做戏让她误会自己,这一度让他内疚和痛苦,但她也骗过他。

    明明那时他们还是情人,他们理应是彼此最亲近的人,但是他们却那么远。

    而现如今,他们已然是全世界离彼此最远的人,十年的分割天涯,兴云庄那座二层小楼,一盏孤灯,无数个夜晚的恨意,一个人的一生中,又能有多少个十年?

    他们理应是距离彼此最远的人,但事到如今,却反而能够向对方坦诚以待。

    或许因为,他们终于明白了一点。

    过去的一切全然没有任何意义,他们之间亦不会再有任何未来。

    他们本就不适合对方。

    最后,他想起了初儿,他的初儿。

    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坦诚的告诉他,她有一个恋人。他记得那天马车上,女孩微红的脸颊,低垂着的亮晶晶的眼睛,还有她温柔却兴奋的声音:“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他一样的人!我以后也不会见到。”

    他早在第一次见她那日,便知她对她的恋人情根深种,但是在日复一日的朝夕相处中,在无数个灵魂碰撞的瞬间,他却还是动了不该动的感情。

    注定无法说出口,也不会有任何回音的感情。

    他记得拥抱她时的温度,记得她落在他肩上的泪滴,记得她温柔的声音,记得她是如何出现在他漆黑一片的世界中,她甜蜜的微笑就像一束光。

    然后她向他伸出手,她将他从黑暗的泥沼中救出来。

    他记得她的一切……但是他知道,她终会离开他。

    她从来不曾属于他。

    辛辣的酒自喉头滚落。

    他的朋友离开了他,他的兄弟背叛了他,他的表妹,他唯一的亲人,也已与他背道而驰。

    而他的爱人,她永远不会属于他。

    甚至于,他的家,他长大的地方,兴云庄,也早已不再向他敞开大门。

    他一无所有。

    他无家可归。

    白首为功名。

    旧山松竹老,阻归程。

    欲将心事付瑶琴。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杯中的酒已然一饮而尽,他将杯子缓缓放下,他的视线已然再次变得温柔而清明,方才辛辣烈酒滚入喉头之时的千思万绪,似乎已然瞬间消失,再没在他那双温柔眼眸中留下半点痕迹。

    但他的心呢?

    眼睛尚且能不留痕迹,但千疮百孔的心,又如何才能痊愈?

    他将手中的琉璃盏递还给上官金虹,微笑道:“多谢上官帮主招待。”

    上官金虹依然在看着他。

    李寻欢目光淡淡的与上官金虹对视着,上官金虹眼中的野心是如此明显,如此膨胀,金钱帮是如此富丽堂皇,他忽然明白过来,为何天机老人对上官金虹的势力发展这般担忧和重视。

    中原武林的灭顶之灾。

    上官金虹是一个野心家。

    一个野心家,永远只会向前看,只会去追逐自己没有的东西,而忽略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若他能对上官金虹讲一句话,他一定会告诉他,珍惜你身边的人,并且,保护好他们。

    但是上官金虹绝不会听他的话。

    所以他亦不需要对上官金虹讲任何话。

    上官金虹凝视他许久,然后道:“既已有决斗之约,李探花不如在此小住几日,待我们定下详细的时间与地点之后,再走也不迟。”

    李寻欢淡淡道:“多谢帮主好意,只是金钱帮这般奢华,我住不习惯。”

    上官金虹朗声笑道:“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户部尚书之子,焉能不习惯荣华富贵?李探花这么说,莫不是嫌我金钱帮配不上阁下?”

    李寻欢淡淡道:“帮主过谦了。钱财,奢华,都乃身外之物。这一点,上官帮主想必比我更清楚。”

    他已然看出,上官金虹绝不是一个迷恋物质享受的人。因为上官金虹的脊背很直,甚至于过于直了,他板直的就像是一棵树。

    一个躺惯了奢华软垫的人,是不会有这么挺直的脊背的。

    一个有着如此挺直的脊背的人,只可能是一个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人。

    只要能站着,就绝不坐着。只要能坐着,就绝不躺着。

    李寻欢苦笑。

    若说贪图享乐,他的确是比上官金虹要专业很多。也难怪上官金虹笑他是官家子弟。

    但是上官金虹这样一个对物欲没有半点需求的人,又如何能够不让人心惊?

    李寻欢静静的凝视着他。

    上官金虹尊敬李寻欢,但是李寻欢又何尝不尊敬他呢?

    上官金虹,绝对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钱财确是身外之物。”上官金虹沉声道:“但身外之物,总是不嫌多的。”

    他看着李寻欢,继续道:“只要你的身外之物足够多,你无论想做什么,都可以不再脏了自己的手,你可以变得干净。”

    夏初儿咬了咬嘴唇。

    她知道,上官金虹是对的。在江湖之中,只要一个人足够有钱,足够有权,那么无论他做了什么事,都不是旁人敢随意评价的。

    否则,金钱帮要怎会在江湖上兴风作浪,却丝毫不用付出代价?

    李寻欢目光闪动,淡淡道:“干净不干净,只有自己心中明白。帮主的钱骗得过别人,却骗不过自己。”

    上官金虹微微一笑,轻声道:“我为什么要骗过自己?只要能骗过别人,便足够了。”

    “更何况……”他继续道:“江湖之中,又有谁的手是干净的?纵然是名满江湖的小李探花,手上也沾着旁人的鲜血。”

    李寻欢安静的凝视着他。

    上官金虹的眼神越发深邃,他沉声道:“你伤了七十二个人,其中有四十三个人死于你的刀下,二十九个人被你放了生路。我说的是也不是?”

    夏初儿心中一惊。

    她愣愣的看着上官金虹。

    小李飞刀在江湖之中成名已久,自李寻欢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江湖,到如今,已然有二十年上下,而这横贯二十年的岁月之中发生在李寻欢身上的事,上官金虹竟然全部了如指掌!

    一个人,倘若研究了你二十年,就算他是一个十足的笨蛋,也已然能有三成的机会置你于死地。

    但是上官金虹不是笨蛋。

    甚至于,他聪明的过分。

    夏初儿只觉得遍体生寒,她下意识的握住了李寻欢的手,她无法想象,一个像上官金虹这样,令人敬畏的对手,一个像上官金虹这样,聪明到世间少有的人,倘若潜心研究李寻欢二十年,那么他将会变得多可怕。

    她的手很凉,甚至于在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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