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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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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怎么玩的了哈哈。所以,到时候我们就正常宣传吧,以免我接不上你的梗。”

    陆崇听懂了。她是怕以后两个人作为电影主角炒CP宣传,闹出绯闻什么的会让她老公生气,所以提前来打招呼的。

    正好他也不是热衷炒作的表演型人格,顺势答应下来。文暖喜笑颜开。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感觉你挺难说话的,我还想,现在的年轻人脾气都挺大。”她由衷道,“但是接触下来就觉得你蛮体贴的,性格真的很好。以后你的粉丝们也有福喽。”

    又互相吹捧了几句,她说句失陪,起身去了洗手间。

    陆崇这才悄悄松了口气。对他而言社交纯纯是消耗,商业互吹十分钟,花的力气感觉能抵得过他跑步半小时。

    好在这顿饭也吃的差不多了,等文暖回来收个尾就能走。

    他支着胳膊倚在桌边,看林雪河玩盘子里精美的胡萝卜雕花。

    林雪河食物没怎么碰,八卦是没少听一句,给出评价,“狼族的omega,果然都对自己的alpha非常忠诚。”

    他之前在剧组就听场务员工说过,文暖的年下老公是个醋坛子,探班探得勤快,很怕陆崇挖墙脚的样子。

    陆崇说,“她老公不是狼族,就普通人类。”

    “嗯?那她的忠诚就更加可贵了。”林雪河说,“希望那个男人懂得珍惜。”

    说话间,楚河趁着工作空隙找到机会,还是溜了进来,“林师兄!陆师兄!吃得怎么样?”

    “……”

    对哦。

    林雪河想,还有这么一只备选小狗。

    楚河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尤其是还有着他无法理解的想当吸血鬼的愿望。

    把楚河转化成血族之后,契约关系会延续到死,他永远不用担心背叛。换成这个人,肯定比陆崇要听话得多。

    但他莫名就是不想换。

    头脑风暴了几秒,他挑出一个比较要紧的毛病——楚河的血型不是他最中意的。

    “又是来要求当吸血鬼的?”陆崇头疼道。“被你们领班撞见不会挨骂吗。”

    “呜呜,陆师兄林师兄,我早就考虑好了。很久之前我就这么想了,再考虑一周也不会变。”

    他快速地说,“不过我没想要因为这个事情来打扰你们用餐!我进来是想告诉你们,外面好像有狗仔跟过来偷拍了。我也不认识是哪家的粉丝,总之待会儿你们走的时候要小心点。”

    是来送情报表忠心的。

    陆崇点头道,“行,谢谢你。”

    “嘿嘿。”他又眨巴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林雪河,“林师兄呢?”

    林雪河给了点面子:“也谢。”

    楚河:“嘿嘿。”

    能帮上忙就是拉近关系的第一步!

    但他也不傻,知道黏得太紧了只会讨人厌。

    送完情报见好就收,楚河高高兴兴地退出了房间。

    夜晚的园林里点亮了宫灯,亭台楼阁都有装饰以便顾客夜里也能游园,打卡拍照。

    有些客人是家庭聚会,园里还有小孩子在跑来跑去地玩。他在这里工作半个月已经逐渐上手,熟练穿行在曲折的游廊中,只顾着跟同事打招呼,差点被迎面跑来的小孩子撞了个满怀。

    “小心呀弟弟。”他亲切地扶住怀中小小的肩膀,被隔在两人之间的玩具枪吸引。

    玩具枪里装填着五颜六色的水弹,看起来很眼熟。

    他不由得问,“弟弟,这枪是哪来的?”

    昨天下午在学校里,陆崇跟他说了血族那个掌管emo的神。他记得自己被这种枪里的蓝色颜料弹打中过,然后就真的悲伤到差点活不下去。如果不是林雪河出现在屋顶打断了他,那天晚上他很大概率真的会跳下去。

    “是假山那边的一个漂亮姐姐送我的。”小男孩开心地说。“她的头发会发光,好漂亮的。只有一把枪,我们几个比赛,我赢了,那个姐姐就把枪送给我了。”

    “哦哦,假山那边对吧……”楚河听完他的描述,立刻起了疑心,趁他不注意一把抓过玩具枪撒腿就跑,“对不住了弟弟!”

    “……哇啊啊啊!我的枪!!!”

    “还我的枪!!”

    悲愤的小短腿追不上成年人。楚河十分抱歉地甩掉身后的小孩哥,找了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把玩具枪的弹夹卸下来,颜料弹丢进下水道冲走。

    他可不敢试这把枪里的子弹是不是也有效果,还是直接处理掉最保险。只能得罪小孩哥了。

    万一那小男孩回去找父母告状,再被家长领着去找领班把他揪出来,也不知道会不会丢掉这份兼职。

    楚河处理完玩具枪,忧心忡忡地往外走,刚转过竹林,迎面撞上一位陌生女人。

    她打量楚河身上的工作服,压低帽檐,哑声问,“你好,知道陆崇在哪个包厢吗?”

    **

    回家的车上,林雪河格外安静。

    他不满意楚河,暂时也没遇到别的顺眼的人类,还是要从陆崇身上做点什么。

    想了一路。人心都是要收买的,他可能对陆崇还不够大方,于是决定回去就把购物车里的东西送一半给陆崇当礼物——

    其实全送也可以,他消费完之后就不记得自己都买了些什么。

    这样应该就行了吧。

    他快速解决了一桩心事,放松地靠在车背上,后脑勺被骨簪硌得不舒服,就抽掉随手放在车座上,合起了眼。

    回去的路上交通拥堵了很长一段。他不喜欢坐车,座椅再软都觉得不舒服,没多久就累了,歪头靠在陆崇肩膀上休息。

    陆崇坐得板正极了,一身正气目不斜视地盯着前排车座看,肩膀上靠一个成年人都巍然不动。

    正因如此,真叫一个僵硬。硬得像块木头。

    林雪河刚靠过来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动作很慢完全能躲开。但是不敢动,根本不敢动。

    他对自己说不能躲开的原因是怕林雪河发脾气,在外面用[神谕]胡来。成功说服自己坐在原处,任由倾泻而下的银白长发沾染他一身。

    一刻钟过去,交通依然拥堵,车里也安安静静无事发生。

    他听着近在咫尺的浅淡呼吸,心跳深浅不一,忍不住偷偷用手指去勾眼前的那缕发尾。

    “停车。”林雪河忽然说。

    心跳骤停。

    发丝还缠绕在手指上。他都来不及想要怎么狡辩,林雪河就坐直了身体,长发顺滑地散开,从他指缝间溜了出去。

    林雪河压根没注意到他的心理活动,只是经过路口的首饰店,被橱窗里闪闪发光的新品吸引,“还要堵很久吗?我要去那间店里逛一下。”

    陆崇脑袋还懵着。他已经下了车,快步走到店门口。

    干别的事情都可以拖延,只要购物欲一上来就会变得行动力超强。

    因为目标明确,林雪河直奔柜台,几分钟就买好回来。没等他问,先声夺人道,“伸手。”

    陆崇一头雾水里举起手,被他抓住挨个摸了一遍指根,最后选择比较细的无名指抓在手里。另一只手打开戒指盒,拿出戒指利落地套了进去。

    这是一只设计简约的铂金戒指,素圈上水纹线条设计得很高级。但是当一对情侣对戒卖的,导购跟他解释要买就得买俩,单卖会破坏好意头。

    林雪河懒得听,买了一对回来,本来该戴在中指上,但他摸出比较小的那个给了陆崇。中指就太紧了,戴在无名指上倒是正好。

    陆崇盯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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