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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逃婚后嫁给大佬[年代]》50-60(第14/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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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电风扇,就有三台!
那可是电风扇啊,插了电就能呼呼转带来凉爽清风的电风扇,不比大蒲扇好用多了。
曾tຊ经王军长家买了一台,那连着一个月,天天都有军嫂去围观那稀罕的电风扇。
马上就要入夏了,有一台电风扇,不知能带来多少清凉,晚上能睡个好觉,不用在床上烙饼了。
而且那不是一台,而是三台啊。
一想到这,军嫂们眼睛都红了。
有些心思活的,更是盘算着,要怎么跟叶婉宁拉关系,好蹭蹭她们家的电风扇。
直到最后一台电器被运进霍家,军嫂们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因为这台电器,她们压根就看不懂。
还是见多识广的王军长媳妇出来看了两眼,迟疑地道,“这……这是外贸商店卖的洗衣机吧?”
田娟一脸郁闷:“啥?啥叫洗一机,咋不叫洗二机呢?”
王军长媳妇翻了个白眼,竖起一根手指头,左右晃了晃,“不是这个一。”又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是这个衣,衣服的衣。”
黄团长媳妇道:“你的意思是,这玩意是用来洗衣服的咯,还有能洗衣服的机器?”
王军长媳妇道:“当然有了,我也是偶然在外贸商店见过,不然还认不出来嘞,也就是咱们这边暂时还没普及,外国人,还有港城、宝岛那边的有钱人家,早都用上了。”
一听说洗衣机能用来洗衣服,军嫂们盯着洗衣机的目光,都快把它戳成筛子了。
而且越看越觉得,洗衣机那墨绿色的机身,比什么黑黝黝的电风扇,灰色的十四寸电视机,看着还要高档多了。
不光高档,还实用嘞。
海浪岛天气炎热,家里人多的,尤其是孩子多的,一到夏天,不知道要换下多少件衣服,每天光是洗这些衣服,都能洗得腰酸背痛,这下一听有帮人洗衣服的机器,军嫂们的目光愈发灼热。
但谁眼热,都不比韦雪和詹茜两人眼热。
韦雪是早就听说她嫁到港城的闺蜜说,有洗衣机这玩意,早早就想叫孙力强给她买一台了。
她日思夜想,洗衣机几乎化为了她的梦魇,可没想到,别人倒是先用上了。
韦雪死死盯着抬着洗衣机的两个工人,恨不得这台墨绿色的洗衣机,不是送去霍家的,而是送去她家的。
至于詹茜,那纯粹是人有她无的心态在作祟。
她就是见不得别人好,尤其这个‘别人’,还是叶婉宁和霍骁。
郑团长站在詹茜旁边,也是一肚子怀疑,忍不住道:“霍骁哪来的钱,买这么多的电器。”
这些电器加起来,肯定有上千块钱了。
他话音刚落,就见两位工人,送完最后的电器,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把一张送货单递给霍骁,道:“霍团长,霍叔叔和霍阿姨在我们商店买的电器,都给你送到了,麻烦签收一下。”
“啥,这些电器,都是霍骁他爸妈送的?”田娟拨开人群,冲到两位工人面前,一脸的不可置信。
两位工人看田娟冲出来,愣了一下,但还是一五一十地回答了她的问题,“对啊,这位嫂子,这些电器就是霍叔叔和霍阿姨来我们外贸商店挑的。”
另一位个子高点的工人还道:“他们两位还说,是霍团长马上要结婚了,可惜他们都有工作在身,赶不过来,只能挑选这些电器,作为祝贺霍团长和叶婉宁同志新婚的礼物。”
两位工人们这么一说,军嫂们再一看这些电器,恍然大悟,收音机、缝纫机、电视机,这不就是更高档的三转一响嘛。
刚才在大榕树底下和田娟一起八卦的军嫂,忍不住拉了拉田娟的胳膊肘,道:“田嫂子,你确定霍团长他爸妈,真不喜欢叶婉宁这个儿媳嘛,要不喜欢,能送这老些电器?”
田娟张口结舌了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
这还没完,工人爬上大货车的驾驶座,翻找了一番,然后拿了个大袋子跳下来,左右张望一眼,找到在霍骁旁边站着的叶婉宁,说,“你就是叶婉宁同志吧,这些衣服,是霍阿姨在成衣店买的,特意托我一并带过来给你的。”@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叶婉宁接过袋子,笑道:“谢谢。”
田娟这下,是真的犹如被剪了舌头的鹦鹉一般,不管别人怎么跟她搭话,她一个字都不肯说了,脸涨得通红,闪入人群中,匆匆忙忙地跑了。
詹茜也傻眼了,瞠目结舌道:“不、不是,怎么会这样呢。”
她真没想到,宋雪梅和霍振朗,会这么看中这个儿媳,甚至愿意送这么多电器过来,而且宋雪梅还特意送了一袋成衣,虽说叶婉宁没打开展示给众人看,但一看那鼓鼓囊囊的袋子,就知道肯定装了不少好东西。
郑团长站在一旁,心里的酸意,一点也不比詹茜少。
他舌尖发苦,酸溜溜地道,“有个位高权重的好爹就是好,一结婚,就送这么多好东西。”他忍不住又道,“我结婚的时候,也才送了一台二手收音机呢。”
话音刚落,就见詹茜的脸呱唧一下就掉了,“什么,你送我的,不是全新的收音机吗?”
郑团长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拉着詹茜哄道:“茜茜,我、我不是故意的,可我那会是真没钱啊,收音机嘛,二手的跟全新的,不都一样能用嘛。”
詹茜怒气冲冲地甩开他的手,“我呸,难怪我说那收音机,怎么用起来时好时坏的,还经常接收不到信号,原来是二手的,郑文炳,你可真对得起我!”
詹茜气冲冲地往屋里走,“我这就回娘家去。”
郑团长吓坏了,跟在她后面苦苦哀求,“别啊,茜茜,我错了,你就原谅我吧。”-
五月一号,劳动节,普天同庆的节日,部队也给了假期,军属大院里一片喜气洋洋。
今天,也是霍骁和叶婉宁举行婚礼的日子。
叶婉宁早上是被孙红秀跟何春雨叫起来的,她睡眼惺忪地望了眼窗外,天还是黑的,“这不还早嘛。”
她记得,婚礼是中午才举行。
孙红秀把衣服扔给她,“哪里早了,梳妆打扮,得费很多时间呢,我的新娘子。”
叶婉宁披上衣服,坐在梳妆台前,打了个哈欠,问,“霍骁呢?”
“霍团长啊,他可比你起得早多了,这会应该在打谷场,张罗婚礼的事。”何春雨道。
叶婉宁洗漱完,换上一套崭新的绿色军装。
虽然宋雪梅也给她备了其他衣服,有旗袍,有长裙,甚至还有洋装,但是叶婉宁还是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穿上军装,这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
叶婉宁今天没有像平时上工一样,扎高马尾或者将头发低低挽在后脑勺,而是梳了两条长长的麻花辫,乌黑油亮的大辫子,更显得她皮肤如雪一般莹白。
孙红秀嫌这样太单调了,往她耳边扎了一朵红色的塑料花。
大红色塑料花,以后世的眼光看,确实是有几分土气的,可架不住,叶婉宁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
如月牙一般的柳叶眉,乌梅一般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琼鼻樱桃小嘴,五官无一不精无一不美,就像画里走出来的人似的。
把孙红秀跟何春雨都给看呆了。
她两知道叶婉宁长得好看,但平时叶婉宁打扮一向随意,今天盛装打扮起来,比电影里的大明星都不遑多让。
孙红秀忍不住啧声道:“这么个大美人,霍团长真是有福气了。”
叶婉宁噗嗤笑出声,这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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