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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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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范舟开口,他立马问:“那你原本是谁?你的故乡是什么样子的?”

    “我叫范舟,我们那个世界没有兽人,只有兽和人。”

    怕风寻不理解,范舟从他编写的人类历史讲起,一开始世界上只有兽,兽后来进化成了人,没有兽人这个中间地带。

    风寻听得呆住。

    但也不是不能理解,他已经知道什么叫进化,就像兔子的尾巴收不回去,鹦小小得一只手就能握住,而牛山的兽型却是高达三米。

    生命多样,适者才能生存。

    兽人这种形态不适应兔子的故乡,因此被淘汰掉了。

    人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厉害,而不能变成人的动物却是在原地踏步,最终……成了宠物。

    他知道宠物是什么意思,就像是他喂养的鸟儿,有一只是白色,羽毛漂亮,他舍不得吃掉,一直养着。

    这就是宠物。

    发了会儿愣,他这才开口:“难怪你把其他兽人当幼崽,原来在你看来,你和他们根本不是同类。”

    “但你是我的同类。”范舟立马握住了他的手,一脸认真的道:“我把你当同类。从我答应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把你当成了同类。”

    风寻眨了眨眼:“那我告白之前呢?”

    “告白之前,我把你当作可爱的帅气的厉害的毛茸茸。不过,你长得太好看了,我捡到你的时候,你是人型,一张脸把我帅得晕乎乎,所以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偏向人类的。”

    “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接受你。”

    这话一出,风寻嘴角立马翘了起来,他知道兔子有多喜欢他的脸。

    “那熊静呢?”他问。

    “大熊猫是国宝,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它们有一部分在野外,天生地养。一部分被人类养着。”

    “这样啊……”风寻轻轻点头,尾音拖得长长的,上翘的嘴角压不住。

    他明白了。

    怪不得兔子和熊静说话时声音总是软软的甜甜的。

    原来是国宝啊。

    兔子从未想过让熊静作他的伴侣。

    能成为兔子伴侣的,从来就只有他。

    “你想笑就笑吧,不用憋着。”

    范舟伸出手抓住他嘴角的肉往两边扯了扯。

    心里有些复杂。

    看着眼前的人,他不由自主会想起上辈子的白狼,实在是太让他心疼了……

    “我不笑。一直和熊静争这个,不太好,你把熊静当幼崽,熊静也只是把你当作好伙伴。”风寻摇了摇头,抓住他作乱的手。

    好像就他想得多。

    当然,高兴还是很高兴的,他从根源上搞清楚了兔子喜欢熊静的缘由。

    以后他再也不会和熊静争这个了!

    他稍稍用力,将范舟扯到了怀里,然后他倒在了身后的床铺上。

    感受着怀中人的温度,他忍不住将人搂紧:“和上辈子的我相比,现在的我太幸运了。”

    范舟:“……”

    他还以为这人没意识到上辈子的白狼有多痛苦。

    可他和眼前的人都无能为力。

    将鞋子蹬掉,他完全缩到了风寻怀中,轻声道:“我也很幸运,幸运得捡到了你,不然我肯定会和你上辈子一样。”

    上辈子的白狼因为见识不足,孤独,迷惑,苦闷。但抛开这些情绪,白狼的日子照过。

    他不一样,他的大好人生刚开始就被扔到了原始,如果没遇见风寻,他会抑郁,会发疯。

    风寻听完这话,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背,兔子的故乡远胜这里,就好似圣殿的兽人突然被驱逐到了蛮荒大陆,换谁都不乐意。

    而兔子的情况比被驱逐到蛮荒大陆惨多了,惨千倍万倍。

    这么想着,他也将鞋子蹬掉,扯过身后的被褥,用被子和他的身体将范舟裹得严严实实:“别怕,我在。”

    “我会学习你故乡的一切,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接住。”

    “以后我和你一起思乡。”

    范舟:“……”

    眼眶有些热,他往上拱了拱,脑袋钻出了被褥。

    见风寻温柔的看着他,他扯起嘴角笑了笑,嗯了一声,然后额头抵住风寻的额头,不说话了。

    他想回去,他想上辈子的一切,疯狂的想。

    风寻也没开口,伸出手轻轻拍着他的背,还不时的亲他一下。

    他有些哭笑不得。

    风寻这是把他当幼崽哄了啊。

    但开心还是很开心的,这个人,在灵魂上终于靠近了他,也愿意付出努力离他越来越近。

    等风寻的唇再落下来时,他抓住风寻的肩,与风寻交换了一个柔软的吻。

    被窝里热烘烘的,这个吻结束后,两人的脸颊都被熏红,对视了一会儿,两人又抱在了一起,谁都没说话。

    山洞里安静了下来。

    好一会儿之后,范舟长长叹了口气,将脸颊埋在了风寻的颈窝里,他问:“咱们什么时候去圣山看看?”

    虽然圣山十有八九只是一座普通的山,但还是得去看看。

    “明年秋吧。”想到几年后的情形,风寻心情也沉重了起来。

    “好。”范舟想了想,点头。

    秋季之后部落里就没有大事了,冬天大雪封路,兽人们很少出门,他和风寻却不怎么受影响,两人可以趁机出一趟远门。

    既然未来食物越来越少,那开了春就多种地吧。

    还有巨熊部落,树屋部落这几个部落,也得让他们多多种地,多多养殖。就是有些可惜,白花部落的兽人拿到兽灵花之后,熊武鹿心等人就回去了,没有在部落里久待。

    想通知他们为种地做准备,只能等开春了。

    唉……

    范舟忍不住在风寻怀里扭来扭去,本以为被丢到蛮荒世界就已经很惨了,结果还有更惨的,这个世界快完蛋了!

    就他那点灵泉水,能干什么啊。

    拿去种兽灵花的话,兽人的怪病的确会被治好。

    可食物越来越少,如果闹饥荒,那绝对出乱子。

    可若是拿去种粮食,那就更是杯水车薪了。

    头疼。

    风寻自然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两个人商议了许久,等吃过晚饭,两人去找了狼天。

    到部落里时,兽人们大多已经吃过晚饭,正蹲在水潭边洗刷锅碗,他们径直去了狼天的山洞。

    狼天正在喝粥,见他们俩过来,就把手中的碗放了下来:“你们俩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我有一个建议。”范舟指了指风寻,讲出他和风寻刚刚商定的计划。

    开春之后,风寻会出去打猎,会猎回来很多猎物,这些猎物可以交给部落里的兽人饲养。

    另外,他希望部落里的兽人多多种地。

    也就是说,等开春之后,他希望瀑布部落以种地和养殖为生,不再跟从前一样天天打猎采集。

    狼天听完很吃惊,不打猎不采集?简直不能想象!

    但想到这个冬天过得有多舒服,他又迟疑了。

    从前,每年冬天食物都不够吃,他从不敢吃饱,白天也会睡觉,好减少活动量。

    但今年冬天,靠着种植,他天天都能喝到暖呼呼的草籽粥,时不时的还能往里面加个硬果。

    若是甜粥喝腻了,那还可以换成咸粥。

    往里面撒点盐,切点肉,依旧美滋滋。

    而且,每隔几天还能去养殖场那边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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