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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这边都是用烘干机把衣服弄干,除了东亚老居民和留学生可能还保留着晾衣服的习惯,本地人基本都没有把衣服拿出去晒的习惯。当然,如果你想说「伦敦也没有那么多晴天可以晾晒衣服」也可以。

    总之,用烘干机是主流。

    烘干机的效率很快,也很省力省心。

    我搬进221B公寓后的第一天就接受了使用烘干机。基本的入乡随俗都是要遵守的。毕竟,我也不敢想象自己私人衣物孤零零在花园后面晾晒的画面。可是,洗被单什么的,我还是会坚持用自然光晒干的做法。

    要知道,被大太阳晒过的被单、被套、枕头都有一股温暖舒服的味道。

    这种舒服感跟被烘干机烤过一遍被子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自己也会感觉,烘干机所带来的干燥感,让被子失去了一些自然的柔软度和温暖。

    我周末在公寓不出门的话,如果遇到有大太阳的情况,都会问夏洛克他们要不要晒被子。因为是我主动提的,我也承诺会帮他们之后套被套。我这样做,还是希望让他们也享受太阳的味道。

    我的想法是,如果他们觉得好,我就帮他们。他们觉得没有必要,我就自己晒自己的。不过,享受过一次晒被单的日子,赫德森太太、华生和夏洛克都接受了我的习惯。

    我一般也不会全都洗:一来,晒被单的空间不多;二来,万一天气预报不准的话,他们晚上就没有地方睡觉了。

    我拆完被单之后,还在脑袋里面思考着莫里亚蒂教授说的锻炼身体的课程。

    这次放假比较短,把我的计划打破了。我学期初本来计划要在放假的时候修一门课的,但这个假期太短,学校根本没有任何科目提供。要的话得等夏季学期结束,那时候放假时间会比较长。我在假期间要好好整合一下夏季科目六门科目的内容。我想着我有些课已经可以选大三的课了,要不要夏季学期的时候主攻大二的课,辅大三的课,等大三快毕业的时候,把大一的课扫一下尾。这样最后一学年,至少最后一学期会过得很轻松。

    抱着被单出门的时候,公寓的厨房已经很冷清了。

    我一般对赫德森太太说晚起的话,就不用准备我的早餐了。因此桌子上只有赫德森太太帮我洗好的农场小番茄和小苹果。我简单看了一眼,然后下楼找一圈看看有没有人在公寓里面。

    我把被单塞进洗衣桶里面之后,给夏洛克发了一条短信,咨询关于咨询侦探助手工作的事宜。「福尔摩斯先生,你在哪里?我是要留在公寓里面等你,还是去找你?」夏洛克有时候不会明确跟我说我需要做什么,所以我每次都会把事情都问细一点,起码我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他今天不是应该跟我在公寓里面等顾客上门咨询吗?

    我满脑子都是一些疑惑。

    如果他上午不出现的话,我一整天都不能帮忙了。

    因为我下午还要去上课。

    这个假期,莫里亚蒂教授安排我做身体锻炼,老师是杰克·雷恩菲尔德。每天会跟着去学一个小时,直到假期结束。莫里亚蒂教授在跟我介绍的时候,说道,如果我想要多锻炼身体,也可以自己留下来多练点时间。我怀疑教授在暗示我要多多锻炼身体,我身板太弱了。

    我扪心自问,我觉得身体素质够用就好。

    来伦敦那么久,我从没有生过任何小病大病,我甚至连感冒都没有。

    明明我那么健康。

    尽管我有很多抗议的想法,可我没有付出行动。因为我还可以看看教授的工作情况。我听他说他夏季假期就不上课了,先写一波论文。大学对教授的要求还是很多的。除了能授课外,本身也能带一些实际成绩出来。我觉得他有很多其他的话没跟我说,我也不去问任何问题,只把事情集中在我知道的事情上。

    值得一说的是,琼恩和雪林才跟我认识几天,也建议我做咨询侦探助手这方面的工作,最好锻炼身体,起码有自保的手段。

    他们两个还说那种老生常谈的套词,像是「你很聪明,肯定能掌握得很快」。我小时候学任何东西,老师们都这么说。我一开始信了,后来发现那些招生的兴趣班老师对每个学生都这么说,我就再也没有吃这一套了。

    我不太喜欢锻炼,好累。

    我在等夏洛克回信的时候,顺便把整个公寓都扫了一遍,还用拖把跟着擦了一遍。公寓并没有想象那么大,平时大家都有注意清洁卫生,所以打扫起来也很容易。我还擦了所有的桌子和椅子,以及楼梯栏杆的每根扶手柱子,发现有些柱子还有点晃,又重新把它们扭紧,想着要是有时间的话,要不要把这些老旧扶手抛光翻新,还是直接换新的?

    话说,我擦桌子的时候也清理过一遍灶台,发现二楼厨房的大理石灶台出现了裂痕,看来是一条曲折蜿蜒的黑线,并没有看到明显的裂口。这种程度还是可以自己修一下。

    我还在想着假期时间有限,好好检查公寓有哪些东西需要修,之后大家住起来也很省心。事实上,我还想这样换个网络公司。我们公寓到了阴雨天气的时候,网络会很卡,有时候在公寓里面用手机热点联网可能还更方便一些。

    我脑袋里面装着很多计划,就在想着要怎么执行的时候,夏洛克回了一句话「AB(化验室)」。

    ……没有下文。

    「需要我过去帮忙吗?」

    我边回复,边想着昨天化验室的工作。我记得昨天去茉莉小姐的化验室里面,并没有看到夏洛克有什么新的实验。然而这个想法刚停下来,昨天被警察送过来的无名尸体又在我的脑海里面浮现。

    通常来说,尸检的需要经过的流程之一就是去解剖尸体,取出身体内部的脏器。

    顺着躯干划出一道Y型切口后,也就是打开胸腔后,从下颌到盆骨为止的所有器官都会被取出来。随后,法医会对器官进行清洗,进而解剖。之后,法医只会从每个器官里面取出一片样本,放在福尔马林溶液的塑料盒中,用上溶血毒素和曙红染色,这样方便法医可以在显微镜下看清每个脏器的情况。法医查验后,会进行排列,推断出死因。

    这次作案的犯罪者手段极其残忍,女尸身上共计35处刀伤。除了割喉剖腹之外,对方连被害人的胸腔内的所有的脏器也用非常粗暴的手段取出。打开遮盖在女尸身上的白布时,我们都可以看到那些错乱潦草的刀痕鲜明地留在女尸的身体内。与此同时,她的脸也被刀划得胡乱,血肉也跟着被翻出,挤压着面部的五官。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她的牙齿记录和比对,顺利地找出了死者的身份。

    那是一名34岁的自由职业者安妮·史泰德,家住伦敦东部地区。

    发现尸体的位置和她的住处至少也有十二分钟的车程,那也是一处住宅区,周围并没有多少店家。她在伦敦并没有亲朋好友,从邻居口中也是听说她只有晚上才会出门,大白天的时候会住在家里睡觉,很少看到她有活动的痕迹。谁也不知道死亡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哪里。

    也许是见人?

    可是若是凶手就在这片住宅区里,那凶手抛尸的手段太过于粗糙,直接扔在人来人往的街道间的小道里面。

    这些都是我们的各种想法。

    从刀伤的痕迹来看,我们发现死者并不是一刀毙命,因此也许存在着和犯罪者之间对峙,或者挣扎的痕迹。抱着这样的思路,我们顺利在女尸的手指指甲缝里有皮肤组织和干涸的血迹。这些都被证实为非死者所有,因此这些指向性都很明确,这些很可能都来自于凶手。

    工作到这里还没有停止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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