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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世家大族之中,又有什么是比绝婚更为严重的割席之举呢?

    司马恒笑了。

    有割席,必然也会有结缡。

    她就算再无权无势,也依旧占着个司马氏的名头。

    建康城中,必会有那因牵涉桓氏而惶恐不已的世家子弟,愿意和她这个大义凛然地与桓氏离婚的公主成亲。

    果然,消息递出之后,谢瑾很快就为她物色到了一个不错的人选——王和之的第七子,王贻之。

    事实上,司马恒向来喜欢权势,所以压根瞧不上王贻之秘书郎的身份。

    但她很快就说服了自己,王贻之既然出身琅琊王氏,又有王和之的余荫与谢瑾的赏识,定然不会止步于此。

    如此,倒也不是不能嫁。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王贻之已有妻室。

    不过,在那时的司马恒眼里,郗归不过是一个仇人的家眷,一个永远无法翻身的逆臣之妹,她根本不会将其看在眼里。

    然而世上之事,总是如此地出人意料。

    与王贻之的婚姻令司马恒疲惫不堪,她不仅没有重获想象中的权势,反而陷入了无休无止的内宅纷扰之中,以至于不得不刚出月子,便远远地躲到了吴兴。

    而那个曾面临比她糟糕得多的困境的郗氏女郎,竟在这一年多的时光之中,拥有了不亚于其兄的震慑之力。

    坦白说,司马恒压根不相信郗归真的拥有传闻中那样高的地位。

    她坚信郗归只是一个傀儡,一个暂时因郗岑遗命而手握兵符的弱小女子,等到郗途一步步地抢过兵权,她便只能和从前一样,依旧做个满足于庭院深深的内宅女子,与从前沁芳阁中的那个花瓶并无区别。

    但司马恒还是后悔了。

    这世上向来是强者为尊,就连刻骨的仇恨,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会变得那样地渺小无力。

    如果早知道高平郗氏会有这样卷土重来的一天,她根本就不会为了王贻之那个蠢货而与郗归结仇。

    她后悔自己当日的选择,也埋怨谢瑾为了一己之私,害她陷入如今这般的境地。

    但她更是明白,北府军已然到了吴兴,分田入籍之事势不可挡,而那群贪婪愚蠢的三吴世族,正在筹谋着利用她的身份,让她去做那个与郗归争执的出头鸟。

    司马恒知道,自己绝不能那样做。

    她已经得罪过郗归一次,如果说那一次还能视作是她为了皇兄而对郗氏所做的报复。

    那么这一次,她再也没有借口再对郗归出手了。

    更何况,北府军的将士是那样地骁勇,司马恒即便没有上过战场,也知道这些三吴世族的部曲根本无法与之一战。

    面对一场必败的争夺,她又有什么理由,去为了别人披挂上阵呢?

    司马恒微笑着下定了决心——她不仅不会帮着那群世族去反抗郗氏,相反,她还要做吴兴第一个向北府军递去投名状的人。

    她早已在朱、张二族的抱怨之辞中,捕捉到了一个消息。

    作为吴郡第一个投靠郗氏的世族子弟,顾信如今已然与温述一道,成为了当地数一数二的当权人物。

    司马恒想:“我虽是女子,不能做官,可却也能凭着这顺水推舟的功劳,凭着我身为司马氏皇族却支持分田的大义,让郗氏以后再也没有办法向我复仇,让郗途即便在权势滔天之后,也不得不善待于我。”

    司马恒打算得很好,不过,当她在官衙中看到宋和的那一瞬间,心里忽然升起了新的主意。

    作为一个曾享受过天家无上富贵的公主,司马恒真正想要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富足的生活,她想要拥有地位权势,想要恢复从前在宫中颐指气使的生活。

    为此,她必须拥有权力。

    她想:“我必须嫁给一个有权有势的夫君,可真正有权势、有前途、有地位的人,是绝不会愿意娶我这样的三嫁之人的。”

    “这个宋和倒是一个正正好的人选。”

    “他有能力,有眼光,处在正确的阵营之中,可却没有足够与之匹配的身份背景,以至于从前的每一步,都走得步履维艰。”

    那么,我正好可以让他成为我的一杆枪,让他去帮我,与郗氏进行交涉。

    而我则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借助他的功成名就,重新获得不亚于一个公主的权力。

    司马恒看着宋和如玉般的温润面容,露出了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宋郎,你所缺乏的,恰恰是我拥有、但却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去使用的东西。或许我们可以进行一场合作,一场绝对双赢的合作。”

    第129章 尊严

    夜渐渐深了, 博山炉中的篆香毫无休止地燃烧着,吐出乳白色的烟雾。

    郗归的回忆与思绪,渐渐伴着这烟雾荡了开来,又很快收紧。

    她将信纸放在桌上, 轻笑了一声:“宋和倒很是笃定呢。”

    南烛有些忧虑:“您要答应庆阳公主的条件吗?”

    郗归听了这话, 不紧不慢地问道:“她为什么会觉得, 自己能够与我谈这样的条件呢?”

    南烛试着分析:“庆阳公主究竟是司马氏皇族,也不是那种旁支远脉——”

    郗归点了点头:“对, 这是一个不错的条件, 我确实用得到。可是, 她既然想要与我合作,又为何要将这助力,用到宋和身上呢?”

    “女郎, 在外人眼里, 宋和是郎君的门生, 是您绝对的心腹。”南烛轻声答道,“她身为公主, 本不必嫁给一个贫士。与宋和成婚这件事本身, 就是递给您的投名状。”

    “可我无需这般的投名状。”郗归语气平静, 面容清冷,以至于南烛竟无法清晰地分辨出她此时的心情。

    “以婚姻作投名状。”她听到郗归缓缓说道,“那若我是个男人——”

    “她不会找上您的,就算当初——”南烛顿了顿,隐去了有关郗岑病亡的那段回忆, “她也没有想过要嫁给谢侍中。公主有公主的自尊在, 若是您与谢侍中这般的地位,为妻, 她怕受人奚落;可如若为妾,恐怕她也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

    “这就奇怪了。”郗归倾身过去,拨弄着炉中的香灰,“你说她之所以这样做,全是因为自尊的缘故,可这自尊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竟能让明明已经打算以婚姻作筹码的庆阳公主,一次又一次地,耻于向高位者提出结亲的请求,却宁愿下嫁给一个她原本绝对不会看上的人呢?”

    “我倒不是对宋和有什么意见,只是觉得奇怪。”郗归直起身来,缓缓说道,“司马恒明明心高气傲,可却宁肯嫁给被与她同阶级的权贵瞧不起的宋和,也不愿开口,让我帮她一把吗?”

    “更不必说,她的身份本就已是一枚极好的筹码,又何必非得搭上婚姻呢?”

    南烛被这话问住了,她此前从未想过,自己这番关于自尊的解释之中,竟然存在着一种极荒谬的悖论——如果在庆阳公主的认知之中,求取在上者的垂怜,是一种没有自尊的行为的话,那么,下嫁给远低于自己阶级的宋和,难道就是一种很有尊严的行为吗?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坠落吗?

    南烛思来想去,最终这样猜测:“女郎,或许公主她,只是不想被人同情,被人施舍。”

    “施舍?”郗归反问了一句,“在她本身就握有筹码的情形下,在谈判中所获得的一切,便都不能被算作施舍,那是她应得的。”

    南烛缓缓摇了摇头,她仿佛在郗归笃定的语气中,明白了庆阳公主之所以会这样做的原因。

    “即便庆阳公主拥有皇女的身份,可是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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