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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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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捂得太晚了,程砚深已经看到了那幅画,绿荫碧湖的风景画,颜色是一贯的大胆尖锐,至少她的色彩敏感性还没丢。

    程砚深指腹圈住她的手腕,慢条斯理地扯下她的手指握在手心里,冷玉质地的音色在风中缠绕。

    “回头给你装裱起来,正巧新装修的婚房里还给你留了一间画室,到时候挂成一排。”

    “不要。”皱了皱秀气的鼻尖,“这种的就别挂了,感觉还差好多。”

    她向来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这也是她的焦虑来源。

    程砚深俯身,将画板重新摆了位置,确保不会被其他杂物破坏还没干的油画,才关上车门。

    捏了捏她的耳垂,似是安慰:“慢慢来,慢慢总会好的。”

    时间带来的陌生,还是要留给时间去治愈。

    略带薄茧的指腹蹭过她的耳尖,沈洛怡迷怔了瞬。

    摇头,再摇头,鼓着嘴,颇有几分不满:“你把我当小朋友呢,还要排排坐,所有作品放一起看看进步在哪呢。”

    这是她初学绘画时的要求,再往后,老师同他们说其实不同作品之间没有什么可比的意义,不同的时间体验感也不同,即便是同一个画者,风格和手法侧重上也会有细微的偏差。

    程砚深眼瞳清冷深邃,淡音慢条斯理地从唇间溢出:“就不能是,我想珍藏我的大画家的每一幅画?”

    “想要私藏你的每幅画。”黑眸中的眼神仿佛囊括了许多神秘的情愫,像是摆在她面前的礼物,只能她解下那个蝴蝶结。

    于是,她便真的向前一步,拆下了那个系得漂亮的蝴蝶结,礼盒打开,是他寥寥落下的极低声线。

    “但也想要所有人都看到我的大画家的作品。”

    替她守护的那个梦想。

    马场的午餐比较简单,食材是自己种植的有机物添加的蔬菜,没太多肉类,但味道胜在可口。

    秋天的午后,阳光没那么炽热,程砚深煮了两杯咖啡,看着正牵着马出来放风的饲养师,问她:“要骑马吗?”

    沈洛怡眯了眯眼,她确实有些心动,但还是摇摇头。

    腰背酸胀,被他昨晚闹的。

    不太想动。

    矜然的目光眺到他端雅俊美的脸上,下巴微扬。

    “你去骑。”

    “我想看你骑。”

    停在照片上的意气风发自然和亲眼所见不一样。

    程砚深很快去换了衣服,是和上次照片中不一样的马术服。

    黑色束缚带束在白色衬衫外,勾勒着若隐若现的肌理线条,堪称完美比例的修长身材。

    程砚深踏着脚踏利落上马,动作间尽是雅致清衿。

    秋日的暖阳金光镀在他的周身,眉眼仿佛都湛着光。

    松开一只手,他简单调节了下头盔,散漫勾唇,似是回眸间,浮光掠影在他眼底缓缓流动,恣意潇洒。

    她的目光不由被他优雅的身姿牵动,每一帧都精致如画,印在眼底。

    尤其是他的马后,还有两只小狗正追着他跑。

    活泼又可爱。

    是她私藏的画面。

    私藏的喜欢。

    她毫不掩藏的喜欢。

    准备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据说马场交接手续还有部分条款需要处理,沈洛怡等得有些无聊,一个人趁着夕阳昳丽,在门前散步。

    突然乍起的男声,让她脚步一顿。

    “好巧,又遇到你了。”

    沈洛怡是没想过会在京郊这么偏僻的地方,还会遇到熟人。

    还是不太想遇到的熟人。

    汪时笙笑意盎然,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沈小姐,你说我们这算不算是天定良缘?”

    大概算阴魂不散。

    从瑞士回来的那次,汪时笙确实风风火火追了她一段时间。

    每天玫瑰鲜花,蛋糕奶茶送进沈氏。

    看在旁人眼里说好听点是沈小姐魅力大,说难听的便是不检点,已婚身份还和外人纠缠不清。

    这种类似的谣言,受害方总是女性。

    她听过几次,说不是不在意,但后来还是被程砚深压下。

    京城程氏地位在这里,又哪有人非要迎上去作对。

    哦,除了眼前这位汪先生。

    “要一起吗?”汪时笙主动提出邀约。

    沈洛怡望了眼马场大门外旁的路引,隔壁是高尔夫球场。

    那在这里见到他似乎也不奇怪了。

    只不过沈洛怡并不太想搭理他,她今天不想骑马,更不想打球,只想静静呆着享受她难得的周末时光。

    很快转了方向,她迎着夕阳余晖缓步慢走。

    汪时笙在某些事情上有着惊人的执着,他从大门旁的侧缝挤了进来,追上她的步子:“沈小姐,你今天的衣服很好看。”

    由衷的夸赞。

    静深流转的眸光动了动。

    沈洛怡今天的衣服确实很好看,是她早上出门前,自己亲自裁剪出来的衣衫。

    前几日还在巴黎时装周展览的高定礼裙,刚送进家门,就被她修剪了裙身。贴身的一字肩,向下只保留了一段长裙,被她剪成坠在衣衫后飘飘然的系带,在风中摇曳出各种姿态。

    沈洛怡礼貌微笑:“谢谢夸奖。”

    见她终于回应,汪时笙步子都轻快了几分,又靠近半步距离:“沈小姐,我们的合作真的没戏了吗?”

    再次提起这件事,让她不由想起那位祝女士,这对母子似乎反射弧都有些迟钝。

    兴越的外包商合同都已经签了许久,甚至放在官网上发了新闻,已经这般,她确实没想到汪时笙还对这件事情念念不忘。

    如果没记错的话,前不久宜舟刚刚宣布和祝林颜的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虽然祝林颜公司整体能力和行业认可度都不高,但若是宜舟背后资本是程易渡的话,倒也是合情合理。

    毕竟白玫瑰,自然会是第一选择。

    沈洛怡不露声色地又退后半步,隔开礼貌距离:“很抱歉,我个人认为贵司暂且没有能力可以承包两家公司相同业务产品吧。”

    况且,还是互为竞争对手的两家公司。

    汪时笙纠结了一会儿,默默吐出几个字:“但我会努力的。”

    沈洛怡哭笑不得。

    好天真,业务上的事情似乎根本不是努力就可能办到的。

    “那你加油。”她果断结束了话题,转身离开。

    她面上半点兴致也无,似乎根本不在乎他说了些什么。

    汪时笙一拍脑袋,猛地想到,谁会在休息日喜欢谈什么公事。

    快走两步,他追上去:“沈小姐,我下个周有场演唱会,你要来吗?”

    沈洛怡侧过身,避开他的碰触,眉心轻蹙,对他边界感的缺失有些头疼:“那提前祝你演唱会成功。”

    停了半秒,她忽地又说:“其实我觉得如果要做什么事情,就先认真做下去,没必要换来换去,只会不停地消耗自己。”

    她也不觉得汪时笙有什么经商的才华,倒还不如专心他的乐队。

    至少她从前那个时候也是这样过来的。

    算是一点亲身经历经验吧。

    “你关心我?”汪时笙眼睛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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