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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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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凡是个正常男人,遇上这种事都得憋出点心理疾病。

    霍少爷对着化作怒目金刚的郑蝴蝶唯唯诺诺,眼神飘忽,“我没有那样想你,我知道你很好。”

    他只是对自己没有坚定的自信。

    沉浸在爱情里的人都是胆小鬼。

    更何况霍峋的失去远比得到长久的多,如果是陷入爱情里的人都是鬼,那上辈子一切结束时的霍峋,一定是只极凶极凶的厉鬼。

    怨念庞大、不得超生,这才得到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霍峋,虽然这话我已经说过一次了,但我觉得我还是得再讲一遍。”

    “嗯?”

    “我爱你。”郑秋白从未想过,这样自卑的话,会从天之骄子一般的霍峋口中讲出来。

    明明他们的关系里,他才应该是那个不自信又踌躇的人。

    “我很爱你,但就像我不知道你究竟有多爱我一样,你其实也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不是随便一个男人在郑秋白肚子里意外播下个种儿,都会激发郑爷的恻隐之心,连带上辈子他都从未想过要赌上自己的人生,去跟叶静潭生一个孩子。

    是因为这个孩子有霍峋的一半,才叫郑秋白心生期待与柔软。

    郑爷靠进沙发里,叹息道:“我从前觉得‘我爱你’是很严肃的一句话,适用场合有限。”

    郑秋白一直庄严地认为,只有在求婚、结婚等重大人生节点时,这句话的登场才是动人心魄,令人幸福,恰如其分的。

    平时如果一直挂在嘴边,就会连累这句话跌份儿、变得不值钱,所以他极少讲,不过如果因为他讲的少,就让霍峋心生误解,妄自菲薄,那就得不偿失了。

    “我爱你,霍峋。”郑爷伸手,将凑过来的霍峋抱在怀里,并决心从今往后,他一定把这句话常挂嘴边儿。

    “我也爱你。”将头埋进郑蝴蝶脖颈的霍峋粘人起来。

    “我知道。”

    “我爱你比你爱我更多。”

    “这可不一定。”郑爷也是有胜负欲的,虽然他两辈子加起来,相比霍峋付出的的确有点少了。

    但他作为一个男人,肚子里都怀了霍峋的崽了,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他对霍峋的爱?

    换一下,叫霍峋为他生儿育女,霍峋能乐意吗?

    “我当然能。”霍峋立马表态,如果他是个女孩儿,又或者他也和郑秋白一样,那他绝对愿意生下郑秋白的孩子,心甘情愿,一胎生八个他都不带眨眼的。

    比起做生意,在事业上大展拳脚,他更愿意在家里做郑蝴蝶的小娇夫,只要郑秋白爱他。

    郑爷:?

    不过这种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身份倒转,郑秋白一律不信,没到那个份儿上,男人说的话都是不可信的。

    两人在沙发上抱走一团,又说了些黏糊的傻话。

    为了挽救自己在霍峋跟前岌岌可危的信誉度,郑秋白将这几天的事情和盘托出。

    “只是朋友们一起吃宵夜,不只有杜希,也只是因为他也住在这一片,晚上回来的时候顺路,我不好意思让阿良大晚上还要陪我加班,就搭了他的顺风车。”

    “他喜欢你。”霍峋依旧固执己见,“我看得出来。”

    “杜希一直都是这样仗义的一个人,我们两个交情也不算浅,他家里人我也都见过,真的只是朋友关系。”而且上辈子杜希死的很早,郑秋白估摸着他要是没那么英年早逝,应当是他们这一圈里,最早结婚的。

    毕竟杜家的老太太,一直盼着自己的孙子立业成家,她同去探望的郑秋白,都专门打听过这件事。

    杜希是个温良孝顺的乖孩子,到时候肯定会顺着老太太的意,听话服从安排相亲。

    再说了,杜家的家教还摆在那儿呢,杜家也是燕城出名的威严名门。

    搞同性恋这出格事,发生在哪个不靠谱的二世祖身上都有可能,但杜希,实在是悬,这人正派的紧,也从未用轻佻和下流的视线打量过郑秋白。

    霍峋蹙眉,“你这是灯下黑。”再说了,那杜希家规森严,能有他家森严吗?

    他都被霍峥打过好几顿半死了,不还是爱郑秋白爱的不可自拔,死去活来?

    爱情这种邪门的东西,就不是一个讲道理,有规律可循的玩意儿!

    郑爷看出来了,霍峋是油盐不进,“所以,你是非要给自己瞎琢磨出一个情敌,才会高兴吗?”

    霍峋想要一个假想情敌,他还不愿意失去为数不多的朋友呢!

    “那你如果明天再去和他们吃夜宵,我也要跟着去。”霍峋就要站在郑秋白的朋友圈儿里,光明正大宣誓他的主权,任何别有用心的癞蛤蟆,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

    郑秋白也是拗不过他,这事已经叫杜希知道了,再叫梁明城他们知道,也是迟早的事,不如他主动坦白。

    郑爷决定做东,将这几个晚上的夜宵回请一次。

    在询问了霍峋是想吃羊肉串还是涮肉后,郑秋白定下了一家自己架炉子的烤串店,又因为霍峋不许他继续熬夜,时间只能定在晚上七点,吃晚饭。

    梁明城那几个好吃馋嘴的,都很给面子,一一响应。

    杜希也回了信,不过他说自己今晚可能要加班,不一定能准时抵达,所以他们到齐后就吃吧,不用特意等他。

    先一步带着傍家儿坐到包间里的郑爷不停叮嘱霍峋聚餐上的礼数,“等一会儿人来齐了,你好歹要问声好。这一伙都比你大不少呢,不要用鼻孔看人,也不许白眼看人,更不许‘哼’。”

    “哼——”霍峋故意的。

    “霍峋。”

    “知道了。”

    先后抵达的燕城二代们见到大马金刀坐在郑秋白身边位置的霍峋,都有点惊异。

    抛却上次在金玉庭不算特别愉快的碰面,一般情况下,他们的圈子是排外的,大家都是一个院儿里前后脚一起长大的,长辈间不是同僚就是战友,凝聚力自然不用多说。

    因而很少有在进入社会后还有本事能融入他们的新面孔,且也很少有人能把一个新面孔带进他们地盘里的资格。

    杜希引荐郑秋白进来,是这几年来独一份儿。

    梁明城抵达,瞧见霍峋,打趣道:“呦,这位小哥也来了,他是今晚上给你开车的?”

    郑秋白笑笑,“是呀,还是他开车我坐的舒坦。不过人到的也差不多了,我来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

    霍峋有些得意地扬起下巴。

    “霍峋,京市人,他爸是霍**。”

    原本一个个都在喝茶听热闹,并不算太走心的燕城二代齐齐噤声,脸色大变,彼此相熟的人对视一眼,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不敢相信。

    霍峋听到这话也是脸色大变,不是说好介绍他的吗,这介绍他爹算怎么回事儿?

    梁明城颤巍巍放下茶杯,“真的假的,霍老是他爹?”不能吧,看起来当他爷还差不多。

    霍峋臭着一张脸,在郑秋白不断催促的小动作下,不情不愿地点了他,“真的,他是我爸,我是老来子,和我大哥差二十几岁。”

    “他大哥是霍峥。”

    “霍峥?”有在京市空军部队服过役的二代对这名字相当熟悉。

    原本还有些排外的小团体见到这样金光闪闪的投名状,哪里还敢有排外的心思啊,这小子简直是二代中的二代,二代里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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