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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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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闪着狼一样的光。

    “你能想象吗,当爹娘的这么说自己的孩子。”

    老太太到现在都没想明白那两个人怎么能这么狠,她也养过孩子,可哪怕不是自己生的,这种话她都说不出来。

    黎秋月想说点什么打破现在的氛围,张嘴却吐不出一个字,最后还是老师收拾好了心情,喝了口用水化开的秋梨膏,继续往下说。

    “我刚出生的时候,按照现在的说法,可能是有点气运在身上的。”

    这个酷似小说的开头和叙述描写,一下就勾起了黎秋月的兴趣,一顿娴熟的彩虹屁拍下来,被哄得舒舒服服的老太太吃着合川桃片,接着往下说。

    三妞是家里的第三个女儿,但当时的家里,不需要那么多女孩。

    “我也是长大了才知道,他们早就把女孩的用处给安排好了。”

    因为生了三女一男,他们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么一个男丁,传宗接代的再多都不嫌少,没有**二两肉的,多一个都如同眼中针。

    “给女孩一口饭吃,希望她掏心掏肺;给男孩掏心掏肺,希望他给口饭吃。”

    这种家庭现代也不少,只是生活条件好了,摄像头和追踪能力强了,舆论威力大了,洗脑的技术也更高了。

    “这是你们这个时候才有的好事,我们那个时候哪里吃得上饭啊,都是野菜配着刷锅水,能活就活。”

    为什么都讲究多子多福?除了劳动力和银子,也因为孩子的夭折率太高了。

    养了个志高的家里已经盘算好了,大郎六岁的时候送去学堂给先生看看,有读书的天分,大妞的彩礼就是赶考的银钱,祖坟冒不了青烟的话,那就是田契。

    二妞的彩礼就很确定了,除非志高是文曲星转世,不然二妞的彩礼就是给志高娶妻的。

    在这种情况下,三妞就显得尤为多余,所以三妞出生以后就被连夜丢进了据说有狼出没的后山,结果刚好碰上的吃饱了肚子又死了狼崽的母狼,人类的崽子就被当成狼崽养了三个月,在冬天来临之前被猎人发现,被重新带回了村子。

    不想要女儿,但某些时候要名声的家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个命大的三妞,却也不怎么照顾,好在母狼还记着这个崽子,时不时过来喂一顿奶,也让三妞熬到了吃野菜的年纪。

    “所以我一直觉得,我真正的娘是那匹狼。”

    老太太记不清所谓的家里人,却还记得母狼的模样,眉心有一撮歪歪扭扭的白毛,后腿有个三角形的疤痕,眼睛很大,尾巴断了一小节。

    “那个……红姨,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的确会讲古,但这个描述,是不是有点详细过头了?

    “我亲眼看到的啊。”

    老太太轻描淡写的给了黎秋月一个暴击,可能是觉得力度不够,又来了第二次:

    “你不是生下来就记事的吗?”

    黎秋月捂着胸口,决定讨厌老太太一分钟,这也太凡尔赛了!

    老太太看着受打击的黎秋月笑而不语,她也是在有了一大把年纪的时候,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生而知之,也不是每个人都过目不忘。

    黎秋月花了点时间收拾好心情,嚼着鱼皮花生继续听故事,她算是明白了,能进系统的厨子不管性子怎么样,后面都有一段惊天动地的往事。

    “都说狼心狗肺,可我还是觉得,人心比狼要狠多了。”

    三妮就这么跌跌撞撞的长大,没人管教没人问,一直用着在狼群中形成的思考方法——模仿最强者。

    大人她模仿不了,就去看小孩子,野兽争抢食物的时候不分男女,三妮看人的眼光也很朴素——最胖的肯定最强!

    村里最胖的小孩是里正家的小孙子,三妮悄悄跟着,看着他讨食的甜言蜜语,撒泼打滚,然后在自家学以致用,有效的记住,无效的丢开,然后去观察第二胖的人。

    在三妞眼里,父母都很古怪,明明把能女儿看的连狗都不如,在外面却不会承认自己对女儿不好,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不妨碍利用这点给自己争取到一些属于男人的待遇。

    父母在家没少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咒骂,三妞却只当左耳进右耳出,就这么长到了十多岁的年纪,大姐嫁了二姐也出了

    门,接下来就等她来天葵,收到最后一笔银钱。

    贫瘠的村子困住了三妮的见识,她能想到的出路就是提前给自己找个好人家,本来事情都谈的差不多了,直到那一天。

    三妮从溪边一跃而下,救了水里挣扎的孩子,家长悄悄打听了三妮的事情,私下送了三妮一包红糖,半袋米粉,三妮把它们放到自己开小灶的山洞里,半点没带回家。

    钵仔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研究出来的。

    “也是巧,我在吃最后一份红糕的时候,二姐就带着父母到了山洞。”

    那个时候的钵仔糕还不叫这个名字,而是简单粗暴的被称为红糕。

    之前二姐要被打死的时候,三妮把她带到了这里养伤,没想到……

    二妮不敢对上三妮的眼睛,三妮也没再看她一眼,只是在又一次碰到被打的吐血的二妮的时候,转身就走。

    山洞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三妮的爹娘盯上了三妮自己研究出来红糕,在知道这是女儿自己做的时候,顿时两眼放光。

    在那个时代,要学秘方的难度跟学手艺差不多,都是要找关系觅师父,先做三年工,再看人性情,三妮的红糕不是随意能做出来的点心,在他们眼里就是闪闪发亮的金元宝。

    威逼利诱的依次过招后,父母意识到三妮不像另外两个女儿,会轻易给出秘方,终于采取了怀柔政策,双方勉强达成协议,家里的母亲开始挎着篮子卖红糕,只是全家对制作方法依旧觊觎的很,毕竟靠着方子,这个赔钱货可是足足薅走了两成利!

    若是她存着也就算了,在家里他们总有机会挖出来,可她每天拿到以后当场就花了,还都花在吃喝上,肉包汤面煎饼炒菜,拿多少花多少,熟食买不起就买生食,然后找别家去做了吃。

    他们本来以为赚的钱多了,三妮多少能把钱留着点——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吃喝上的升级。

    以前吃小摊,现在吃馆子;吃不完也不带回家,宁可分给村人甚至乞丐,还学着小姐们去听戏,他们辛苦赚来的铜钱直接往台上撒。

    本来以为冬天到了,三妮总要买点厚衣服,但女儿的观念之先进还是超过了他们的想象——她找里正家租衣服去了,每天给点钱,从头到脚都是冷不着,人家还帮着洗!

    不是没说过把这个钱交给家里,家里能把她伺候的更好更实惠,但三妮硬是不肯,就是要多花钱,那钱是钱吗,那都是剜他们心的刀子!

    哦,人家现在不叫三妮了,她给自己改名了,叫糕红,家里卖的也不叫红糕,叫了讨吉利的平安糕。

    “我不知道怎么让他们痛快,但我知道怎么让他们不痛快。”

    老太太的话中带着血气,黎秋月听着却出了神。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吃喝跟嫖赌一样都是败家的根本,糕红的两成利基本都进了嘴,一年两年三年……

    糕红及笄的时候长得比两个哥哥还高,五指一捏衣服下的肌肉鲜明,连声音都中气十足,位列值得娶回去的女人之首——这身板一看就能干活,屁股大也能生娃。

    至于糕红家说的挑嘴不干活……没嫁人的小姑娘娇气点很正常了,等生了孩子就好了。

    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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