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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魔尊你就这点出息?》210-220(第4/18页)
嫩芽在冷冷春风冒出头, 如铁枝干上冒出几点绒绒的新绿。
“咔嚓。”
逢雪低下头。
脚下踩断的不是枯枝,而是一截从枯叶里伸出的肋骨。
这一声惊起死寂荒林, 一阵熟悉的嗡嗡声响起, 成群结队的蛊虫呼啸成雾, 从骷髅黑洞洞的眼孔里钻出。
逢雪捏诀,大风吹得蛊雾东歪西倒, 待蛊虫再聚集,她仰头喝口酒, 酒液猛然挥洒, 黄符蹿起条火蛇。
空气中弥漫淡淡的焦臭味。
蛊尸噼里啪啦如雨落。
逢雪从树上跳下, 用剑挑起一只虫子,放在眼前端详。这似乎是南疆那边的蛊,以血肉为食,但离开南疆瘴雾, 便容易死亡。
头顶忽然坠下条五步蛇蛇身。
抬头看, 毒蛇、巨蝎、彩蛛就挂在树梢林端,大部分被斩作两端, 有少数仍活着, 匍匐在树干枯叶上。
这都是剧毒之物, 咬一口就会送人归西,但都不该出现在此处。
逢雪身上还带着叶蓬舟送她的避毒囊,便无惧毒虫, 走入树林深处。
暮色渐深,林中昏暗无比, 时不时踩到一截干脆的断骨,或是蠕动的蛇段。耳畔响起风声,她悄无声息挪动脚步,抽出长剑。
剑华如雪,与一条长杆撞在一起。
对面人咬牙切齿瞪着她,大手一挥,几只黄鹤骤然出现在昏暗林中,振翅飞来,倏尔变作几枝羽箭,射向她的要害。
逢雪往后下腰,避开羽箭,瞥见天空金翅羽雕盘旋不散,将长剑一抖,震开来人,后退数步,说:“我不是白花教的人。”
长杆在空中微顿,对面人狐疑不定地望着她,“你是一个剑客。”
逢雪颔首。
“快走快走!”那人放下长杆,“没瞧见这儿都是毒虫嘛,此处不是善地,早早离去!”
逢雪挽剑收回鞘中,缓步靠近,打量着他。
这人打扮是个赶羊的羊倌。白毛巾抹头,身上穿着一身灰不灰黄不黄白不白的羊皮袄子,腰间挂着赶羊的鞭子,手里提一条竹竿。
黝黑皮肤,满脸皱纹,看着忠厚老实,路边牧羊而过,不会叫人多看一眼。
“这儿怎么了?”她指着地上的散落的白骨,低声问。
“毒虫咬死人了。小姑娘,快走吧,被咬一口我可救不了你。”羊倌不再多说话,蹲在地上,在灌木丛中寻找什么。
“我这有避毒物的药丸。”
蹲在地上的人抬起脸,轻啊一声,“你不是个江湖剑客?”他神情恍惚,后知后觉意识到,方才剑客张口就撇清与白花教的关系,说明她不可能是个普通剑客,他眼神陡然锐利,“你是谁?”
逢雪拱手,“师从青溟。”
羊倌松了口气,“原是青溟山的小道人。”他卸下心中防备,伸手接过黝黑药丸,把药丸塞在羊皮袄子里,“我们指挥使也是青溟山的人咧。”
“这儿发生了什么?”
“中了白花教这伙贼子的道了。”羊倌自报家门,“我在镇厄司当差,别人喊我叫放羊倌王四,最近管队发现有白花教动作的踪迹,让我们跟着贼子,趁机一网打尽。我中间耽误一会,被几个小孩子缠住,来迟了一小会,来的时候,只看见这满地的尸体。”
从地上捡起块令牌,他摊开手,数枚令牌被一根草绳挂住,“除了我,全折在这儿了。若是我早来一点,”他攥紧掌心,手背青筋迸出,半晌,才不甘地承认:“也许我也变成一堆骨头了。”
逢雪问:“你接下来想作何打算?”
王四道:“我要回据点,向薛百户汇报此事。”
“镇厄司的据点就在附近?”
“是啷。不过先得把弟兄们的尸骨收敛。”
逢雪:“我来帮你吧。”
王四看她一眼,“小心些毒虫。”
他拿出张泛黄羊皮,捡起地上一根散落的腿骨,“这是队里的卖油郎赵大柱,他是个瘸子,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你瞧腿骨生得多粗壮。”
一根根捡起凌乱的骨头。
“这是柳娘子,原来女人的骨头这样轻巧纤细,她做的豆腐可是一绝。”
他低着头,看手里握紧的手骨。手骨被人粗暴折断,折痕骨茬分明,上面交织虫噬蚁药的痕迹。
俯身将手骨轻轻放在羊皮上,王四苦笑:“真可惜,以后再也尝不到柳娘子做的豆腐了。”
老汉低着头,捡拾满林滚落的枯骨。
这些镇厄司卫毙命不久,但血肉被毒虫啃咬一空,骨头咬得满是空洞,变得异常疏松脆软。
逢雪动作小心地捡拾遗骨,偶尔听王四认出同僚身份,嘟囔几句,声音里含着低沉而模糊的哽咽。
仿佛穿林的风声。
把能找见的骨头堆在羊皮里,王四叠起羊皮四角,将它背在身后,道:“小姑娘,你人真不错。我要去据点了,要不你和我一道吧,白花教那帮人阴险歹毒,跟闻见血气的豺狼一样,要是发现你和我们混在一起,说不定会对你怎样。”
逢雪点头,“我也有事想告诉镇厄司。不过,就这样带我去据点,你不怕我身份有假,实际是白花教伪装的?”
王四借着月光打量她,不由摇头,“小姑娘,白花教哪有你这样的?”
两人结伴同行,往镇厄司的秘密据点行去。
王四使了个小法术,变出十几只白羊,依旧作他的赶羊老倌。这次他心绪凌乱,变得羊多有纰漏,有的羊长了五个蹄子,有的羊生着两条尾巴。
但索性是荒郊野外,夜半更深,也吓不到旁人。
“你赶羊也有模有样的。”
王四听到,笑了笑,“我从小就跟着我爹放羊,我爹跟着我爷爷放羊。”
“这还是门祖传的手艺?”逢雪忽然心生好奇,“你是如何加入镇厄司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
他们世代赶羊,但羊是属于地主的。一头羊,比人命更值钱。
每每他早起,长杆挥动,驱赶羊群到绿草丰美的山坡上,小心伺候着他们,日晒风吹,不敢怠息。
有一次,他把羊赶到山上,坐在石头上望着羊群发呆。
日头渐上,和煦日光照在身上,稚童不知不觉就打起哈欠。每天将羊赶回羊圈后,他还要随父亲一起去主人家做工,扫地挑粪、锄土浇水,忙到半夜才得歇息。
这对于七八岁的孩童,太过繁重,不知不觉,他就趴在石头上睡着了。
一觉黑甜无梦,待到醒来,日影已经西移。
吓得小童惊起一身冷汗,连忙把羊群赶到一起,数着羊的数量,“一、二、三……十、十一……”
数来数去,都少了一头。
想到被主人家发现丢羊的下场,他不禁浑身颤抖,牙齿咯噔作响,头顶悬着的红日不再温暖,变成一道索命符。
金乌往下坠一点,他离阴曹地府便更近一些。
小童惶惶无措时,忽然在地上窥见一个蹄印。他脑中闪过灵光,沿着蹄印往前,在山石碎叶间,找寻羊留下的一点点踪迹。
一枚蹄印、一根羊毛、一点被啃去的嫩芽。
终于,在溪涧旁,他找到了那头羊,免去一顿毒打,保住自己小命。
“这是我第一次用索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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