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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

    企业成长,从来都不乏困境瓶颈。

    万云也累了一日,洗过澡后,坐下来打开电视机,和周长城一起放松心情,电视里也在播放着那首脍炙人口的歌:“船儿弯弯入海港,回头望望,沧海茫茫,东方之珠,用抱着我,让我温暖你那苍凉的胸膛”

    这阵子,每天都能听到这首充满柔情的歌曲《东方之珠》。

    万云觉得很奇妙,她靠在周长城肩上说:“城哥,香港回归,更应该是香港人的事,可这样的歌却是个叫罗大佑的台湾人写的,还写得入心入肺,我听着都感动。裘阿姨说得对,我们华人真奇妙。”

    周长城坐在沙发上,和妻子互为支撑,背后看的话像个“人”字,听着这首歌的结尾,是苏格兰笛声渐渐远去,笑言:“因为歌词里说了,‘请别忘记我永远不变黄色的脸’。”

    第236章 第 236 章

    两岁的周之慎, 是个小烦人精!

    不让他躺地上,他非要躺着,好话赖话都说遍了, 就是不肯起来!妈妈说他是只赖皮猪!

    墙角的插座和插头, 也被周长城用小塑料片粘起来了,生怕他伸手指头进去抠。

    家里的热水壶要放在高高的地方,不能让他碰到。有些手指大小的玩具,也怕他塞到嘴里去, 天天都要叮嘱八百回,不能往嘴里和鼻孔里塞东西。

    院子里的小鱼儿也被周之慎追着不停游动,一个月不到,捞出三条锦鲤, 又换了新的进去。爸爸要动手打他屁股和手心的时候, 他就双手抱住脑袋, 抬着头, 一双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人,可怜又可爱, 像只淋湿的小狗,直把人给看得没了脾气。

    还有,好多好多零碎的小事情,为了这个日益调皮捣蛋的儿子, 万云恨不得长八只眼睛盯着他,就怕家中一点小玩意儿就让孩子受伤。

    但是孩子调皮归调皮,撒娇的时候一点儿也不收着,抱着爸爸妈妈的脖子猛地撞到脸上, 亲上去,发出响亮的一声“啵”:“爸爸妈妈, 我全世界最最最喜欢你!”

    小孩儿在这个狗都嫌的年纪,不停地伸出自己的手脚去探索世界的边界,及试探爸妈的容忍力。

    万云和万雪抱怨孩子难搞的时候,问她:“姐,以前甜甜是不是也这样?我感觉自己,还有连带着阿英姐都要看不住孩子了。你不知道那小王八蛋一天到晚有多能跑,跑起来追都追不上!”

    气到头上时,万云连亲爱的儿子都骂了。

    “说起来好像也是有一阵这样的,不过甜甜不跑,她就是嘴巴厉害,从小会说话又会吵架,那嘴叭叭叭有点儿什么事儿就说个不停,从早上她起床,到晚上睡觉,就没停过,原来县里那家属楼全是她的声音,吵得我脑袋疼,恨不得把她嘴巴封起来。不过大人让她不玩水不跑出门,她还是很听话的。”万雪想着现在家里会乖乖帮忙洗碗,还会给自己倒水的小棉袄,心里就熨帖,最难带的那几年已经过去了,“孩子就是两三岁时讨人嫌,过阵子又好了。”但是她又忍不住打击妹妹,“等他上学做作业了,你们两个又要发狂。”

    真是头大,能怎么办?周长城万云这对爹妈也只能爱且忍着,又不能把他塞回肚子里去。

    那阵子夫妻两个说到儿子就摇头,恨不得他立即长到五岁送到幼儿园去,小伙子一岁多的时候明明奶香奶香,说话萌萌的,现在怎么一下子就开始长大磨人了?

    周之慎就这样恣意快乐地成长着,再也不像父母当年,物质匮乏,刚学会走路就要帮家里干农活,而是吃穿不愁,什么都有,虽然活泼爱动了些,但并不是小霸王脾气,哄爷爷奶奶特别有一手,有奥特曼玩具也要跟爷爷一起玩,直到爷爷奶奶开始带他画画练字,他才慢慢能定下来一点点儿,可别说,小之慎安静握笔的时候,侧脸看上去,就是个小型版的周长城。

    自己的孩子就是个宝,多看几眼,爸妈再气也气不大起来。

    万云觉得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把这小猪尾巴送到桂老师和裘阿姨那里去,她一个人在茶室里安静地算算账、看会儿杂志、喝喝茶,谁都别来打扰她,客户别来,丈夫也别来,原先计划着找地方开第二家连锁餐厅的事儿,都被她暂时搁置了。

    三十岁的女人不一定需要好多钱,但一定很需要自己的空间。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的时间少,所以才凸显得异常珍贵。

    周之慎年纪小归小,审美还是有的,他喜欢一切长得好看的人,包括董孝武叔叔那个新交的女朋友素君姐姐,素君一到茶室,小屁孩就粘着人家,还要素君抱他,和漂亮姐姐说悄悄话。

    素君脾气好,何况小孩儿长得唇红齿白的,笑起来招人疼,她只要过来找云姐,就会给之慎带点小零食,牵着他的小手出去走一圈。

    刚开始,万云觉得董哥跟这个叫素君的女孩儿估计不到三个月就得掰,但到目前来看,两人感情似乎还挺稳定,董哥身边没有再出现过其他人,所以每回素君来茶室找她,她都是满是笑容招呼的。

    有一日,董哥似乎要去办什么事儿,但没办法带素君去,两人一同出门,就把人放在万云那儿了,说等会儿过来接她。闲云茶社刚好到了一批从定安市发过来的山货,要慢慢装礼盒,万云自然答应,顺道让素君帮忙。

    素君并不是那种五谷不分的人,她在情绪上有点钝,做这些琐事很坐得住,礼盒装了半日,人也累了,万云喊她休息一会儿,大热天的,容易上火,就泡了罗汉果花茶来喝。

    素君吹凉手上的茶水,和万云说:“云姐,我想去学开车。你觉得好吗?”她就是看万云方向盘转得顺溜,去哪儿都方便,九十年代女人家开车还是挺威风的,素君自己也跟着眼馋了,“武哥说,等我学会了,就给我买辆车。”

    “去呀,想学什么就去学,我最近也在跟周长城一起学英语呢。”万云顺道表演了几句“价格多少”“帮我拿过来”之类的小短语,又笑着鼓励这个年纪不大的姑娘。

    如今回过头去看,万云觉得自己从前就是鼓着一股莽劲儿去生存,捞着什么就是什么,根本不讲究方法论,像个傻姑,现在过了三十,明白知识就是力量,知识还能作为生存技能,又笑,“董哥对你可真大方。”

    朋友们叫董孝武是董哥,素君特别一点,是叫他武哥。

    而且董哥是能挣钱,但给女孩子花钱买车还是头一回。

    这个女孩子对董孝武来说是真的特别,万云决定更要与她好好相处。

    素君似乎有些不大自信,秀丽年轻的脸庞带点羞涩:“我怕我学不好。”

    “千万别给自己留‘学不会’这个退路,就是要告诉自己,无论要付出什么努力,一定要学会!”万云给她倒了杯红茶,“我刚开始开这个茶室的时候,连红茶绿茶都分不清楚,还有什么发酵半发酵,现在还不是也能说点门道了。素君啊,事在人为。”

    这话说得素君有了点信心,她点点头:“那我明天就去报名,我们住的楼下就有个驾驶学校点。”这姑娘脸上的那点娇怯,别说男人,就是万云也觉得赏心悦目,真是好看,也不知道董哥从哪儿挖出来的人物。

    两人正说着话,门外的徐菲从红色的士车上下来,走到了茶室的玻璃门面前,她穿着飘逸的长裙,脸上戴着遮住半张脸的墨镜,大红色嘴唇,头发盘起,妍丽非凡,手上还拿着新款的手机,一副时尚摩登女郎的打扮,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打量这个神采飞扬的女郎。

    “万老板,你这儿是不是有云南普洱?我要五盒。”徐菲推门进来,墨镜也未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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