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御厨的小饭馆[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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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总出身不太好,是这么多年来靠着自己一步一步白手起家走到这个高度的,他看着眼前这家外观跟星级酒店有着巨大差别的店,只想起了自己以前的奋斗时光。

    于父没想到对方不嫌弃,忙说:“何止不错,不夸张的说,这是整个溪城最好吃的店了,我让助理拿了位置,不如我们进去再聊?”

    店里座无虚席,助理虽然早早来排了队,其实也刚刚才点完单,菜还没被端上来。

    常总打量着四周,布局整洁,简单舒服,他用手指擦了下桌子,干干净净,没有灰尘也没有油脂。

    常总对这家店的好感度又上涨了些,他饶有兴致地续着前面的话题:“这是溪城最好吃的店?可来之前我让助理查了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排在溪城美食榜首的店似乎是御水轩。”

    老板不可能记错,而对面的也是公司老总,总不能指责对方说是人家错了,常总助理深吸口气:“应该是我查错了。”

    于父摆摆手:“哎,你没查错,现在网上的溪城美食榜榜首确实是御水轩没错,甚至在我没吃过这家店之前,我也觉得御水轩是最好的,但在我吃过之后,几乎每晚都在遗憾,为什么不能早点遇到这家店。”

    于父的夸张描述让常总一下子拉满了期待:“那我可要看看是不是真这么好吃了。”

    没多久,饭菜被端上来。

    跟人谈合作,最重要的是把牌面拉满,再加上店里的菜式也不算多,于父让助理把所有菜都点了一份。

    饶是常总有了心里准备,但看到后还是免不了一阵惊讶。

    常总自己就是个喜欢美食的,这些年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各地飞,自然也尝过不少各地的特色美食。

    然而即便见了再多,此刻却觉得吃过的所有美食,外观都不如眼前摆着的佳肴。

    细细对比的话,这家饭馆的饭菜甚至比人均五位数的饭店还要好看。

    其中最直观的当属山茶花酥和菊花豆腐了。

    之前谈生意,就要合作方邀请常总去过百味楼。

    他记得,百味楼也有一款山茶花酥,原以为那份已经够美,没想到眼前这份更甚。

    至于菊花豆腐就不用说了,作为国宴菜式,几乎是有点名气的高级饭店都必备的菜式。

    不可否认,能作为国宴菜,菊花豆腐确实有它的优点:美、优雅、从外观上就透露出本国的风雅,而且配上精心熬制的高汤,连普通的豆腐都变得极致美味。

    只是有时候见多了,便习以为常了,再见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惊艳。

    然而当常总看到同一个碗里一灰一白的两块菊花豆腐时,露出了久违的惊叹。

    竟然,还可以这样创新?!

    “居然这么好看?”

    常总感叹,面前的菜式除了摆放好看外,色调也是一绝,明显能感觉到厨师对食材的了解程度以及对火候的超绝掌控力。

    “不止好看,还很好吃呢,赶紧趁热先吃吧。”

    于父看见常总的反应,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管最后能不能谈成合作,带他来庄记这番举动总没错。

    况且,也能让常总看看,他溪城虽然落后了点,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

    作为溪城人的骄傲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到了这地步,能否签下合同反而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用餐时刻,常总一一将桌上的菜品尝了一遍,每吃一样,都会露出震惊的神情。

    因为每当他觉得前一道菜的味道好吃到无法用语言描述、应该是所有菜式里的天花板时,下一道菜总会刷新他的认知。

    到最后,只剩羊排还没尝试。

    常总最喜欢吃的食物就是羊肉,不过也因为羊肉难处理,要是处理得不好,就会有一股羊膻味,一点羊膻味就能让他难受好几天,所以不是别人吃过且推荐的羊肉,他一般不吃。

    也因此,他的一些好友常常对此感到不理解,谁能想到一个对羊膻味那么敏感的人,羊肉竟然会是他最爱的菜呢?

    对此,常总只笑笑,说大概是因为他第一次吃的羊肉就没什么羊膻味吧。

    不过现在,在尝过前面那么多菜的铺垫下,常总隐隐觉得,这份香酥羊排不会差到哪里去。

    就试试吧。

    常总拿起一旁的一次性手套戴上,捏起一块羊排。

    羊排通体呈现出一种诱人的金黄,闻起来还有种炸制过后的特殊香气,油脂香混着羊肉的特殊鲜香,常总就轻嗅了一下,身体里的馋虫就被勾了出来。

    闻着就好香,好像还有卤料的香气。

    常总做了下吞咽动作,张嘴就朝羊排咬了一口。

    牙齿咬破酥脆的外层,率先触碰到的是一阵炸过的焦香,而后有微烫的汁水迸溅,这是……里面的羊肉竟是嫩得爆汁!

    又烂又嫩,满嘴都是卤料的香气,完全没有羊膻味,味道很绝!

    而且这块羊排外表那层酥脆是薄薄的,香脆的同时又不油腻,常总讶异地盯着这块羊排看,内里的肉炖得烂到拉丝,没被扯下的肉连着骨头,带着一些香喷喷的油脂松松地晃荡着。

    常总不是第一次吃炸羊排,但却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炸羊排。

    其他店的羊排总是吃了没几口就开始觉得腻,而同样经过高温油炸的羊排,庄记的就不会。

    那是因为庄凝冬在做这份炸羊排时,是在羊排上裹上干粉炸,而不是裹上厚重的面糊。

    挂面糊可以锁上水分,通常是用来炸生肉的,并且炸过一遍之后要复炸第二遍,而庄凝冬做的这份羊排,事先已经卤了一遍,肉已经足够软烂,如果此时再长时间炸制的话,不仅里面的肉就会发柴,羊排中的肥油也会变得更腻。

    “这羊排里面的油真的太香了!”

    常总吃得停不下来,软乎乎的油块挂在羊肉上,化出来浓郁的香气和嫩肉混在一起,别提多好吃了。

    于父刚刚咬下一大块肉,吞都没吞就连忙附和:“这份香酥羊排是新上的,我也是第一次吃,没想到这么好吃。”

    一开始于父吩咐助理把店里所有的菜都点一份时,并不知道店里新上了香酥羊排,如果他知道的话,反而会交代助理不要点。

    因为除了这份新上的羊排,其他的菜式他都尝过,可以保证所有菜式的味道都是顶尖的,倘若这里头,出了一样味道一般的菜式,那么印象多多少少会打折扣。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出现,最好的做法当然是不点新品了,不过现在看来,真是多虑了

    常总吃着吃着,还用筷子拨了一点乳白色的油脂到松软的白米饭里,和着一起吃,清香的饭粒油津津的,巨香!

    吃到最后,他甚至连一次性手套上沾了的味道都想吮一下。

    这个念头刚出来时,常总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自从赚了第一桶金后,他就没再有过温饱方面的问题,再加上长期以往居于高位,自然有着成功人士该有的体态和举动。

    吮手套实在是太失颜面了。

    他刚才狼吞虎咽到从来没吃过饭的模样就已经够失态了。

    现在是万万不——

    然而他还没想完,手指就已经自动送进了嘴里……

    常总一愣,下意识抬眼看向四周,才发现于父他们几个人都在看着自己。

    “……”

    常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我以为我没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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