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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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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战争的结局。

    C区战区天光大亮,旗帜高高扬起,永不坠落。

    年轻军官的军靴踩在地面,脚步不稳,防护服遮住大半张脸,全身浸在密不透风的窒息里,宛如出鞘的刀锋。

    薄雪覆在黑木锈迹斑斑的尸首上,黑木眉心的血洞触目惊心,尚未闭合的眼睛凝望着故土的方向,胸前还夹着妄想寄给未婚妻的书信。

    年轻军官肩背僵硬,他弯下腰,水花没入肩颈衣领,伸手覆在尸体的眼睛上,喉管酸涩,声音轻不可闻:“抱歉,我会代你向她问好。”

    没出几秒,沉重的脚步声越发临近,狙击手笑意疲惫,唇瓣张合。年轻的军官站直身体,神情冷漠,倾听着狙击手的汇报,微屈的指腹还凝着血污。

    取得胜利后,联邦士兵却气氛低沉,提不起精神。似乎过了很长时间,雀跃的口哨声带动了其他士兵的精神,他们互相拍着对方的肩背,士气高涨,拉高声音:“我们赢了!!!”

    年轻军官给予狙击手肯定的回覆。

    等到狙击手奔向队员时,年轻军官收起面上的情绪,身上裹着坚硬的盔甲,却不敢再看过往并肩作战的队员,目光不聚焦地落在天边的余晖。

    沈涅交代完其他事项,自然来到林砚身边,他没有说话,安静陪着林砚。

    C区战区胜利的消息传到了首都塞斯。

    预计六年才能解决的战事,却在三年内取得了重大的胜利。纸媒大肆报道吹嘘,刊登在大字报。

    邦联推出的代表灰头土脸,刚下飞机,北风吹走他的帽子,露出了毛发稀疏的头颅。这一幕被联邦网民得知,这位两国和平的使者获得了亲切的称呼。

    能在举联邦欢庆的日子占据纸媒大字报四分之一的是生物基因界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这位明日之星是生物基因界所有混子研究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出身于爱尔德家族,天赋异禀,年仅二十四岁,在基因学领域获得了诺奖,迄今为止,是诺奖的最小得主,又是爱尔德家族新一任的家主。

    据小道消息,这位家主虽年轻,但心狠手辣,六年时间,夺了父亲的权,送父亲进了精神病院。年轻的家主穿着白大褂,气质矜贵冷欲,金瞳冷漠,声线平直,回答了几个问题。

    突出重围的记者言辞犀利,话筒怼在爱尔德新任家主的面前:“爱尔德的前任家主,也就是您的父亲,是您亲自送进精神病院的吗?”

    年轻的家主声线冷漠:“无可奉告。”

    还没等记者反应过来,爱尔德家族的保镖护着年轻的家主离开研究所。青年记者实在不想好不容易见大人物一面,却没能挖出更多的消息,拚命挤出人群,气喘吁吁道:“爱尔德前任家主重病,爱尔德夫人长达五年没出现在公众面前,是生病还是自。杀?”

    爱尔德夫人曾经只靠脸,就和大皇女索菲亚并列为联邦明珠。她出身高贵,天真活泼,对爱尔德家主一见钟情,追求八年,成功嫁给爱尔德家主。

    爱尔德夫人是个文学家,但没写出什么名人名言。这辈子最著名的名言就是,如果人生没有爱情,人就是腐朽的骷髅架子。也难怪每个记者提到她的时候,都遗忘了她的名字,用爱尔德夫人称呼。

    年轻的家主没有理会记者的挑衅,他坐上私人飞机,走进房间,埋进衬衫里,鼻息粗重。

    研究所的灯泡亮了又暗,顾烨的身躯逐渐抽高壮实。可时间没有减轻他的思念,反而加重了他的渴望,可他手里连林砚的照片都没有,只有当年偷拿林砚的衬衫——很早已经褪去香味的衬衫。

    顾烨先是回到了爱尔德的庄园。

    风筝永远都不会倒,爱尔德夫人还在放风筝,她的时间好像停留在发现丈夫出轨那天,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永远放着风筝。

    顾烨盯着母亲看了几秒,他明明知道母亲什么都不懂,顿了顿,还是道:“我要去见他了。”

    爱尔德夫人收了风筝线,她如同孩童一样,歪了歪脑袋,笑容天真,不谙世事:“小烨。”

    无论是她的丈夫在她的儿子身上做活。体实验,还是她的儿子将她的丈夫送进精神病院。可她什么都不知道,永远天真,永远放着风筝。

    顾烨朝她点了点头,转身离开,还没走出庄园的时候,听着身后爱尔德夫人欢乐的声音:“小烨,我记得,妈妈记得,你是不是要上军校,找你的心上人。人世间不离开爱,妈妈支持你,妈妈永远支持你。你爸爸肯定不支持你,别管他,妈妈给你钱,妈妈永远支持你。”

    顾烨蓦然回头,金瞳落在爱尔德夫人的身上。

    爱尔德夫人穿着繁复的宫廷纱裙,站在挤满鲜花的庭院,笑容灿烂,泪眼婆娑,手上还牵着风筝线:“小烨,妈妈会去教堂帮你祈祷的,上帝会让小烨心想事成的。”

    她彷佛一瞬间又恢复了记忆,想起六年前那个秋夜。落满杂叶的庭院、相叠丑陋的两道身影、隔间里的生物研究,伤痕累累的孩子握着她的手,对她说:“妈妈,我喜欢上了一个人,我想去找他,想为他奉献上我的忠诚。”

    可因为这场变故,她的孩子永远困顿在秋夜。她的时间也永远留在那天晚上。

    她什么也没留给她的孩子。

    只留给她的孩子一脉相承的固执和执着……

    塞壬小镇。

    和塞壬两字完全不同,这个小镇还保持着联邦几十年前的建筑风格,没有任何科技感,白墙红瓦,青石板,镇口紧紧锁着,封闭意味严重,巷道上没什么人,墙体脱落,空旷寂寥,到处透着股老化、腐朽的气息。

    林砚重新踏入小镇,他望着脱皮的墙体,脑海里浮现出当年的情形,手脚僵硬,黑眼睛重新转向中心广场干涸的水池上,始终没说话。

    年轻士兵没察觉到长官的情绪,四处张望着,却迈着脚步,老实地跟长官的身后。

    沈涅不动声色地望着林砚的神色。

    裹着白色长袍、脊背佝偻的老人扶着墙体慢悠悠地往前走。

    林砚垂下眼睛,自觉让出条道路。

    老人似乎才察觉到小镇来了生人,没精打采地往上瞥了眼,目光突然停在林砚瓷白的面颊上,瞳孔骤缩,慢半拍抬起脑袋,动了动唇舌,神情恍惚道:“阿砚哥哥。”

    林砚猛然看向老人。

    老人的面部完全暴露在眼前。

    其实也算不上老人,约莫三四十岁,但他的身体佝偻,身材消瘦,精气神也弱,面色萎黄,皱纹沟壑深重,下拉着唇线和眼角,沾了点闷闷不乐的苦相。

    林砚足足愣怔了好几秒,目光凝视在中年人的眼角痣上,喉管干涩,唇瓣张了好几次,却吐不出任何的话。

    士兵人高马大,惊奇瞪大眼睛,目光来回看了两下。中年人却摇了摇头,他重新低下脑袋,扶着墙就要离开:“老眼昏花,老眼昏花。”

    沈涅注意到林砚的神情,他转向士兵,笑着分布任务:“我和林队长检查南面,挑两个人守在镇口,其余人检查北面。”

    士兵们人高马大,步子也迈得快,接了命令,四散开来。中年人的腿脚似乎有些问题,跟蜗牛爬似的,扶着墙体,挪动着身体。

    林砚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直勾勾盯着中年人的左腿,黑眼睛似有若无地蒙了层雾气,身形微不可察晃了晃,如梦初醒,艰涩开口:“小豆子。”

    朗洛小镇里的那群孩子,有的孩子生来体弱,缩在角落里,比凳子还要矮小,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眼角带痣,看人时,羞怯的抿了抿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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