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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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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西式洋房。

    傅斯霆万万没想到里面会是仿古中式风格。鱼池里养了锦鲤,客厅整面的红木博古架上有古董青瓷。书房里酸枝木架上是线装书,黄花梨书案上砚台里的墨早已干涸,狼毫笔悬在笔架上。

    卧室铺着缅甸花梨地板,赤脚踩上去会发出空洞的回音。床也是中式的,四柱床挂着素纱帐子,夜风吹拂纱幔飘荡。

    要怎么说……

    住在这种地方,真怪不得厉非想重新买房装修!

    实在是这个风格,大半夜也太有点每个角落都渗出阴森气息的感觉了!诚然,屋里每一件桌椅都是名贵的木材,物件古董更不必说。但可能是别墅太大的缘故,本来就空还布置成这样,真有点要了命的中式恐怖的感觉。

    偏偏厉非的气质又正好是公认的“民国片是他的统治区”。

    以至于明明穿着英伦风红格子毛衣,手心也是暖的。但从融进这个房间的那一刻起,就莫名给人一种……幽宅怨鬼、民国旧影的感觉。

    但再怎么中式恐怖,来都来了。

    傅斯霆直接大义凛然地喝下茉莉花茶,吃了糕点。一一参观过没开灯时一间比一间吓人、开了灯仍旧民国旧宅味儿很重的一楼二楼房间。

    拿了浴袍,在华丽但鬼气森森的浴室里洗漱完毕。

    他现在是有男朋友的人了。

    哪怕这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恐怖宅子,而厉非是里面一辈子不愿意放他走的鬼,他也无所畏惧。

    是,他的小公寓倒是一点都不阴森。

    但小公寓里没有厉非,不吓人他也完全不想回去。

    傅斯霆洗好出来,厉非就在外面的客厅等他。明明宅邸有那么多客房,厉非还是牵着他的手不由分说就牵去了自己的卧室。

    纱帐的床上已经放了一床新被子和新枕头。厉非笑笑:“不介意再做我一晚的抱枕吧?”

    看起来有点硬的床,其实却很柔软。

    傅斯霆躺得很老实,一动也不动。直到厉非关灯,把他稳稳抱进怀里:“睡了。”

    “嗯。”

    他实在没忍住,指尖轻轻搭上了紧紧抱着他的手臂。

    没别的了,乖乖当抱枕。

    虽然大家都是成年人,大晚上的睡在一起发生什么也无比正常。但傅斯霆很清楚,厉非今天完全是看他临走时依依不舍的样子不忍心,才肯带他回家的。

    一些事情总要水到渠成,而不是任由欲望和冲动纵容贪婪造次。他不喜欢那样,厉非应该也不喜欢的。

    总有一天要更进一步。在这之前,他心甘情愿多当几天抱枕。

    夜色安静。

    别墅区万籁俱寂,但傅斯霆一时没能睡着。

    缠着他的手脚又烫又紧,看起来也是顽皮不想睡。一直在蹭蹭他的脖子,有时候还顽皮地咬上两口。

    其实厉非私底下挺热情的……

    这句话乍听起来不太符合一贯的刻板印象,但傅斯霆仔细想想,社交软件是厉非主动加他的,搂腰坐腿亲吻也是厉非主动,表白也是厉非,要抱枕蹭蹭的还是他。

    一个其实并不孤僻,而且喜欢活体抱枕的人,为什么会在这种阴冷的地方孤零零地生活。

    “厉非。”

    “嗯?”

    “你平常,一个人住这里……不会怕么?”

    “还好。”

    屋内片刻安静。

    “其实以前,这座宅子里以前会有管家和住家家政居住。十四岁之前,沈明德也会时不时回来住,比现在有人气得多。”

    “那后来,为什么变成这样了?”

    “有很多原因吧,”厉非笑了笑,“你要听吗?但并不是一些很有意思的故事。”

    “我想听。”

    “我想听你的故事。”

    厉非知道,很多事情傅斯霆想要问他很久了。比如如果是真关系亲密的父子,儿子为什么会时不时直呼沈明德姓名,为什么对自己父亲要“见鬼说鬼话”。为什么港城拍卖会上,父亲会和儿子互相举牌抢母亲的遗物,而不是一致对外。

    除此之外,他也还欠傅斯霆很多事情的解释。

    厉非努力想了想:“要从哪里开始说呢?”

    ……

    傅斯霆有些晃神。

    人们茶余饭后谈论沈明德和厉晴、莫小谷之间那场轰轰烈烈、头版头条的感情纠葛,从来只会为厉晴、为莫小谷母子感叹不值。

    沈明德在故事里当然是绝对的渣男,而厉非呢?

    厉非曾经作为“既得利益者”被网暴过,但后来岁月流逝,网友们回归理智,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无辜。

    但也就只是无辜而已,没有人会觉得他可怜。

    毕竟他的处境和莫小谷的儿子一比,莫小谷的儿子从小没有父爱、被沈明德嫌弃。厉非却有爸爸陪伴他长大,还在沈导演倾情投入的资源下被培养得那么优秀闪耀,顺顺利利地走上了一条无人可比的璀璨星途。

    更不要说,他还能从独生女富家千金妈妈那边继承祖父母的亿万家产。

    简直太爽了,年纪轻轻有才有貌、数不尽的财产挥霍。这么巨大的荣耀和利益下,又有谁会在乎他的人生故事。

    没人在意在他人生的最幼小脆弱的六年,人生观世界观都尚未成型的六年,就要眼睁睁看着最爱的妈妈如花的鲜活生命在面前一点点残忍凋零。

    厉晴从未对厉非灌输过对父亲的仇恨。

    但当她的脸颊从娇艳的玫瑰色变得枯瘦惨白,当她明亮的眼睛逐渐一点点失去希望。当她最后在病床上哭着说“我好后悔啊”的时候。她并不需要用言语教厉非什么,就已经给小小的厉非上了最沉重的一课。

    再后来,厉非在父亲身边成长,又在无数个寒暑长途地飞回祖父母身边。

    他们都众星捧月地爱着他,确实不假。

    厉非的每一次得奖、每一次生日、第一次开直升机、第一次潜水、滑雪、打猎,沈明德都在。任何外面的子女都无法威胁到厉非的地位。有自以为得到宠爱、跃跃欲试的,一旦被发现会立刻被沈明德打入冷宫:“凭你们也配和我儿子比?”

    沈明德的儿子很多。但被他叫作“我儿子”的,只有厉非一个。

    “但这里面其实有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我在六岁到七岁那一年,生过一场重病。”

    那场重病让厉非差点死了。

    挺过来以后,他关于厉晴的记忆一度变得很模糊。而那时祖父母双双年纪又大、身体也不好,为了唯一外孙能有人疼爱保护,不得不允许他的亲生父亲带走他。

    “妈妈的事我记不清了,爸爸对我也不错。所以后来很多年,我是正常爱着爸爸的……”

    就像世界上任何一个孩子,会真诚地爱着一个强大有能力、愿意满足自己心愿、陪伴自己、带自己去很多地方冒险的爸爸一样。

    尽管隐隐地,他还是会从祖父母强颜的欢笑里,看到他们对沈明德掩藏不住的恨。还是会在渐渐恢复的记忆里,逐渐发现事情的不对劲。

    大概十三岁时,厉非重新想起了一切。

    某著名导演一直说厉非是天才,说他十三岁的年纪演一个被仇家收养的少年,就能演出得知真相时人生崩塌、爱恨交织的痛苦和迷茫。

    痛苦和迷茫是相似的。

    可电影里的那个民国少年,隔着的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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