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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路过的怪物都要踹一脚》150-160(第10/20页)
样的姿态并不能折服现场的种族,反而让他们极度不悦。
最不高兴的还是会场里的血族。
不少血族的贵族朝这边而来,猩红的眼睛冷冽地盯着沈雾非,面上露出冷冰狰狞的笑,阴森傲慢。
“墨尔斯执事长,有肮脏的虫子进来了,应该直接打死,不必客气。”说话的是一个火红色头发的血族贵族,“血族君主的荣光不应该受如此侮辱!”
另一名血族贵族说:“打死多可惜,听说人类的血液比很多种族鲜甜,最适合成为血族的血食,或许应该将她送到高塔,成为血奴。”
血族会豢养血仆,但那些血仆都是签过契约的,安全有保证,活得虽然不自由,却也算衣食无忧。
血奴则不同,是完全的奴隶,生命没有保障,是被践踏的存在。
血族贵族们愤怒于沈雾非的胆大妄为,觉得她是故意捣乱,玷辱他们君主的王宴,同时也觉得她的血液确实有几分鲜美,隔着薄薄的皮肤,仿佛能嗅闻到属于人血的甜美的气息,莫名的有些吸引他们。
愤怒与对鲜血的渴望,滋生出无尽的恶意,恨不得将她契约成血奴。
执事长墨尔斯无视他们,作了个手势。
便见随同他而来的那群身穿盔甲的血族战士迅速围住沈雾非和灵音、天马独角兽,并强行将他们押走。
敢来这里捣乱,自然是敌非友,血族对敌人从来都是残忍的,将会撕碎他们的身体,吞噬他们的血肉,彻底地碾碎他们的基因。
就算灵森族问责,血族也不会在意。
在场的宾客们已经能预见两人的下场。
然而事情出乎他们的意料,当看到沈雾非抽出长刀,一刀将靠近的血族战士劈飞时,宴会大厅的宾客们睁大眼睛。
就连那些血族都吃惊不已。
执事长墨尔斯拧眉,察觉不对,他盯着沈雾非,沉默地将戴着的白手套解下,朝她攻过去。
他的速度快如闪电,肉眼无法看清楚他的身形。
这是血族先天的优势,强悍的体魄,无以伦比的速度,恐怖的暴发力,以及锋利的獠牙和利爪,让他们在战场上很少有败绩。
然而他的速度快,沈雾非更快,只见她提刀一劈,甚至没人能看清楚她做了什么,下一刻,就见到她手里的长刀已经抵住执事长的胸膛,若是他再进一步,长刀就会贯穿他的心脏。
虽然血族刀枪不入,但他们的心脏部位仍是弱点。
执事长僵在原地,垂落在身侧的手微微颤抖,血沿着手腕而下,从指尖滴落在地。
他惊讶地看着她,他们交手的时间不长,不管是他的速度,还是他的毒爪,居然都被她完全克制住。
那一瞬间,她身上出现一种强大的势,这种势令她立于不败之地,无法轻易攻破。
这样的势,他只在那些霸主身上见过。
能成为霸主的种族,身上都有这种强悍无匹的势,也代表其作为霸主的实力。
而且,她看起来游刃有余,完全没有出力。
她并未将他当成对手。
沈雾非缓缓收回长刀,说道:“现在,可以将人交出来了吗?”打都打过了,应该可以交人了吧?
执事长:“……”
血族:“……”
宾客们:“……”
执事长的实力不比血族亲王差,连他都失败,在场的那些血族贵族根本不算什么。
此时没有血族开口,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尴尬的沉默。
灵音唇角含笑,对这结果并不意外。
血族是极其傲慢的种族,按照正常的程序,首先他们只怕连王宴的邀请函都弄不到,血族不会给代表弱者的人类邀请函,他们绝对会被阻拦在城堡外,拒绝他们进入。
不如直接闯进来,打就是了。
万族狩猎场的规则是弱肉强食,没有比直接动手更能达到目的,强者也不需要遵守规则。
反正他们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参加王宴的。
执事长将染血的手负在身后,正要开口,一道不悦的声音响起。
“谁在本王的王宴捣乱?!”
宾客们神色微变,纷纷转头。
他们朝宴客大厅二楼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金色雕花的栏杆前,站着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
一个是穿着红色礼服的血族君主,一个是穿着黑色长袍的俊美男人。
沈雾非抬头,当看到穿着黑色长袍的男人时,她的眉头微微挑起——
第155章 万族狩猎场13
沈雾非很快收回目光, 看向血族君主。
她坦然地直视血族君主,说道:“我来找人,如有得罪, 请见谅。”
血族君主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这个人类嘴里说着抱歉的话,实则并没有多少歉意。
自他成名以来,还是第一次被如此落面子。
而且能勇敢地迎视他的目光, 不闪不避、毫无畏惧的种族已经很少, 怨不得她敢嚣张地闯入他的领地,丝毫不惧血族的威名。
血族君主面上虽有些不悦, 却未如宾客们想像中那般震怒。
强者的世界只看实力,实力决定他们的态度。如果来的只是一个弱小愚蠢的种族,并不值得他动怒,自然有臣属处理好;如果来的是一位实力不弱于他的强者, 自会让他正眼相待。
能打败他亲自挑选出来的执事长的人类, 确实值得他给一个体面。
执事长没想到会惊动他, 忙上前请罪。
在场的血族也纷纷低头作恭敬状。
血族君主冷淡地打量沈雾非, 并未因她的血脉力量太弱而有所轻视,偏首问道:“城堡里有人类?”
他并不清楚这点。
一名血族执事上前,低声道:“五个月前, 洛克亲王带来一个人类,因其血液鲜美,便将她赠予君主, 城堡与她契约为血仆,送入高塔之中。”
血族君主明白后, 看向沈雾非, 说道:“你要带走人类, 可以!不过你要的人类是城堡里的血仆,如果要带走她,必须先打败我。”
作为城堡主人,不可能让她直接带走血仆,对伟大的血族君主而言是个耻辱。
唯有强者才能从血族君主手里带走他的东西。
沈雾非有些惊讶,“诶,只要打败你就行?不需要金币赎吗?”
她都做好心理准备,这次要大出血,可能又要欠一大笔债务。
血族君主神色一僵,他看起来像很缺金币的样子吗?
是谁给她这种错觉?
虽然血族不算万族狩猎场中最富有的种族,但绝对不缺金币,血族贵族更是生财有道,每一位贵族都坐拥大笔的财富,更不用说血族的君主,光是他的领地,就有好几个金矿,专门为他炼制金币的工匠更有数万个。
贵族出身的血族是出了名的土壕,他们居住在华丽的城堡里,有精明的执事们为他们打理财富,他们的食物不仅有昂贵的人造血液,还能豢养血仆改善口味,活得格外滋润。
比起金币,他们更看重血族的荣耀和脸面。
对方都打上门来,区区几个金币就想将血族的血仆带走,未免想得太好了。
沈雾非说得耿直无比,一群血族听得怒气冲天。
居然拿金币侮辱伟大的血族君主,要不是打不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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