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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你我是第一日相识,我简直要以为你已经摸清了我的性子,刻意激我一激。”

    何欢笑而不语。

    “神秘莫测的沙漠,触手可及的危险,暗藏汹涌的局势,像我这种人又怎么忍心错过呢?”

    胡铁花:“……所以,你是决意要跟着人家往沙漠里走一趟了?”

    “正是如此。”楚留香已经收拾好行囊,含笑望着胡铁花,“至于花疯子你么,既然已经为了她在这里待了七年,又何妨再安稳的待下一个七年,下下个七年?”

    胡铁花朗声笑道,“在这待了七年,嘴里要淡出个鸟来,倘若你要去走一走钢丝,怎能不带兄弟一起?”

    “你去沙漠,插上翅膀才好飞。”

    楚留香闻言,“听起来,你好像也知道姬冰雁的位置?”

    “不错,我不仅知道,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你想去沙漠,可离不开他。等明儿一早,咱们就去找他汇合。”

    “咱们三个时隔多年,还能再聚,便是好事。”

    此厢在回忆往昔,何欢却悄无声息来到那小妇人房门前。

    边关小城物价极高,一水囊满满的清水,就足够换一缕忘却孽缘的香。

    胡铁花正与楚留香秉烛夜谈,忽而问道一股极少出现在边城的味道。

    “好香……”他喃喃。

    楚留香却迷茫:“什么香?牛肉么?”

    胡铁花眼头:“不是,是一种……花香?树木或者露水?唉,我也不会形容,总之就是不属于边城的一种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好罢,总归我是闻不到的。”

    第52章

    第二日一早,趁着气温适宜,三人准备出发。身为老板的小妇人听说他们要走,迎了上来。

    她如今再不复冷冰冰模样,面色比之以往要缓和许多。只见她走到胡铁花跟前,仰起头对他道:“多谢你往日帮衬,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今日离开,就带上这些干粮,以全这段情分。”

    说罢,给他往怀中塞了一方扎好的干馍,并一袋水。胡铁花说不出什么旁的话,只能笑笑收下,离开时还不忘与何欢抱怨。

    “何大公子,你这下可看到,人家对我简直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不容易盼我走,才有个好脸色。要是真听你的再去表一次情,才是真的面子里子都丢没了。”

    何欢好脾气道:“唉,是我看岔,不懂女人心,胡兄勿怪。”

    话到这里,楚留香不免看他一眼,只见他神态中怡然,看似叹气,实则没有丝毫波动,心中不免感到好笑:嘴上这么说,实际上看见花疯子吃瘪他才开心呢。唉,他对寻常萍水相逢的女子都这般关怀,对自己的亲妹妹,想必更是疼爱有加,决计不愿让她受一点委屈。也无怪何缨姑娘性格这般特别。

    另一边,胡铁花哼哼两声,现下没说别的什么。不过私下里与楚留香聊天提到:“你这……是从哪里认识的世家公子?我跟他说话莫名其妙就小心翼翼起来。想来家风也是一脉相承吧?所以,他妹妹是不是也是这个调调?你跟他妹妹……是认真的?”

    楚留香无奈:“瞎说什么,我与何缨姑娘是君子之交。”

    胡铁花翻个白眼,学着他的语调:“啊好好好,君子之交,为一封信就跑来沙漠的君子之交——”

    楚留香:“……我不全是因为那封信才会来这里的。”

    胡铁花揶揄时绝对不曾料到,楚留香也有被人委婉拒绝的一天。更不曾想,名扬天下的盗帅楚留香竟会将心落在一个基本没有可能的人身上。倘若他知道的话——

    大概会笑的更加大声,并道‘楚留香你也有今天’吧。

    ……

    在久居边关,格外有经验的胡铁花的劝说下,三人确定在去关外之前,需得先去一趟关内较为繁华的城镇,进行物资配备。路程前半段尚还有修缮七七八八的官道,可供马匹行进,再往后走,马蹄会深陷流沙之中,只能弃马,换上大漠的代步动物,骆驼。

    等到地方,三人合计时才发现,又需分开行动。胡铁花与楚留香要去找他们的好友姬冰雁,而何欢认为自己并不适合在场,不如做两手准备,去商行准备些物资。

    胡铁花以为,他这谨慎作风是无用功,姬冰雁根本不可能不与他们一起。而何欢只道:“多一分准备也是好的。再说,也不能来一趟沙漠,全凭香帅的朋友资助,至少于这些事上,让我略尽绵薄之力。”

    好嘛,这样一来,胡铁花再不好说什么。

    “我跟这些讲话文绉绉的人真是合不来,看见就害怕。”胡铁花嘟嘟囔囔往他所知的姬冰雁府宅方向走去。

    楚留香在后面慢悠悠道:“好金贵的毛病,是从什么时候染上的?被高亚男吓跑之后吗?”

    胡铁花奇怪的看他一眼:“还说君子之交,老臭虫,你怎么连八字还没一撇的大舅子都护上了?”

    楚留香摇摇头,“我只是看不惯你,既要强求不喜欢你的人,又要躲着喜欢你的人。人家真喜欢上你,你还避之不及。”

    胡铁花不由自主提高声线:“难道我是第一天这样吗,怎么突然就看不惯了?”他想到什么似的,又低声喃喃,“你的道德甚至都被带高了?这更可怕。”

    楚留香:“……”

    至于何欢,他本无意再去叨扰曾经的长辈,然而经过保定一遭,他已经明白,这世上的事情千变万化,人的行踪也飘忽不定,多年久别,往后的日子见一面便少一面。更何况,再见面旧人是否还是往昔模样也说不准。

    再加上,他的确小瞧了关外。如今,也只能靠前人荫庇,亡羊补牢。

    兰州,毗邻关外的城镇中最富裕的所在。

    有孩童随家长在街边叫喊买卖,手冻得通红,脸上仍带着笑。穿着狐裘的商人在街边漫不经心的遛弯,眼神也不给一个。何欢看向小摊上摆放的各样手串,随手拿起一串付钱。

    身后,有带着戏谑而轻快的声音响起:“我要是你,就挑最左边那串。”

    “为什么?”何欢轻声问。

    “因为,那串儿是这小猴子从我手里顺走的,你买下来不用花钱。”

    脸蛋红彤彤的小男孩嚷嚷:“明明是你说的,从你那儿拿到什么都是我的本事。”

    “是啊,”何欢身后那男子理直气壮搭着他的一歪头,露出一张浓眉大眼、俊朗而带着一丝孩子气的面容,“的确是你的本事,那讲价耍赖不也是我的本事吗?”

    他实际上已经三十余岁,一张娃娃脸却丝毫看不出来年纪,一如往昔。腰上挂着的酒葫芦一晃一晃,眯着眼睛的样子与他的名字如出一辙,恰似一只熊猫。

    他便是昔日快活王座下四使之一,熊猫儿。如今和气使宋离一并接手经营快活王在关外关内的剩余产业。

    何欢喊他:“猫叔,你的酒葫芦咯得我好疼。”

    “哎呦,我忘记了。”对方大大咧咧把葫芦往腰后捎了捎,继续懒洋洋的扒着何欢的肩膀,还锤了两下:“你这小子,这几年不见也没长个儿啊。”

    何欢:“……”

    “熊猫叔叔,你为什么非要垫着脚搭人家的肩膀,你不累吗?”古灵精怪的小孩笑嘻嘻拆穿他。

    被拆穿后,熊猫儿佯怒:“你这小鬼,哪只眼睛看见我垫脚,去去去,一边玩去。”

    那小孩子冲他伸出舌头做个鬼脸,就笑着跑远了。孩童的家长面上有些不好意思,“老板,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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