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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作者有话要说:

    汪白:所以今天没我?

    狼越:咱俩换换?

    汪白:没我就没我吧,我怕疼。

    本来想写狼末中弹的,但是没舍得,毕竟是亲儿子。

    狼越:就我是养子?那我走?

    第47章 死里逃生后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 以后不会再有谁, 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别胡说八道。”狼末哑着声,狼眸更是赤红一片。

    狼越不欲和他争辩, 也没有力气多说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好在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

    “哥,”狼越第一次这样喊狼末,“我死之后, 你就让大家一起把我吃了吧,我生前没能为狼群做什么,还总是和你作对……”

    “别说了, 我不想听!”狼末发出愤怒的低吼, 他不想吃掉狼越, 一点都不想!

    野戈和灰灰陆续赶来,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了,蹲坐在一旁准备陪伴狼越走完最后一程。

    忽然,狼末想起了之前受伤的时候,小狗曾经给他敷过一种植物,后来伤口愈合的速度特别快。

    或许那种植物能救狼越的命!

    狼末连忙吩咐野戈、灰灰和月月去找北极罂粟,自己则背起狼越,往小狗的山洞跑去。

    他心中隐隐有一个信念,他坚信小狗一定能救狼越,小狗无所不能。

    远远的,汪白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将脑袋伸出山洞探头探脑,现在还不到狼末回来的时间,这么浓郁的血腥味是从哪来的?总不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自己往这跑吧?

    这种可能性很小,山洞周边充满了北极狼的气味,弱小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

    血腥味的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也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是狼二那家伙!

    汪白连忙钻出山洞,配合狼哥一起把狼越放了下来。

    失血过多的狼二奄奄一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明显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关头。

    “汪呜呜!”不准睡,听到没!

    狼末也紧跟着发出狼啸,试图唤起狼越的求生意志。

    狼越费尽全力也只是让自己的眼皮撩起一道缝隙,他都这么累了,为什么不能让他睡一觉,非要在他耳边吵吵闹闹?

    光是打鸡血还不行,汪白眼珠子一转,想起了被他当做床的皮子。

    那是驯鹿的皮毛,密不透风,舒适软和,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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