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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吮住柔软唇瓣,反复舔磨。

    外头不时传来几人的对话声,纪淮舟头脑发晕。

    他的属下正在善后,可他竟在……

    纪淮舟被亲得有几分意动,双腿缠上男人精壮腰身,勾着他紧贴向自己,轻|喘着道:“霍少闻,我有点难受……”

    霍少闻眼神一暗,更深地吻住了他。

    第 54 章   第 54 章

    “小周,你说殿下跟侯爷是怎么回事?我怎么瞧着不太对,他俩怪怪的……”

    况兆在搬动尸体的间隙,凑过来用手指戳了戳周照吉,周照吉嫌弃地用力拍着被戳过的肩,瞪况兆一眼:“别用搬过死人的手碰我,晦气。”

    况兆挠挠头,好脾气道:“你给我说说,你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周照吉白他一眼,压低嗓音小声道:“殿下与侯爷之间的关系,只要长了眼睛,不是都能看得出来吗?”

    况兆:“???”霍少闻房内烛火灭了大半,夜已经深了,他下午没吃什么东西,奇宏便推门进来送宵夜,是后厨煮好的羊肉汤,雪白的汤里,葱姜胡椒等料均放得很足,一口入肚,醇香顺着喉咙一路暖到胃里,思绪便被拉回了北境边陲的青州。

    青州的天空似乎总是压抑着低沉的铅云,白鼎山连着苍岭,山顶积雪终年不化。海东青舒展长翅,自山间盘旋至莫格河滩,那里是疾的家,也是他的。

    驱马天雨雪,军行入高山。[1]

    镇北军军营中此刻应燃着篝火,所幸眼下战事暂歇,将士们大抵能睡个饱觉。

    可不知高悬明月之下,大哥的伤究竟如何了?

    奇宏见他在室内也并未脱下大氅,汤又喝得这样急,寻思自家将军许是有些冷,便兀自搬了小炭盆来,想将桌上散落的笔墨纸砚暂且挪挪地方。

    “别动,”霍少闻喝着汤,眼神示意奇宏把手里东西放下,说,“我还有用。”

    奇宏将手里拿着的一支狼毫放回原处,想了想,问:“这么晚了,主子可是有什么要信须向侯爷传递?”

    他自告奋勇地开始磨墨,便要铺纸捉笔去蘸,霍少闻仰头灌完剩下的肉汤,“砰”一声搁了碗,有点着急地说:“喝完了,你收拾东西出去吧,早些歇息。”

    奇宏“哦”一声,搁笔端盘出去了,他总觉得有点古怪,具体却也说不上来,嘟嘟囔囔地回头瞥了眼,只隔着窗瞥见微微埋首的半身剪影,像是伏案看着什么东西。

    今夜委实太过冷寂,奇宏一缩脖子,快步离开了。

    房内,霍少闻正捏着那支狼毫,笔杆转动之间,露出末尾处一个小小的“涟”字来。

    这是他方才俯身捞纪淮舟的狐裘时捡到的,鬼使神差般揣进怀里,临了回房,方才借着光看清了刻字。

    这应是纪涟的东西。

    纪涟,纪涟。

    他的心上人远在千里之外,已有十年未曾得见,如若再度重逢,对方是否已然忘记了自己的脸?

    十年之前,乃是隆安帝十七年。

    七月流火之际,朔北十二部联合来犯,烽火台上狼烟盘旋数月,黑云压城,难窥天日。

    老镇北候霍振秋率兵抵御一月有余,援军迟迟未至,北境上下人心惶惶,战鼓声中铁蹄踏破山河,行军路上黄沙饱浸血色。

    霍振秋于一役中深陷重围,当晚军营中军医进进出出十余次,霍少闻便同大哥一起在帐外蹲候一夜。

    第二日参将出帐,唤他们进去时,霍少闻被大哥霍泓宇捂着眼,却仍从指缝中窥见了病榻上的情形。

    ——他的父亲一夜白头,同这山河一起老透。

    霍少闻几乎发了疯,抓着军中最好的医生,向他乞一剂彻底治愈的良方。

    胡子花白的老军医摇着头,半晌终于叹了口气,称还差一味药材作引,却仅在岭南密林中可寻。

    霍少闻脱口而出:“我去取。”

    他背着大哥,背着镇北军中所有巡逻士兵,小狼崽头一回孤身离了故乡,彻夜奔马,笔直向南,赶了月余方到宁州,已经快没了人形。

    这半大的孩子面色惨白、衣衫破烂,寻遍药铺不得踪迹,便又一头扎进岭南密林里,直至奄奄一息,滚至乱草丛中。

    细密虫蚁啃噬着他的皮肉,高烧脱水模糊了他的神志,偏生混沌濒死之时,一只温凉的手探上了他的额头。

    再醒来时,耳畔淌着清冽琴音,身下微微颠簸,似在车马之上。

    霍少闻心下一紧,连忙起身缩抱成一团,手中摸着了弯刀,四下环视之间,正对上一张俊美白皙的脸,其上一双眼灵动流转,好似粼粼秋波,摄人心魄。

    霍少闻此生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人。

    那少年见他醒了,手下琴声未歇,露出一抹笑:“别怕,你现在已无大碍。”

    霍少闻一怔:“是你救了我为什么?”

    “我乃宁州抚南侯,”那少年神色清明,温声道,“看面相,你应是梁人。”

    “既同为大梁子民,你又在我宁州境内,便没有不救的道理。”

    霍少闻闻言一怔。

    这自称抚南侯的少年人瞧着不过十五六岁,并不在意霍少闻的反应,只莞尔一笑,问他:“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霍少闻顿了顿,思忖着小声道:“贺明齐姜贺[2],日月明。”

    “贺明,”少年人声音如同他指尖流淌的琴音一般出尘温润,“我听得你昏迷时喃喃自语,你来岭南,是为替父寻药?”

    “那药我已差人去备,你自取走,早日归家,勿叫家中父母牵挂。”

    霍少闻泪已淌了满面,迎着纪涟温润如玉的脸,在轻缓的琴声里,想起了饮渡秋水的战马,黄尘掩没的白骨。

    起风了。

    好风乘千里,送我还故乡。[3]

    自此十年间,朝夕未曾忘。

    十年风霜雨雪,宁州青州遥遥分守大梁南北境,其间山峦连绵、地势广袤,快马加鞭之下,也得一月才能行完单程。

    他再没得空去过宁州,却从未停止暗中对抚南侯的打探,渐渐知道了他身体不好,又知道了他有个颇惹人生厌的同胞兄长。

    有关纪涟的坏消息,似乎总也离不开纪淮舟。

    岭南的惊鸿一遇烙在他心上,被日复一日地凿刻,早已深入骨血。

    就连梦里,也时常重温当日琴音。

    眼下他看着这笔,满目柔情,仅这么一个“涟”字,便足以撑得他胸口酸胀。

    窗外又起了风,不远处隐有雪落残枝的簌簌声响,间或夹杂着某些夜行动物的窃窃走动,屋外鹰房内的疾也听见了,扑棱着翅膀便去觅食。

    夜风之后,霍少闻耳边彻底安静下来,忽然有些后知后觉地想起,这狼毫应当是纪淮舟今日同他缠斗时意外掉落的。

    那么,还是不还?

    按理当是要还的——他捡到了东西,又知道失主是谁,哪有不归还的道理。

    可心底的抵触感挥之不去,纤细狼毫蛛网般根根缚住了他,叫他满腔私心都纠缠在一起,理不顺、剪不断,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要还吗?

    霍少闻踟躇着行至廊下,眼见纪淮舟房内烛火分明还未吹灭,他却迟迟未去叩门。

    “我听明白了,你骂我没长眼睛。”

    周照吉侧首,望了一眼身后的房间。微弱灯光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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