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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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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没有做成戒指的。”

    那好像没什么办法了。

    谢煜挑了一个比较像钻石的宝石戒指,举着,问姜芳:“看见它,你有没有心动的感觉?”

    姜芳疑惑的歪了歪头。

    谢煜啧了一声,换了一个戒指,又举:“这个呢?”

    姜芳终于明白了她在做什么,合着是拿自己当试验品呢。

    她气笑了,说:“老娘最喜欢的是一整套头面,是不会因为一个寒碜的戒指心动的,你选错人了。”

    无奈,谢煜只能将戒指塞到姜芳手里,“你把戒指举着面向我。”

    姜芳举起手来。

    谢煜沉吟片刻,摇摇头:“这个我也不是很心动。”

    姜芳猛烈的翻了一个白眼,“当初我还觉得你和沈大人联姻也没什么不好,很方便扩张势力,现在我多希望你是单身。”

    谢煜撇撇嘴,又塞了一个戒指到她手里,“快点,举着给我看。”

    就这样挑了半天,谢煜最终还是按照‘最像钻石’的标准,挑了一个浅冰蓝的宝石戒指。

    她原本是想挑一对的,但这个色泽的宝石戒指再也没有了,只能给自己退而求其似的挑了一个更深点的蓝色。

    万宝阁将一对戒指装在银制的小盒子里,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盒子放到腰间钱袋里,心情很好的出了门。

    求婚的第一件大事——戒指,就这么完成了。

    只花了区区三个时辰,六个小时,效率奇佳,未来可期。

    出了万宝阁,西面天空已经泛起橘色云霞,街上的各类小吃摊也逐渐传来香味。

    谢煜的鼻子动了动,“红豆年糕。”

    姜芳望了周围一圈小摊子,“没有啊。”

    谢煜低着头,伸手向远处一指:“在那个方向。”

    姜芳简直无语了,“什么鼻子啊?这也能闻得出来?”

    万种香味中精准取红豆年糕首级。

    谢煜得意一抬头:“沈长胤喜欢吃,给她包点回去。”

    姜芳静静的看着她:“我很不喜欢你这样,你能不能变成那个会说‘死也不成亲’的人。”

    谢煜一边走一边淡淡的说:“那你能不能变成那个不和张长戈谈恋爱的姜芳。”

    姜芳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的?”

    谢煜冷笑:“我和沈长胤的智商加起来是你和张军医智商之和的三倍不止,我俩早就猜出来了。”

    姜芳一边跟上她,一边不服气:“所以沈大人的智商是我和老张智商之和的五倍,加上你就变成了三倍吗?”

    谢煜:“哦豁,明目张胆侮辱你上司的智慧,你胆子不小。”

    两人在小摊子前买了红豆糕,一转身,忽然被个少年撞了一下。

    谢煜身强体壮,脚下一用力,纹丝不动,对方撞了她就跑,也不道歉。

    她心里还想着年轻真好,活力十足,一摸腰间,空了!

    钱袋被偷了!那里面还有戒指!

    她脸色一变,拔腿就追。

    见她追过来,小偷跑的更快了,两人在人群中你追我赶。

    小偷上了桥,上坡的速度没有谢煜快,很快就被谢煜抓住了肩膀:“小贼!东西还我!”

    小偷一咬牙,一抬手,将钱袋扔进了河里。

    “!”谢煜立刻冲到桥边,伸出手去够,钱袋还是绕过她的手,落进了河水里,一个涟漪过后,就再也看不见了。

    嚣张的小毛贼甚至不跑了,对谢煜说:“我没偷你东西,我身上没有你的东西。”

    谢煜气笑了,将她的手反扣在背后,踹了一下膝盖,让她老老实实的在青石板桥上跪好。

    姜芳气喘吁吁地赶上,看到这幅景象,赶紧将自己天蓝色外衫的腰带扯下来,递给谢煜。

    谢煜将小贼的双手捆住,“你等着,我之后再来收拾你。”

    又重新站到桥边,徒劳的往下看。

    流水缓缓,涟漪阵阵,倒映天边橘色云霞,但哪里还有她那个钱袋的影子?

    她用手一拍桥的栏杆,咬牙,想骂人。

    姜芳也跟了过来,“这可怎么办?”

    “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哪怕去请专业的河工来捞,等人来了,天都黑了,什么都看不着。”

    谢煜回头恶狠狠的盯了那小毛贼一眼,“你给我等着。”

    然后就回忆着小毛贼刚刚伸出的抛物线,大概确定了钱袋可能的落点。

    钱袋里面装着金属,很沉,一时半会儿的时间不会那么容易被流水冲走,现在去捞,捞上来的概率是最高的。

    她一咬牙,手撑着栏杆,翻身上去,在姜芳‘你要干什么?!’的惊呼中,朝下一跳。

    她在水底勉强睁开眼睛,到处搜寻着钱袋的踪影,水底的水草交错,寻找起来十分困难。

    很快,她肺里的空气就耗尽了,只能浮上水面,大吸一口气,又重新扎了下去。

    就这样耗了整整两刻钟,她才终于找到那个靛蓝色的钱袋,在水下激动的呛了两口水,赶紧闭上,忍住咳嗽,才将钱袋捞起来。

    她从河边上岸,淌水的时候搞得一身的淤泥,脏兮兮的,姜芳在岸边等她,见她上来后吓了一跳。

    “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

    谢煜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用手揉了揉眼睛,“可能憋气太久,还有这水也不算干净。”

    突然站定,没头没尾的冒出来一句:“我得把这对戒指送过去刻字,刻我和沈长胤的名字。”

    姜芳无言:“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你的眼睛?真的很红!”

    谢煜不以为意,上来先问:“那小毛贼呢?没送官府吧。”

    姜芳说:“哪敢啊,那些县令要是知道这小贼偷了你,把她打死都算轻的。”

    谢煜吐出几口水,点了点头,“行,你暂时看着吧,过两天再收拾她。”

    出了这一摊子事,两人也没了在外面逛的心情,赶紧坐上马车,回了王府。

    而王府内的沈长胤,正在看文书。

    其实谢煜中午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奇的。

    调查谢煜的去向,掌握她的行动轨迹,几乎变成了沈长胤的一种本能。

    连谢煜都知道她有这个习惯,所以还特意问她是不是想知道。

    沈长胤回答自己不想。

    谢煜走了,房间里变得空荡荡,她干脆打算用处理公务来打发时间。

    她也不是非知道谢煜的去向不可。

    她坐到自己的书案前,上面已经堆了小山一般的公务,她随便抽了一本出来,摊开,一边读一边磨墨,刚准备提笔,就发现这个公文已经被批复过了。

    上面正是谢煜的字迹。

    谢煜的字迹与沈长胤的字迹迥然不同,或者说她的字迹与大部分人都不相同,肯定不能说丑,但在用力、架构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书写习惯。

    沈长胤细细阅读了,觉得谢煜批复的没有问题,合上这本公文,又拿了另一本。

    这一本居然也是谢煜处理过的。

    她一连拿五六本,全都是谢煜批复过的,还有不少在空白处特意给沈长胤留了注释。

    她几乎是提前将所有的公文都批复完了,这使得沈长胤即使在未来十天里不处理工作,也没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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