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白伽芙记[女扮男装]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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眸静静注视着站很近的两人,直到觉得久到有些不妥,他才缓慢移开。

    但很快又移回来,只是这次他的眼睛里不再是两个人。而是只有一个,白伽。

    他的肩头沾了很多水,此刻,更是有水珠顺着他的脖颈往下滴落。白伽可不觉得宋黎洲是不小心的,但她同样也不觉得宋黎洲这么没品。

    何况,她身边还站着另一个人沈斯怜,众所周知沈斯怜和宋黎洲关系好。

    所以很大程度,这真的是只是一场意外。也好在那水管里的水流并不大,那水管也是附近的园艺工人用来给花草浇水的,所以喷头做了很特殊的雾化处理。

    喷出来的水,说是水流,更像是浓郁一些的温柔水雾。白伽摸了把脖颈上的水,也就移开了落在他们身上的视线。

    同样,这场突然出现的意外并没有让沈斯怜多想。何况这是个炎热的夏天午后,水管里的

    也并不怎么大。

    除了打湿了一点衣料,并没有留下太多痕迹。也没到需要换衣服的程度,他抚摸着金毛狗,视线看向许久不见的宋黎洲。

    两人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有半个月,本来按照计划早七八天就要见的,但是后面他改了主意也就不了了之。

    所以在这里见到宋黎洲,沈斯怜是有片刻疑惑的,他冷了语气,淡淡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众所周知,《饥饿》是某平台耗资近亿,主推的年度大戏。拍摄周期长,场景多。

    按道理来说宋黎洲回京估计还要一个月,才能有几天假期。但他现在就出现在了京都,沈斯怜说这话时还在抚摸那只黏人的金毛狗大脑袋。

    这条金毛狗是他们还在练习生期间时宋黎洲养的,那个时候他们都很忙,宋黎洲请了专人照顾,但有时候沈斯怜也会帮忙照顾。

    所以这条金毛犬对他而言,也很特殊。但再特殊也比不了另一个人,沈斯怜很快就收回了手。

    这话虽然是在和宋黎洲说但他的视线早就飘移到了白伽身上,他看到青年移开了视线,看到他脖颈沾了许多水。

    他用那只并没有抚摸过金毛犬的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方巾,向前走了一步将东西递到白伽身边,软了语气:“用我这个吧。”

    见到递过来的东西,白伽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接了,因为沈斯怜的好意,也因为她确实需要。

    白色的方巾,带有淡淡的黛香。

    白伽将她贴到颈侧,柔软的布料只消片刻就将水滴擦干。等她弄好在想东西该怎么处理时,沈斯怜又道:“给我吧。”

    白伽不是个会自我纠结的人,确定沈斯怜说让给他,她也就真的给了。细白修长的指骨夹着那方巾帕放到他手中,而沈斯怜也毫不在意那东西上的水渍。

    将其收紧放回口袋。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让人惊讶的场景,但问题是做这个事的人是沈斯怜,一个有着严重洁癖,性子格外冷清的青年。

    那张照片,还能说是酒后失态。

    可现在呢,那张被他小心翼翼收回口袋的帕子,是在他清醒的情况下,是在他眼前发生。

    宋黎洲无法再反驳自己,哪怕是个傻子也都看清楚了眼前情况。沈斯怜喜欢白伽,男女那种喜欢。

    他们并不是一起长大,但认识多年。从很久之前的高中时期,两人就在一个学校不同班级。

    同年级的男生,再怎么不熟悉有时也会遇见。所以他清楚地知道沈斯怜的本性,他表现出来的也仅仅只是教养。

    他曾经亲眼看到,高中时期有女生向他表白将情书塞进他放在教室里的校服里,人前他并没有给那位女同学难堪,人后却直接将校服连同那封情书一起扔了。

    说不上来惊讶与否,似乎早有预料。宋黎洲也并不觉得同性恋有什么问题,只是这刻他的心却开始烦躁不已。

    但除了烦躁以外,似乎有什么东西也在破土而出

    第24章 chapter24金毛戴夫

    在沈斯怜靠近白伽时,连带着那只名叫戴夫的大金毛也来到了她身边。

    不过比起刚刚面对沈斯怜的热情奔放,此刻它乖得过分。蹲在白伽身边,吐着舌头抬着头冲她笑。

    这是一只很黏人的狗,并且不分人的黏。明明它的主人和她关系不好,明明她对它也并不怎么样。

    但这只金毛还是一样会黏她。

    白伽对毛茸茸的生物并没有太多爱,当然这不代表她会厌恶它们。只是比起常人的喜爱少了些罢了。

    过分热情的大金毛在她面前总是很平静,看起来更乖了。

    不过白伽还是没有去摸它的脑袋,她看了一会也就冷漠地移开了视线,打算无视。

    可就算如此,大金毛也没有离开。它蹲在青年腿边,嘴里发出嗷呜嗷呜的细小叫声,像是撒娇般使劲往白伽身边凑。

    可当真的要靠上时,它又很有分寸地没有直接贴上来。就像是已经学会了揣摩人类的心思,也或许是感受到了她的不喜,它很有分寸地蹲在她身边并没有直接贴上来。

    但也会时不时的小心翼翼地往她跟前凑,吐着舌头躺在地上翻着肚皮,笑的那叫一个讨好卖乖。

    很乖,也很舔。

    时不时还嗷嗷叫几声,不过可惜,它努力了那么久,白伽也并没有伸手去摸。

    舌尖抵上牙尖,宋黎洲烦躁不已地拉了拉金毛脖颈上的链条。不算多大的力气,却让兴奋中的修狗瞬间听话地回到主人的身边。

    “蠢死了,没看见人家不喜欢你吗?还一个劲地往他身上靠。”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宋黎洲这话说得夹枪带棒,裹着一股浓烈的火药味。

    对于他这样的言语,白伽倒没有太大反应。宋黎洲这个人一向如此,脾气大,说话难听,也让人觉得没法理解。

    她懒得听对方的指桑骂槐,也不想和他吵。这是个她难得的假期,前些日子见惯了黄沙,现在也急需绿色填补眼球。

    很显然,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是没法看了。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和谁多说一句。她越过那二人一狗,就往楼里走去。

    途中踩到水流打湿的草地,黏稠的,湿透,不免沾染到一些泥垢杂草。草坪是很干净的,但禁不住她在户外。

    户外就一定会有灰尘,泥沙。

    白伽没有直接进屋子,而是先去偏院洗了个脚随后才进入房子。这期间,远处她能听到的声音越来越小,包括狗吠。

    直到最后完全听不见。

    她回了房间,这一进屋又是八九个小时。太阳西斜,时钟走圈,时间来到晚上。又是一夜未眠,白伽看着指向凌晨一点的闹钟。

    白日里被打扰的兴致,似乎又突然出现。她掀开被子打开房门来到客厅,经过厨房时,她进去拿了瓶水。

    看着桌上并未动过的食物,兴致缺缺头也不会地离开。打开院子里的路灯,很快白伽就来到院子里。

    这是个蚊虫鼠蚁多如牛毛的季节,好在白伽并不怎么惹虫子。她坐在院子里的楼梯边,看着眼前院子里夜里深色的绿。

    她的脚边放了一瓶矿泉水,白伽也不知道自己会在这里坐多久,可能几分钟,又可能一两个小时,再或者更久。

    她百无聊赖地看着眼前一切,直到一团毛茸茸的大金毛来到了她身边。大概是头顶的灯光让它从睡梦中醒来,又沿着台阶来到她身边。

    白伽看着这只白日里热情的大狗,此刻刚睡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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