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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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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单单前进乡就是三千八百元,化肥厂外面有多少个前进乡?

    少一点,就算他扒拉到十个前进乡这样的,就有三四万的差价了。

    柳绵绵上辈子曾在网上看到,有网友说八十年代价格双轨制时,只要手里有关系有门路,倒卖物资能一夜暴富。不管网友说的对不对,反正柳绵绵是知道了,在这个架空的小说世界里,这种投机倒把、损公肥私的蛀虫是挺多的。

    柳绵绵忽然想到那天去找余国梁,在化肥厂门口看到了沈维鸿。

    当时沈维鸿和化肥厂那个当红炸子鸡胡科长有说有笑地走在一起。

    柳绵绵又稍稍回忆了一下原书的剧情,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正是原书女主南下寻找商机却处处碰壁,失落回到南城,却发现心中的白月光已经结婚并已经被私奔妻子气死的时候。

    这次南下是原书女主经历的人生第二大挫折,事业失利,喜欢的人又死了。

    第一大挫折是父亲病逝母亲改嫁。

    回到南城后,她着实低落了一阵,但骨子里事业批的属性却得到了更大的激发,她化悲愤为动力,总结自己南下创业失败的原因,开始脚踏实地,稳扎稳打,从南城本地寻找商机。

    所谓否极泰来,好运似乎开始眷顾她了。

    就在这段时间,她意外得到了许海棠被偷走的金银首饰。

    在原书里,和柳绵绵同一天结婚的许海棠,被好朋友偷走了金银首饰,等到半个月后才发现,虽然报了案,首饰却也没找回来。她那个好朋友,偷了东西以后不敢放在家里,找地方藏了起来,然后意外被原书女主捡走了。

    原书女主通过舔狗二号即男配的手把东西出掉,得到了一笔资金,交给舔狗一号即沈维鸿拿去“投资”,没多久就获得了数倍的利润。

    柳绵绵猜测原书作者大概是一个感情流的写手,他虽然写的是大女主事业文,但女主搞事业的具体桥段着墨其实并不多,反倒是在女主男主、女配男配之间极度复杂的多角恋情上花费了大量的篇幅。

    随时随地洒狗血,无处不在的拉扯。

    反正柳绵绵要是能选择的话,她肯定是一眼都不想看的。

    也因此,沈维鸿究竟拿这笔钱去做了什么投资,原书里一笔带过,根本没怎么交代。

    倒是路人甲乙丙丁夸赞沈维鸿能力卓绝、年少有为的废话至少用了一页纸。

    难不成,沈维鸿就是能力卓绝地拿钱去搞化肥了?

    柳绵绵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大,毕竟就目前的南城来看,再没有比化肥更值得“投资”的了。

    难怪《资本论》要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虽然没到殖民掠夺、黑奴贸易这样的天怒人怨的程度,但这种损公肥私,逮着普通老百姓薅羊毛的行径也实在令人唾弃。

    “这种货色也能当男主,我感觉我可以当皇帝了。”柳绵绵忍不住嘀咕。

    余国梁疑惑扭头:“啊?”

    柳绵绵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她一指9号院的大门:“这里就是我婆婆家了,家里人都上班上学去了,白天只有刘婶在家。”

    刘婶以极大的热情接待了余国梁,又是拿瓜子花生又是拿水果的,还麻利地做了两碗桂圆红枣鸡蛋糖水。

    余国梁好奇地打量四周。

    这年头城里住房条件不如乡下,城里一家人住二三十平方的比比皆是,乡下别的没有,总归地是有的,随便盖个茅草棚子,都比城里住得宽敞。

    不过,哪怕是在乡下,余国梁也没见过这么宽敞的院子。

    而且这还只是一进院子,后头还有呢,家里没那么多人,所以是空着的。

    “这家里条件是不错。”余国梁捧着碗,珍惜地喝着糖水,问柳绵绵,“家里人都好相处吗?”

    略略放低了点声音:“咱们虽然是乡下的,可也不是别人随意就能欺负的,要他们欺负你,你跟大哥说,咱们回村里喊人过来。”

    柳绵绵心头微暖,把自己碗里的鸡蛋也舀给余国梁,阻止余国梁舀回来:“我最近吃胖了好几斤,再吃衣服都穿不下了。”

    随后才回答他的问题:“家里人都挺好的,我自己上班拿工资,吃住在家里,婆婆还给我发零花钱呢。”

    余国梁顿时舒了一口气:“那就好。”

    虽然嘴上说沈家要是欺负人,他就回村里喊人过来撑腰,可实际上余国梁也知道,能住得起这么大院子的人家,真未必是他们能抗衡的。当然,如果真出什么事,他们光脚的也不怕穿鞋的,但总归沈家能对柳绵绵好,那是再好不过了。

    庄稼人想法都实际,好不好的,看钱花在哪里就知道了,柳绵绵自己能挣钱的情况下,婆家不让她交生活费,反倒还给她零花钱,这就是真的好了。

    喝完糖水,余国梁拿过随身带来的布袋子,从里面拿出两个袋子,一个装的是晒干的野山菌,一个装的是一身棉布的睡衣。

    “妈说你在城里生活,咱们乡下做的衣服不好穿出去,就给你做了一身贴身穿的,这布料软和,穿着舒服。”

    柳绵绵摸了摸睡衣的面料,确实非常柔软,而且针脚也很细密,看得出缝制的人花费了不少心思。

    “帮我谢谢妈。”柳绵绵想了想,问,“你们是明天回去吗?”

    余国梁点头:“明天交完货,不管多晚,我们都准备连夜回去。在这儿受罪,不如早点回家。”这么多天下来,他们一起来的几个人都是身心俱疲。吃不好,睡不好的,真的不如早点回去。他还算好一点,老幺给他送过几次饭,都是有肉有菜的。

    柳绵绵说:“那回头我准备点东西,你帮着带回去。”

    余国梁没有推辞。

    老幺回南城这一年多时间里,几乎可以说是音信全无,家里不管寄信还是寄东西,都没有一点回音。问题是寄的信和东西也没见退回去的,他妈心里惦记着,于是还是时不时地寄东西过来。

    原来是被这边的亲妈给瞒下了。

    这事回去肯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里的,估计他妈知道了心里能好过不少。他如果还能带回点老幺给准备的东西,不拘是什么,估计他妈会更高兴。

    “你抽时间回家看看,爸妈会更高兴。”

    柳绵绵点点头,想起个事情:“对了,人贩子抓到了,柳锦诗也找回来了,听说受了点罪,现在还在医院。”

    她停顿了下,问:“你要去瞧瞧吗?”

    毕竟柳锦诗才是余国梁的亲妹妹,自己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身体里住着的还是另一个灵魂。

    余国梁沉默几秒,摇了摇头:“她应该也不见到我。”

    说不好奇是假的,自己的亲妹妹,听说还是军工厂这种国营大厂的干事,但明摆着人家看不起他们,不想认他们,又何必腆着脸凑上去?说白了,其实也就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而已。

    知道她被救回来了,余国梁也就不挂心了。

    化肥的事情已经解决,只等明天到约定地点去交接了,余国梁没别的事情,柳绵绵干脆让他留下。沈家这么大的院子,客房自然是有的,在这边好好睡一觉,也好过跑回去化肥厂旁边的招待所,去挤十个人一间的床铺。

    余国梁觉得不妥当,这也不是柳绵绵自己家,而是她公婆家,自己就这么留下肯定不合适的。

    不过他很快就被刘婶说服了,刘婶说自己要没把他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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