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青春校园 >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逃妻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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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吃过晚饭,正坐在院子里吃着西瓜乘凉。西瓜据说是在大集上买的,薄皮,红壤,脆甜,简直秒杀菜场的一切瓜。

    “哦哟,这瓜可真好,关键还便宜,我们直接买了十个,刚到巷子口,就被老邻居们分走了五个。”

    刘婶兴高采烈地说完西瓜,又说起卖布的事,“咱们那个布料啊,和正常布料没有区别,花色还好看,还便宜,人人都抢着要呢,哦呦,我裁布裁得手都要断啦。”

    他们一共拿了三十多匹布,柳绵绵给他们算三块钱一匹的提成,一天下来足足挣了百来块。

    一天挣百来块啊,刘婶就是做梦也从来没敢梦这么大过。

    沈维云在一旁蠢蠢欲动:“志远哥,明天还去吗,能带我一起吗?”

    王志远挠挠头:“天气热,白天太阳太晒了。”

    沈维云一颗想放飞的心,哪里是区区烈日所能阻挡的,她表示社会主义接班人,不怕苦不怕累,能顶风冒雪干革命!

    好嘛,第二天王叔上班,她就顶了王叔的岗,和刘婶、王志远一起出门了。

    等到傍晚回来,原本和沈维舟差不多白的皮肤,肉眼可见的比沈维舟黑了一个度。不过她自己乐呵得很,特别是在柳绵绵把提成算给她的时候,柳绵绵感觉她的眼睛都闪闪发亮了。

    后面连着又跑了几天,等到最后一批布料也卖完,沈维云的肤色基本上就已经和沈维舟一个天一个地了。

    几个人站在一起,她倒是更像是王志远的妹妹,都是皮肤黢黑,一笑一口大白牙。

    不过,辛苦自然也没有白费,就这段时间,沈维云可是挣了两百多的提成。

    全部布料都卖完了,这天,大家一起坐在院子里算账。

    蒋红梅和刘安民也晒得黢黑,不过俩人都高兴的不行,扣除七七八八的费用之后,这批布料一共挣了八千多块钱。柳绵绵和他们说好的,投资她出大头,卖货主要靠他们,利润平分。

    蒋红梅不肯,说他们卖货已经拿了提成,柳绵绵想了想,把给他俩的提成加回去,然后重新一分为二。

    除了布料,祛霉净也卖了不少,利润能有一千多,这部分柳绵绵给他们都算了提成,剩余的利润归沈维舟。

    也就是说,他们夫妻俩这一波挣了五六千元。

    就连沈伯康这样视金钱如粪土的性格,都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做生意太挣钱了。

    他这样的级别,一年也挣不到这么多工资。

    “我们想去广市看看。”蒋红梅说。

    刘安民父母一个在军工厂上班,一个在食品厂上班,都是好单位,可耐不住孩子太多,家里经济条件实在一般。他排行老三,下面还有弟弟妹妹,两头靠不到,从小就不受重视。跟蒋红梅合伙儿的那点钱,也是自己到处打零工一点点攒的。

    他们卖服装和布料这么长时间,对市场也有了一定了解,就想着继续把这行做下去。

    现在兜里也有了点本钱,蒋红梅一直记着柳绵绵当初说广市布料和服装便宜的事情,和刘安民一商量,俩人准备一起南下看看。

    “需要我投资点吗?”柳绵绵问。

    蒋红梅从来都不是扭捏的性格,说话向来直来直去:“当然要,就我和刘安民这点钱,能挣多少货?”

    柳绵绵笑道:“我这只出钱不出力,总感觉是在剥削你们。”

    蒋红梅挥挥手:“少说这种屁话,你要不投钱给我,我俩扑腾到现在,能挣个一千块钱,都算本事不错了。”

    做生意就是需要本钱,就好比这回,要不是柳绵绵能拿出那么多钱,服装厂这批货他们想都不要想。

    本钱越多利润就越多,话费同样的时间和精力,谁不想多挣一点?

    他们没有本钱,就多出点力气,柳绵绵有钱,就少出点力,在蒋红梅看来,这再公平不过了,甚至还是他们赚了。毕竟能出力气的人多的是,能这么放心把钱投给他们的,除了柳绵绵,她蒋红梅还真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行,那我出五千。”柳绵绵把刚刚到手的钱点了点,又点了五千递给蒋红梅。

    蒋红梅瞥一眼沈维舟,发现他自顾看着一本写满了洋文的杂志,眼皮都没抬,仿佛柳绵绵给她的不是五千块钱,而是五十块钱一样。

    又看一眼沈伯康和俞婉,也都是一脸不在意的样子。

    回想当初柳家嫌弃乡下来的亲生女儿给他们丢脸,偷偷商量着给人嫁进沈家……别说,她还不小心听见过他们家商量这个事情呢。不过半年时间,两边都境况已经一个天一个地了。

    “对了,听说柳锦诗去西北了。”蒋红梅最近一直忙着,待在家里的时间很少,也就是这两天布料卖完了,才终于在家歇了两天,这才听说了一些军工大院里的“新闻”。

    柳锦诗这样曾经的“天之骄子”,被安排去扫地,让整个军工大院的人都唏嘘了好一阵子。不过,能继续待在厂里,也是她妈成天去厂里闹的结果了。

    哪知道,柳锦诗突然不声不响地辞职了。

    “军工厂最近来了个新的副厂长,部队转业过来的,叫沈文山。”蒋红梅看了眼沈家人,“厂里有人说这位副厂长是伯父的弟弟?”

    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把沈伯康给逗笑了,他坦荡道:“从血缘关系上可以这么说,他是我父亲后面妻子的孩子。”

    蒋红梅秒懂,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兄弟,但从情感上来说,根本不想认这个弟弟的意思,对吧?

    柳绵绵好奇问:“他转业到军工厂了啊?”老爷子办事果然是一点都不含糊,说让沈文山转业就真的让他转业了。看沈伯康和俞婉的表情,他们应该是知情的,只不过他们向来不太在家里提那一家子的事情。

    她想了想,说:“沈维鸿也去西北了吧,所以柳锦诗是跟着沈维鸿去的?”

    蒋红梅一脸八卦:“大院里的人在传,说沈副厂长的公子去西北研究所报效国家了,柳锦诗好像和他关系非同一般,直接辞职跟着去了。”

    柳绵绵心说,军工大院的人八卦能力很强啊,这消息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

    不过,这么一来,原书的剧情好像就面目全非了。男主远走西北,女配千里相随,女主好像是个事业脑,不知道是会跟着男主去西北,还是留在书城寻找商机?

    柳绵绵并不知道,自己弄到的这批布料,江映雪也曾经想要争取。

    只是江映雪的钱被沈维鸿拿去投资倒卖化肥,后面血本无归。沈维鸿倒是七拼八凑地还了她一些,可离拿下服装厂的瑕疵布料还差一大截,最后也没买成。

    不管怎么说,柳绵绵是巴不得这几个人离得远远的。她潜意识里总觉得这几个人有点“不祥”,容易给沈维舟他们一家人带来不好的事情。

    有种“此消彼长”的感觉。

    这是一种看过原书剧情后,莫名其妙产生的一种直觉,柳绵绵也不管是不是自己胡思乱想的,反正不喜欢的人,离得越远越好,总是没错的。

    “走走走,摘菜去,红梅安民你们留下来吃饭吧。”柳绵绵没再多想沈维鸿的事情,看了眼擦黑的天色说。

    后院当初余国梁种的几畦菜长势不错,尤其是王志远来了以后,别看他成天早出晚归的,竟然还腾出手拾掇了一下菜地,最近菜地里的番茄、黄瓜和缸豆都一茬一茬地长。

    沈维云跟屁虫一样跟着,摘了个红彤彤番茄就啃,边啃边说:“红梅姐去南方了,那这个暑假我和志远不是又没事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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