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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江湖群英录》140-150(第7/16页)
海,全州的锦书堂便是天机部麾下的一处据点。在外人看来,锦书堂是一家专做送信生意的店铺。
在夏池国内,每隔数百里便设有一处驿站,但这驿站仅为官府递送信函,寻常百姓没有资格劳烦驿站为她们送信。
普通百姓若是想要寄信,要麽托熟人代为递送,要麽耗费银钱委托商队或者镖局送信。不论是哪条路子都耗资不菲,而且未必能准时将信送到。
锦书堂资费低廉,送信迅捷,全州城的百姓都喜欢来这寄信。因此冯争和应无双来到锦书堂的时候,店内已经人满为患,两人只能在外稍候片刻,跟着大家一起排队。
锦书堂的门迎是位一脸凶相的中年妇女,她守在门口和一旁排着队的人聊天,时不时安抚队伍后排的人,让大家别着急,今日傍晚之前一定都帮大家把信寄出去。
这位大娘看着凶神恶煞,实则非常热情,拉着谁都能聊上两句,有些一脸沉重的客人都被她哄得露出笑容。
轮到冯争和应无双排在门口的时候,大娘看到两人身上的长枪和软剑,说道:“两位一看就是行走江湖的侠客,瞧你们这身装束,可真气派。”
“我姓苏,大家都叫我苏大娘。少侠,能让大娘摸摸你的铁枪吗?”苏大娘好奇地盯着冯争手里的神凤枪。
“当然可以。”
冯争把神凤枪向前一递,怕苏大娘拿不动,自己还用手稍微托着点。
谁料苏大娘力气极大,拿起铁枪还轻掂数下,赞道:“好沉的铁枪,少侠成日背着这枪,肯定是位功夫极好的高手吧。不知两位少侠是哪个门派的?你们有没有去那衢清山庄的武林大会瞅瞅?”
“我在这锦书堂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空去看武林大会的比试。倒是我家对门那妹子去瞧了好几回,昨儿个回来就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给卖咯,换了钱,今儿一大早就搬进衢清山庄住着了,说是打算过几天跟着那个山河武馆的馆主上京城学白鹤拳嘞。
应无双回道:“我们两个无门无派,也是去武林大会凑热闹的。”
“那敢情好嘞!你们俩没门派,说话指定公道。不像那些个有门派的,说不定还得向着自个儿门派瞎咧咧。你们觉着哪个门派更厉害些?我琢磨着把我女儿也送去学武,山河武馆的白鹤拳咋样啊?”
苏大娘一股脑儿地追问着。
“当然厉害,全天下白鹤拳称第二,就没有拳法敢称第一。正巧,山河武馆的馆主我认识,那馆主姓方,在京城里不止开了家武馆,还开了家书院。”
“方馆主古道热肠、侠义仁心,她开武馆书院不为挣钱,只为传扬白鹤拳,教导女子强身健体、读书习字……”冯争当即把山河武馆、山河书院的事情全部告诉苏大娘。
方敏行并未跟着明盟主等人南下,山河武馆才重开不久,武馆内没多少人,便不跟着一起。她打算在全州再留三日,多招几个学徒,到时候再一起返回京城。
“这麽好哇!怪不得月桂妹子连夜收拾包袱呢,这麽好的武馆,错过了可就找不着第二家了。我之前还怕她上当受骗,听你这麽一说,我可就放心了。赶明儿个一大早我就带女儿去山庄里问问,看那武馆还收不收人,顺便瞅瞅方馆主是不是像你说的这麽好。”
苏大娘越听越满意,她朝屋子里指了指,那得意劲儿都快溢出来了:“屋里帮人写信的那个就是我女儿,跟我姓,叫博文,这名字不错吧!”
应无双和冯争连连点头,苏大娘高兴极了,继续说:“我年轻那会啊,天天扛着半扇猪杀猪卖肉,挣了不老少钱。别个儿都让我把这钱攒着当棺材本,说我没个男儿,以后老了没人管。我偏就不信那些人说的鬼话,花钱送女儿去私塾读书认字。”
“这不,女儿现在可比谁都有出息。就因为会写字,在这锦书堂帮人写信,我女儿每写一封信就能挣十文钱,要是写信的人多,一天下来能挣好几百文呢,大家还都得尊称我女儿一声苏学士。”
两人看向屋内帮人写信的青年,她大约二十出头,穿着一袭青衫,满身书卷气。
在她面前要寄信的是个满头花白的阿婆,阿婆耳背,还表达不清楚自己想说的话,青年不急不恼,耐心地拉着阿婆问话,帮她把信写好。
“锦书堂也只招女子做写信学士,我女儿就是第一个招进来的。当初笑话我的邻居一看我女儿能挣这麽多钱,那是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家女儿送去学写字。”
“我女儿哪都好,要是她能再有一身顶呱呱的好功夫傍身,那就更好了!读书人虽然聪明能挣钱,但身子骨弱,有些人心脏,忌恨我女儿能挣大钱,指不定会做出事来。要是她学了功夫能保护自己,也省得我成天提心吊胆的,一直守在她跟前,生怕她受了委屈。”
苏大娘既为女儿骄傲,又忍不住为女儿担心。她还要继续说什麽,瞅见店里的人少了些,便闭上嘴麻溜地把冯争和应无双给迎进去了。
冯争和应无双都会写字,用不着别人代笔。只见店里摆着十张桌子,桌上的笔墨纸砚码得整整齐齐。
两人分别找了一张空桌子开始写信,冯争还没写完,忽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又是冯争的信,放到那边桌上,待会儿一起送走。”
第145章 破衣卫的校尉——霍刀
锦书堂轩敞恢弘,待客厅甚为宽阔,两扇山水画屏风将其隔为两个局域。
临近店门处,有十张桌椅整齐排列,寄信的客人都于此落坐;另一隅,则陈设有五排书架,一套梨花木桌椅静置于旁。
一位青年端坐于书桌之后,轻拈信件,依照收书人的住所细致分类,而后有条不紊地置于架上。
青年拿起一封信件看了眼信封上收书人的名字,拿起毛笔在册子上记下,喃喃道:“这已是寄给冯争的第三封信了。”
在她身旁整理书架上信封的杂役转过身来,将桌子上的三封信拿起来:“我听说明盟主今早便带着武林侠士们乘船南下,不知这位冯少侠是否也跟着一起走了?我带着信去码头茶肆问问消息,问到冯少侠的去向后便将信送走。”
“好。”青年答应。
“两位辛苦,在下冯争,方才在隔壁写信,隐约听到自己的名字,故而前来一探究竟。或许二位手中的信件,正是要送给我的。”
冯争从屏风那头走出,冲着两人抱了抱拳。
青年闻言翻看手里的册子,问道:“阁下可是小枪仙冯争?”
“她手里拿着长枪,应该就是她。”杂役弯腰和青年小声说道。
“正是。”冯争点头。
青年未即刻回应,而是俯身打开桌子下方上锁的柜子,从中取出另一本册子。她的目光在册子上的画像与冯争之间来回游移,眼前的少年与画像上的冯争有八九分相似,确然是本人无疑。
她轻嗯一声,杂役心领神会,急忙将三封信递与冯争。
冯争接过信件,只见其中两封乃名为万盛的商人所寄,另一封则是流筝姨母的手笔。三封信件皆标注着 “家书” 字样,而非密函。
区区三封家书,青年都这般审慎核对收书人,不亏是天机部门下的锦书堂,行事严谨细致。
看到信封上的万盛二字,冯争心中一咯噔,这五日来她忙着武林大会的比试,早就把妹妹忘到了脑后。
如今见听晚以万盛之名寄信,想来人早已离开全州,故而才需借助书信传递消息。
她向青年和杂役道过谢,转身回到隔壁写信之处落座,迫不及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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