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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笔记小说网www.jiubiji.cc提供的《乱世王爷不好当》30-40(第13/13页)
辈子的回答,说“无论如何都会留下”的,不是吕墨襟。但他在宇文霁身边,很舒心。且以他对权贵们的了解,这世上应该不会有第二个宇文大趾了。换一个家主,让他喂自己吃人肉吗?
吕墨襟想:我好日子真的过得太久了,低不下这个头,吃不下去了。
想到这儿,吕墨襟对着宇文霁笑了一下——今日大公子闹腾也是好的,仿若回到了大王未离开之时。
“墨墨……我会努力活下去的。”宇文霁方才更多的是开玩笑,就一时童心吧?但吕墨襟给了他一个简短却郑重的回答,倒是他刚才孟浪了。
他正经的回答,这是他在这个世界开口立下的第一个flag了。
“景光,共勉。对了,我给自己起了个字——寒雅。”
“……”
“为什么这个表情?”
宇文霁舔了舔嘴唇,不敢说实话:“这个字太好了,我一时过于惊叹。”
他觉得这个字,和墨墨既般配又不般配。般配在于这字一听便是个大美人的,不般配在于这像是个清高冷傲大美人的,白色系冰山咖,墨墨吧……他黑的,还是五彩斑斓的黑。
“我喜寒鸦。”吕墨襟走回来,在竹简上写下寒鸦,又将鸦以拇指擦去,写下雅,“只是以鸦为字终究不好,便以雅盖之。”
宇文霁道:“以雅遮墨。”
“确实。”两人相视而笑。
宇文霁突然想起了什么:“给你养只大乌鸦吗?”
吕墨襟立刻摇头:“不要,那东西聪明又霸道,我喜欢它,却无意养它。”
宇文霁就笑他叶公好龙,吕墨襟点头认了:“远看喜欢,若弄到家里来,便要负责吃喝拉撒。这些活物还有自己的脾气,乌鸦还好些,毕竟个子小。龙那种东西,动动指甲就能把人碾成肉糜,叶公若见龙仍喜,方是蠢物。”——
作者有话说:[狗头]俩小孩目前还是纯洁的君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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