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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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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熊爹一块儿去了。

    出去了一个多月,回来时,爷俩都变身臭人,顺便带回来了两大车皮子。崔王妃留了些,给各家各户分了些。

    父子俩在外头的时候,只说打猎,说带兵,说趣事,直到回家,站在王府的小道上,熊爹抬手拍着宇文霁的肩膀,长长吸了一口气:“我不甘心啊。我没想到,我这么不甘心啊……”

    说完拿开手,大踏步朝着他自己的院子走去。

    他们丕州已经崭露头角了,尤其他有了大趾这个好大儿,就是不提,去年他杀了疾勒大单于,退了二十万疾勒大军,二十万啊!

    结果,他们在世家眼里,什么都不是。

    当鹿仙人和宇文德打起来的时候,栖州传出了孙家要出仕的消息,但他们出仕的对象不是宇文霁,而是要和王家一块儿去找宇文德。

    “滚!全滚!”宇文霁一巴掌把桌子断了,又赶紧把断了的桌子捞住。

    他对世家早没有期待了,可这群人去大张旗鼓投奔一个杀人魔王,属实把他恶心到了。

    坐在他对面的吕墨襟默默站起来,和素合一块儿,将桌上的零碎收走。

    “哐当!”桌子砸地上了。

    吕墨襟道:“其实,孙家这是在邀请你。”

    宇文霁摇了摇头。

    “不是安慰你,他们真是邀请,否则咱们得到的消息,会是‘孙家人已在允州出仕’,但现在人还没过去,消息却已经是尽人皆知了。且,这可能不只是孙家,其他世家大概也有留人在此的心思,但他们不想去招贤馆。”

    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傲娇,“你不来找我,我就要去找别人了哟~”

    宇文霁二次被恶心到了,就是这一回的角度不同,傲娇是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对陌生的世家子他可不会惯着他们,他只会惯着家里的亲人。

    恶心感渐渐淡去,宇文霁看了一眼吕墨襟,神色顿时温和了下来。

    吕墨襟:“?”——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憋屈

    第76章 五年之约

    076

    宇文霁把断裂的桌子拎起来, 提到了屋外,见了风,他冷静了些, 对吕墨襟道:“不搭理他们。”

    吕墨襟犹豫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少有的流露出了孩子气的稚嫩:“其实……我觉得你还是该去孙家请一位先生来的。”他手指捏在了一起,只是让大袖子遮着, “我毕竟年幼, 又太早离开岐阳,我们这些寒门出身的,见识终究有些差。也难为你争取到什么。”

    他说完就咬着自己的下唇,他也是不甘心的。但他即便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却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声名不显。

    这是全丕州的缺点, 目前丕州名声最大的臣子,是崔棘。其次是木茄夫妇, 第三名却是“拦路索马”的王快。

    “景光, 名士是一个榜样。让人们知道,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臣子, 也让他们知道, 你会如何对待一个臣子。丕州, 还是太缺人了。”

    名士, 就是名声大的人, 名声是人传出来的。他们的事就能更快, 更远地传播出去。岐阳那群炫富的,其实也是为了赚名声,但正常的故事都有主了,他们争不过,就另辟蹊径。

    太阳底下就没新鲜事, 古代如此,放现代某些人也在做着一样的事情。

    宇文霁沉思:“其实说到底,是百姓更乐意传播名士的故事。”

    这答案有些跳,吕墨襟怔了一下,但也确实是这个意思。

    “即便是个孙家的普通子弟也好。”吕墨襟低垂着头,不敢看宇文霁。

    这话太过低微了,他自己都唾弃自己。这分明是骂人,把宇文霁,把他自己都骂进去了。可他辗转近月,最终还是决定过来说,因为这就是对丕州最好的。

    他们要人口,要人才。

    可任是宇文霁八百骑破二十万,却就是不如人家编几个小故事。

    吃人魔王宇文德一日添丁数千,丕州这一年多,外来的人加起来还不如人家三两天的。最近更是彻底没人来了,因为能过来的已经都过来了。

    任你勇武智谋,没有人口,一切都是废物。

    “何况……孙家若无人入仕,名声太难听了。”

    丕州可是孙家的家门口,丕州若无孙家人,宇文霁的名声得直接跌到负。老百姓也会想:孙家可都是好人,为什么不选小平王?小平王是坏人吧?没听说他做什么坏事?不贪吃、不好色,就战场上杀人?好怪啊,这种人才最坏呢。

    现代还一群“我以为”“我认为”“我感觉”“我猜”的网络大神呢,何况古代连名字都不会写得苦哈哈?在他们从祖辈那里继承的经验里,宇文霁这样的,就真的才是不正常的。

    说宇文德吃人?这年头谁不吃人啊。宇文德还是情有可原,他不是没军粮了吗?回到封地允州他就不吃了,说明还是个仁善的。

    “你现在是丕州第一谋士了,怎么?想把这位置让出去了?”宇文霁抬手把吕墨襟下巴抬起来了,对着他笑。

    吕墨襟的脸鼓了一下,又憋回去了:“不想让,可为了你好,为了丕州好,我应该让。毕竟我这种又没名声,年纪还小,能力又不足的谋士,本来就不该占着茅坑不拉屎。”

    自暴自弃的俚语都出来了。

    “墨墨,父亲曾问过我将来要怎么办,我说——高筑墙广积粮,缓称……那个啥。我才十二,呃,勉强算十三了。我们不着急,甚至十年都不动也无妨。我们可以慢慢地经营丕、栖、淘、遂四州之地,给百姓安稳的生活,让孩子健康地长大。发展农业和工业,建立忠诚于我的军队和官员。没有世家子也无妨,我们不是说好了要建小学堂吗?我们养自己的谋士。”

    吕墨襟看向宇文霁,宇文霁跟他点了点头:“对吧?咱们稳扎稳打。不要外人。”

    吕墨襟有些茫然:对啊,大趾主公他还不到十五啊……我干嘛这么着急啊?

    宇文霁放了抬他下巴的手,对着吕墨襟笑。他方才其实也被吕墨襟说得有点着急,然后看着瘦瘦小小的吕墨襟,恍然意识到,他们俩都还不大。

    “我……我以为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吕墨襟眨了眨眼睛。

    让他不安,焦躁的劣势,瞬间都消失了。

    目前大景的各处山头,宇文霁之外,年纪最小的是陆清月,可他也三十六了。普通人这年纪是高寿,当权者而立之年才是当打的时候。

    宇文霁的年纪,他还是个“幼主”啊。

    吕墨襟在心里计较了一番,正经与宇文霁展开竞争的,还真的更可能是他们的孙子辈。如今这局面,没一个有人主之相的。少说要十年左右,才能养出几个大势力来。

    恰恰是十年后,宇文霁才“刚刚”开始他的当打之年。

    吕墨襟看了一眼宇文霁——宇文霁至少还能长六年,即便成年后,他也只是不长个子了,但块头依旧能增加。

    他忍不住抿起了嘴唇,突然就没有忧愁,只想笑了。

    虽然他日后骑马困难,丧失了一部分机动性,但野战的情况下正面对敌,他想败,除非是站着不动,任由对方杀。

    对其他势力来说,幼主是弱点。可这恰恰是宇文霁最大的优势,他是个除了真实年纪,看不出半点幼的幼主。且他没有多数幼主都有的弱点——急躁,急于建功立业,证明自己,他很有耐心。

    呃……打仗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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